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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为非遗传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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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聪

  中华文化有五千多年悠久灿烂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国脉相传的精神纽带,是面对严峻挑战以及各种复杂环境百折不挠的力量源泉。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深熔铸在民族的发展历史当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包括北京市参与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供了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遵循,为今后的非遗工作明确了方向。

  2024年4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用法治力量凝聚保护非遗、传承非遗的合力。

  准确把握“一法一条例”实施的重点难点,全面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于2011年,时间比较早,规定较为原则。2019年,《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距今也已5年。可以说在“一法一条例”的执行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可以总结的经验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按照执法检查的一般规律和要求,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适逢其时。

  这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与十六个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拓展了执法检查的广度,更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底气。市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非遗中心、非遗传习所、老字号传承工坊、项目保护单位、人才培养机构等,开展50余次检查,调研了十大门类近百个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情况,为找准问题、提实建议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执法检查根据法律法规重点梳理出六个方面的内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机制建设运行、调查与保存情况、代表性项目管理及分类保护、传承利用、传播普及、保障措施等,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里也列出了相对应的具体条款,执法检查组和各区人大常委会紧扣法规规定、逐条逐项检查,重点看法规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确保制度措施、责任义务落实见效,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查前预调研、查中抓重点、查后问实效”的全链条工作机制

  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一直都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从系统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整体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全面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三个重要部分,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并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支持措施。但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一些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一些制度设计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落细。

  此次执法检查按照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要点的要求,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着重发现研究分析影响法规实施、制约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检查过程中,分别召开了十六个区和各方面代表座谈会,邀请委员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非遗领域的专家、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非遗基层工作者、非遗人才培养机构负责人、非遗社会参与人员代表等进行交流研讨,发现问题凝聚共识,提炼总结出本市在非遗传承保护领域五个方面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交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落实,力求达到“边检查、边督促、边改进”的实际效果。

  深入分析问题成因,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同时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执法检查发现,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优秀文化逐渐被遗忘,有些艺术种类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年轻人受市场经济和当前就业观念的影响,不愿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等等。

  针对以上检查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从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加强财政投入和机构人员保障方面入手,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依法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落实区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经费补助。督促还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区抓紧时间建机制强措施,形成非遗保护合力。

  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加快非遗档案数字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非遗数据库,建设市级非遗宣传展示网站或非遗专栏,加强对市区非遗资源的整合共享,进一步促进非遗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加强档案、记录成果和征集作品的社会利用。

  加大保护传承扶持力度,完善非遗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各级各类非遗保护传承基地、传习馆(所、室)建设。对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资金支持,为名家师承、青年传承搭建平台。建立非遗项目定期巡查制度,对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帮扶和督导,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实施动态管理。

  深化非遗资源研究,提升融合发展水平。建立多学科研究平台,推动非遗项目跨界联动。加强消费促进机制建设。建立区域保护协同机制,加强专题研究,举办品牌活动。

  加大宣传展示力度,拓宽非遗传播普及渠道。拓展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持续推动非遗进校园和进社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非遗保护传承的良好社会环境。

  执法检查既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也是对相关工作的有力推动,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非遗保护不仅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还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共同传承利用的强大合力。本次执法检查通过多种方式,解读法律法规内容,引导公众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关注和参与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让非遗与时代同频共振,以鲜活的姿态融入现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