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理论与实践》会刊 > 202201期 > 目录

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质量

日期:2022-04-05 来源: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

  近期,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六次人大工作会议等都对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特别是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系统阐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在全面学习贯彻的基础上,聚焦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实际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质量。

  一、始终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作为人大立法工作者,要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标准要求和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为“四个机关”建设贡献力量。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最高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具体实践中,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都提请市委专题研究,法规起草审议中的重大情况、重要分歧、重点条款都及时以党组名义向市委汇报,重要紧急立法项目都由市委先行决策统筹再交常委会主导起草。今年以来,我们协助常委会党组就10件法规草案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保了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使法规更加适应实践需要、符合上位法要求、经得起历史和时间检验。

  二、始终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我们深刻认识到,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依法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权限法定。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我们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把群众反映的现实生活迫切需要、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法规纳入立法计划,在起草过程中最大范围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力求“最大公约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矛盾实质,强化制度设计,通过立法引领推动改革进程、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使立法更加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比如:被栗战书委员长肯定为“我国第一部规范接诉即办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的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我们围绕制定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服务法”、固化改革成果的“制度保障法”、破解难点痛点的“深化改革法”、具有北京特色的“首都原创法”,通过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平台征求了11377名四级人大代表和66915名基层工作人员、市民群众的意见。协助常委会组织市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深入全市各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听取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接诉即办承办单位及部分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宣传立法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最大程度凝聚共识,为条例顺利出台奠定了民意基础。在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过程中,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就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社会服务等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氛围,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顺利筹备和举办提供法治保障。再比如,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实施一年以来,全市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发案率稳步下降,其中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5%,“小切口、接地气、立得住、真管用”的立法目标得到充分体现。我们还积极践行常委会党组提出的调研更加深入,论证更加严谨,审议更加严格,介入更加主动,沟通更加充分,参与更加广泛的立法原则,通过学习强国、北京日报、今日头条、网上问卷调查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反食品浪费规定征求意见5500余条。充分尊重和运用常委会法治建设顾问机制,重要法规草案都要征求顾问建议,形成工作简报,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工作总结,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制度、重大问题进行了原则性把关和理论研究启示,为改进完善立法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始终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将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全国人大设立的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要论断,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深刻揭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我们深刻认识到,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是对依托三级代表联络机制开展立法工作的完善,更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深化和具体实践,是一项意义重大、见微知著的工作。我们对标全国人大法工委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要求,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着眼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实践性原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属性,协助常委会确定第一批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工作规则。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以来,我们协助常委会以及各工作机构积极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沟通联系和统筹协调工作,接诉即办、无障碍环境建设、献血、预付卡等立法项目以及2022年度立法计划等都及时通过联系点进行意见建议征集,为完善法规草案、推进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和社情民意基础。我们坚持将合理完善的立法程序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认真落实立法规划和计划、调研、立项、起草、审议等立法工作规范,与政府部门和相关专委会工作机构充分沟通,协助常委会完善法规起草审议“双向进入、‘四前’会商”机制,让立法者能够更好地遵循把握立法活动自身规律,确保人大主导立法同时政府能够全程参与意见,更好表达、平衡、调整各方利益。

  12月2日,第二十七次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召开。栗战书委员长带领会与同志进一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同时强调立法工作要持续守正创新,适应时代和实践不断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要具体地、全面地落实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突出地方实际,通过立法服务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要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凝聚立法共识。要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开展地方立法。要更好地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工作理念,以首善标准提高新时代立法工作质量,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及时有力到位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