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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日期:2022-04-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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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就从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出发,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内在属性的高度,对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早在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就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论断。他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又强调: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应当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是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人民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运行和实践,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因而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就是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换言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应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然是、也必须是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而以维护和保障民生为根本任务的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理所当然地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专委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之中。

  作为最年轻的人大专门委员会,两年多的履职经历也正是积极推进民生保障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一、议题设定察民情

  社会建设工作千头万绪,选择什么样的议题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这是新成立的委员会首先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对此,我们没有闭门造车,而是依据专委会职能,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根据基层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我们成立之初即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制定工作,之后又陆续开展了《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工作,以及对制定《北京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立项论证,特别是今年倾全力协助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更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把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作为价值目标。面对本市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社会委积极回应多年来代表建议和群众呼声,自成立以来连续三年把养老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议题,一年围绕一个重点来寻求突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紧急启动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立项工作,组织专班开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工作,及时听取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汇报,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第一位。同时,还密切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民生保障工作,着力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

  二、议题开展听民声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议题设定上,还体现在议题开展过程中,就是要使人民民主权利能够通过法定途径、渠道、方式、程序,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社会委在开展各项议题调研过程中,十分注重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无论是立法项目,还是监督议题,亦或是检查视察等活动,都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作为开展工作、做出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比如《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坚持开门立法,在条例草案起草之前,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问卷调查,听取人民群众的真实声音。短短20天,网上点击量达2200万人次、回复网络问卷141万余人、回收入户市民意见6400份、四级人大代表调查问卷10751份,调查规模前所未见。《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在草案起草过程中、提请一审前后、二审前后的不同阶段,都注重通过新闻媒体、通过代表联络站和代表之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式多次公开征求广大代表和市民群众的意见,把立法和普法结合起来,既提高了立法质量,也为法规通过后的施行奠定了扎实的民意基础。

  三、议题决策集民智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求我们在制定法规、审议议题、做出决议决定时,都要通过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更在于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找出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以便做出科学决策。社会委在开展的各项工作中,都坚持以人民为师,“以百姓之心为心”,确保专委会的工作在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落实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将起草前广泛征求意见中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类最应倡导的文明行为和10类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直接写入法规。《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和常委会指示要求,深入总结首都疫情防控经验,特别是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和超大城市治理规律,充分体现了北京工作特色,为首都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议题问效解民忧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为了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更是为了落实决策、执行决策、转化决策,把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的国家机关的决策转化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实际效果。基于这一认识,社会委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注重对民生议题的跟踪问效,以实现议题的最终目标。比如对于老年人及其家庭高度关注的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社会委在以往常委会连续监督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计于民,坚持监督为民,不断查找本市养老服务的薄弱环节,三年来分别选择“持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为突破点,持续进行监督问效,久久为功,推动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系列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了“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即将由石景山一个区的试点扩大到全市范围,切实造福全市430万老年人及其家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民之福祉,心之所系。作为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力之机关的专门委员会,作为以维护和保障民生为工作目标的专门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社会建设委及其工作机构将更加自觉地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参与人大社会建设工作,不断拓展其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社会委开展的各项工作之中,使社会委各项工作都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并通过我们的工作,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