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人大网讯 5月11日上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十三届市委委员、市委副秘书长刘志伟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讨论稿)》、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草案)》(讨论稿)、《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及相关说明(讨论稿)。
刘志伟同志强调,一是要坚守政治忠诚,把牢工作方向。始终坚持党对社会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社会建设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在人大社会建设领域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二是要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初心使命。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解决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市民群众。三是要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职尽责。立足人大职能定位,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扎实做好今年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质效,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