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传达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在顺义区组织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16个区人大常委会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同志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立法研究院负责同志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重点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提出的要求。会议还传达了全国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的主要精神,特别是交流会上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要求。
会议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修改情况。2020年12月,常委会主任会议修订了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此次规程的修订,一是进一步拓宽了备案审查范围,将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属于监察、审判、检察工作范围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切实做到有件必备;二是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程序,对“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纠错程序作出单独规定;三是建立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四是明确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参照本工作规程对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石景山、通州、顺义、怀柔四个区进行了经验交流。会议还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一级巡视员田燕苗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等进行了解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讲话指出,几年来,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几个方面进展:一是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日趋完善。2012年颁布的备案审查条例构建了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框架。近两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两次修订了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并印发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规程。下发了加强区人大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意见。各区都制定或修订了本区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二是备案审查体制机制逐步成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设立备案审查处,专门负责备案审查具体工作;16个区人大常委会也都成立了备案审查办公室,并配备专兼职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各报备单位都安排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目前,市区两级上下衔接、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备案审查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备案审查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三是“三有三必”工作扎实推进。备案工作基本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报备及时,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40余件;审查工作及时有力,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办共同审查的“双轨”制审查机制,各区也采取多种审查方式,着力提高审查成效;纠正工作加大力度,2019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经审查,发现2件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各区对审查发现问题的文件也都进行了纠正。四是备案审查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备案审查新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开发了市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辅助审查系统,极大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和审查质量,备案审查智能化水平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五是建立向常委会专项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自2019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常委会法制办所作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房山区、怀柔区率先在全市各区中开展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
张清指出,要充分认识在新的起点上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已经将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宏伟蓝图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来部署和推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取得实效。第二,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只有把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保证所有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都能够得到及时撤销和纠正,法制统一才能有可靠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坚实基础。第三,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规范性文件如果内容违法或有失公正,在实施过程中损害的就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利益,而是一个群体、一个地区的利益,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防止违法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时制止违法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是从根本上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张清要求,下一步,要狠抓落实,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不抓备案审查工作是渎职、抓得不紧是失职”的理念,真正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摆上人大党组会、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第二,着力完善备案审查各项工作制度。各区人大常委会要尽快制定修改本区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将工作规程的精神、原则和规定及时落实到位。各相关报备单位要完善本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制度,实现工作有效衔接。第三,继续做好“三有三必”工作。要严格落实“有件必备”,不允许存在游离于监督范围之外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落实“有备必审”,不能备而不审,审查不能流于形式;要严格落实“有错必纠”,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沟通的沟通,该函询的函询,该通报的通报,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第四,努力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要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配齐配强备案审查人员;要发挥专家学者咨询作用,提高备案审查能力水平;要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
张清还对各区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备案审查工作重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区要参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规程,尽快制定修订本区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2021年内把区“一委两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范围,并做好工作对接;二是做好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区,要从2021年起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工作要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报告并安排审议。三是要推进本区的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负责同志在会议总结时,对各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紧完善本区的备案审查制度,加快推进各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并加强工作的交流与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