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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在新征程上全面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

日期:2022-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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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大常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是海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区人大常委会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委第六次人大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结合自身实际,以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穿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牢记政治机关属性,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导谋划推动工作,融入依法履职全过程,保证人大工作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轨道上运行。
  二是始终依靠党的领导推进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常委会党组时刻对标对表党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用力,持续发力,切实做到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就坚定地把我们的工作推进到哪里,保证与党委同心同向、同力同频。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一村三山五园”等当前区委重点工作,组织动员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贡献力量。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开展北部地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养老、垃圾分类等专题调研,服务全区中心工作。
  三是始终用法治方式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决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区域治理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监督工作传递民生情怀,体现民生温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牢牢抓住“监督权”这一基本职权,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传递民生情怀,体现民生温度。
  一是聚焦民生重点,对政府部门重点工作开展评议。在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了评议政府部门工作,届内实现对全区31个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全覆盖,达到了以评“体检”、以评促建、以评促提升的效果。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经验,对评议工作进行了改进和创新,从原来的评议政府部门整体工作,改为聚焦部门重点工作开展评议,这一创新使评议工作的目标更明确,重点更突出,更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相关工作的改进。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重点,对区信访办积案攻坚化解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工程建设、区体育局全民健身、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8个部门重点工作开展评议。通过评议,督促政府部门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为人民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是提高审议层级,议案办理及督办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从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开始,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创新议案督办方式,建立起“督办一年、跟踪督办两年”机制,做到“一个议案办三年”,在议案办理的连续性、解决问题的有效性上实现较大突破,并成功推进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得到解决。今年4月,在总结上一届人大常委会议案督办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海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的规定》,在坚持“督办一年、跟踪督办两年”机制前提下,明确提出,“议案办理及督办情况,应向下一次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这一规定的实施,对承办议案的政府部门,以及督办议案的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更大的动力,同时也为全体代表全面了解议案办理及督办情况、推动议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条件。
  三是开展议案督办“云视察”,方便全体代表及广大群众及时知晓议案办理进度。在海淀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180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加快科学城北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关村科学城高质量发展”议案,旨在推动区政府以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紧扣新型城市形态主题,强弱项、补短板,加快推进科学城北区建设工作,为海淀区高质量发展打好坚实基础。海淀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新一届人大首个议案的督办工作,力争最广泛调动市、区、乡镇三级代表共同参与议案督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到议案督办的全过程。鉴于疫情影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防控一线,组织代表开展实地视察相对不便的实际,和常委会党组要求发动全体代表参与督办的要求,以及议案督办及办理情况要提交人代会审议的规定,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因势而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新媒体视角丰富、传播迅速等优势,运用近景、特写等拍摄手法,制作出具有鲜明特色的“议案督办vlog”短视频,并通过海淀人大微信公众号、区政府官方微博、代表“家”“站”等渠道进行展示。这种议案督办新方式给代表带来身临其境的体验感,不但拉近了代表、承办单位和群众的“心”距离,极大方便了代表及群众全面清晰准确地了解议案办理进度,也为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改进工作、推动议案办理取得新进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的议案督办“云视察”视频,也因其新颖的形式、特色鲜明的视听语言,被全国人大网站转发,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可以说也为其他地区的议案督办工作提供了借鉴。
  四是规范形式内容,高质量听取和审议区“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最基本、最常用、最有效的监督方式之一。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明显效果。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新时代监督工作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梳理总结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践经验,以推动区“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为目标,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为抓手,从确定选题开始,对会前调研、会议审议、跟踪督办、结果公开等作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审议意见书的形成程序、行文格式,以及各相关单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报告、处理情况报告的时限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监督闭环。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加明确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显增强,有力推动了审议意见的落地落实,以及区“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得到显著进步。
  三、打造履职平台,发挥阵地作用,为区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创造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着力搭建新平台,高效利用老平台,不断为区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首创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更好组织代表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有效履职,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建立民主民意表达平台,于1987年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期间,开始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建27个代表小组,初步搭建起有效的代表履职载体。2001年海淀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前期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经验基础上,开始在区内四个街道试点设立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到2009年,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全区22个街道都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人大街道工委的建立,为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提供了专业的平台,对高效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进社区、代表专题调研等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工作,充分发挥各街道工委自身优势,3月29日,在常委会党组的直接领导,并借鉴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制度经验基础上,海淀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该项制度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席会的目的、成员范围、内容形式、召开时间及相关要求等。联席会采取调研视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工作,并设立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记录本,收集、整理每次联席会的通知、议程、信息、照片等相关档案资料,由各牵头街道轮流记录。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为各人大街道工委提供展示工作与学习交流的平台,对各街道人大代表借鉴经验、共同提高、依法履职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家”“站”阵地作用,首次开展政府委办局进“家”“站”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家”“站”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让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用”起来、“动”起来、“活”起来,使其更好地符合代表履职需求,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基本要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结合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利用代表“家”“站”平台,联系建议承办单位,于今年首次开展了政府委办局进“家”“站”系列活动。首站是区教委走进北下关街道“代表之家”,区人大常委会督办机构、建议承办单位和区人大代表,三方围绕代表提出的关于教育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座谈交流,沟通建议办理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力推动了代表关切、群众关注的建议得到及时办理和有效解决。
  四、创新人大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创新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新形势对人大工作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创新人大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一是组建专家顾问库,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根据今年实施的《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海淀高校院所集中、专家学者众多的优势,从各行业专家学者中,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拥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热心人士,聘请其担任常委会专家顾问,为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督办议案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目前,已组建起由63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顾问团,为常委会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常委会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升。海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常委会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抓质量、用制度促效率,根据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试行)》《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工作规则(试行)》等3项制度,修订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的规定》等2项制度,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规则》《人大代表进站联系选民及意见处理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估细则》。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人大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效能,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依法依规依程序高水平履职、为人民群众尽心尽意尽全力高质量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开展智慧人大建设,确保常委会工作效率得到切实提高。2020年,为推动人大工作高效化,及时向代表反馈议案建议办理进展,代表参加视察、调研、会议等履职活动相关情况,以及向代表发送文件材料等,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以“服务群众、服务代表、服务各级人大机关”为核心,以“三级联动、渠道多元”为目标,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高效快捷”为总要求,在网站开设了“海淀区智慧人大管理平台”,平台覆盖区人大主要业务领域,用户包括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区、镇(街)人大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22年1月,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移动互联网下的办公需求,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智慧人大二期项目建设工作,重点开发智慧人大手机App,把智慧人大由一期的电脑端扩展到手机端。通过智慧人大手机App,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移动信息化技术赋能新时代人大工作,着力构建以代表为主体、履职为重点、监督为抓手的便利化应用场景,实现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家”“站”互联互通常态化,全面推动人大履职数字化进程,为代表、区镇人大机关、“一府一委两院”等即时查阅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履职等相关信息,参加线上培训,发布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在线实时交流等提供了极大便利,人大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五、着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打造“四个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海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总书记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持续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结合届首之年代表培训工作,持续抓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加强人大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深化机关廉政建设。加强区、镇人大联动,增强整体实效,不断推动新时代海淀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努力打造让区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中流击水,奋楫者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有效履行职责,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出新的海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