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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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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近年来,市消防救援总队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消防法律法规中有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一、健全分析研判和通报机制。每周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进行统计,分析研判火灾发展趋势和成因,充分利用市防火委平台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下发各区、各部门,推动各区、各部门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同时,将电动自行车火灾独立纳入全市火灾事故控制目标评价体系,实行“全口径、双下达、双考核”,实行“每月全市通报、每季度市政府常务会审议考评”机制,督促加大整治力度。
  二、扎实推进自防自救力量建设和“一警六员”消防技能实操实训工作。建立联勤、联调、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强化灭火救援业务指导培训,推动社区、村建设能够承担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的自防自救力量,进一步夯实群防群治基础。截至目前,累计在全市6176个社区建成志愿消防队2294个、微型消防站3614个,覆盖率约为95.7%;在全市3494个村建成志愿消防队1413个、微型消防站2066个,覆盖率约为99.6%。采取“灭真火、出真水、真动作”方式,组织开展“一警六员”实操实训,累计消防技能实操实训考核达标人员82万余人,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调查追责。建立逐起火灾事故调查追责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对发生的21起室内、21起外卖快递火灾全部开展延伸调查,核查事故电动车及电池型号、品牌、产地、购买信息、起火原因等情况,抄告相关部门落实企业追责处理。同时,查清事故所在场所管理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依法对管理单位及当事人进行追责处理。
  四、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作为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定期组织全市开展集中排查和夜查行动,深入社会单位、社区(村)警示、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410起,罚款293.15万元,将295家外卖快递公司、小区物业的违法失信行为计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五、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协调市委宣传部印发“十个全覆盖”宣传方案,即:火灾案例、火灾风险、规范使用、逃生处置、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社区农村、地铁公交、商场市场、居民住户、学校宣传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制作4类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海报和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手册。同时,邀请记者随警报道,在中央及市属媒体对违规个人予以曝光,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提示类信息1103条次,联合北京广播电视台共同拍摄《向前一步——电动自行车“下楼”记》,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违规曝光等方式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总队将根据工作职责,不断推进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治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实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同时立足本职,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宣传培训工作。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