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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北京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通知

日期:2021-06-0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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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媒体、中央新闻单位驻京记者站、各区融媒体中心:

  第十七届北京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定于2021年5月启动。

  北京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是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举办的常设性新闻评选奖项。旨在通过开展评选活动,鼓励和促进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创作更多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宣传报道人大工作的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中评选出的部分优秀作品,将作为北京市参加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的推荐候选作品。为了做好本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参评作品要求

  (一)本次评选获奖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20个,三等奖不超过40个。

  (二)参评作品要重点反映北京人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的情况和成效。作品导向正确,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如报送的是全国人代会期间的作品,内容应以反映北京团的代表履职情况及活动为主。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报道的媒体也可报送展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作品。

  (三)参评作品应为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新闻期刊和电台、电视台、网络发表的原创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图片、广播新闻、电视新闻等。

  (四)参评作品要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

  (五)参评作品如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1.有词序颠倒、成分缺失、指代不明、归类有误等情况的,不得获一、二等奖(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除外)。

  2.文字作品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视频作品字幕有错别字、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有误的,不得获一等奖。

  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六)参评作品发表的有效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截止日期以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截止时间为准)。

  二、评选项目

  北京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设5类。

  (一)报纸通讯社类

  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 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创作”申报,可另报责任编辑1至2人。

  2.评论 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有力。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 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作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组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1组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该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的,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 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6.新闻专栏 报纸通讯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周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二)广播电台类

  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 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消息。广播电台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2.评论 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评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专题 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和标准同报纸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现场直播 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该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嘉宾与现场观众有互动内容的作品占优。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三)电视台类

  除消息作品中,“电视台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之外”,项目类别及要求与广播电台类相同。

  (四)网络类

  设4个参评项目。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评论 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2.专题 用各种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高度统一。要求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该评选项目不含系列访谈。评选标准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要求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

  4.新媒体 不设具体项目,不限体裁、报道形式。参评作品要求原创,内容丰富,传播效果好。要有阅读量、转发量等相关数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五)新闻图片类

  设2个参评项目。新闻图片作品是指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单幅 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

  2.组照 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可另报责任编辑1人。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产生拟推荐参评作品。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作品一般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各新闻单位须按分配名额推荐参评作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中,推荐作品作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干部的,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作品作者是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按规定填报《第十七届北京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第十七届北京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总表》和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相关登记表及征求意见表,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须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好新闻评选”专题页面下载参评单位联络员表,填报后重新命名为:XX(新闻单位)联络员(如:新华社联络员、北京日报联络员)。并于2021年6月4日前,将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邮箱:hxwpx@bjrd.gov.cn,以便及时接收验证码,提交参评作品。

  (二)报送。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开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报送系统,所有参评作品均须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电子版和推荐表的电子版,同时报送1份原件、1份纸质作品推荐表和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相关登记表、征求意见表纸质版。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评选项目要求申报。作者姓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报送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1.电子版报送要求

  (1)必须与纸质文字材料、摄影作品、音视频光盘、网络作品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

  (2)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用Word格式保存,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正文使用三号仿宋GB2312。

  (3)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链接能够正常打印浏览)。

  (4)摄影作品保存文件数据每幅作品在2-4MB之间,文件格式一律为JPEG,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及文字说明。

  2.原件报送要求

  (1)原件包括文字作品、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

  (2)每张音、视频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评选项目。

  (3)新闻图片尺寸须冲洗为8英寸。将文字说明填写在推荐表的“作品文字说明”栏内。

  各媒体于6月11日前将作品报送到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处)。

  (三)初评:6月中旬将征集到的参评作品挂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展示,6月中下旬进行初评,从参评作品中推荐60%左右的作品进入复评。

  (四)复评:6月下旬,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从进入复评的作品中投票确定一、二等奖名单,其余进入复评的作品为三等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委会意见提出获奖作品名单,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审定: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获奖作品名单进行审定。

  (六)公示:对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获奖作品名单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表彰: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印发获奖结果通知。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组织领导

  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成立北京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处,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1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处 

  联系电话:55588151

  电子邮箱:hxwpx@bjr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