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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

日期:2021-04-19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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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这次交流会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三次交流会精神,总结工作经验,交流认识体会。去年11月,党中央首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入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担负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法定职责,要带头学习领会这一重要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主动把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贯穿融入到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栗战书委员长先后在第二十六次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三次交流会上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着重强调了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丰富立法形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律监督、推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等重点工作。市委专门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蔡奇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提出6个方面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发挥好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功能作用。

  刚才,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市人大社会委工作机构,东城、昌平、平谷、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和许传玺代表谈了认识体会、交流了经验做法,讲得都很好。借此机会我也谈3方面体会,同大家交流。

  第一,坚持质效并重,推动立法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进入新时代,特别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依托作用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具体到北京,推动首都发展、有效治理“大城市病”、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更好满足市民群众“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都迫切需要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迫切需要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特别是超大城市人口密集、资源聚集、信息富集、舆论汇集,厉行法治尤为重要和紧迫。

  依法治国,立法先行。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从全国人大到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立法工作量都有较快增长。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和决定决议草案51件、通过其中的33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24件,其中制定9件、修改7件、废止1件、正在审议7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件,都达到近年来的高点。今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请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初步安排立法审议项目25个,还有一些项目也有可能纳入审议。在步伐加快的情况下确保质效并重,我体会需要着重抓好以下3点。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7个重要领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全会确定的重要举措、重点改革项目谋划立法项目, 加强首都安全、科技创新、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抓紧补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方面立法短板,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去年,我们突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紧急立法作出依法防疫的决定、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计划、按照急用先行原则优先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紧要项目,完成计划20件目标中的11件。同时,制定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为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今年,除继续完成公共卫生项目外,将着重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规范城市治理等领域项目,其中住房租赁、接诉即办、社会信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既是重点项目、也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在确保国家法治统一前提下,发挥好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市委领导下完成好这些项目。希望各区人大和人大代表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进来,我们一起攻坚克难,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二是增强立法针对性系统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近年来,我们注重针对实际问题确定立法形式,既有城乡规划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这样系统性比较强的法规,又有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等针对某一突出问题的“小快灵”法规。在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让法规长出牙齿、推动解决难点问题,比如,城乡规划条例中的立即拆除、代履行、违法者付费措施,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管会”制度,街道办事处条例明确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中的安全检查、一键报警、避险保护等制度,都是硬核条款、为解决问题提供硬核支持。增强针对性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系统性的问题。因为发展和治理中许多问题本身就关联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系统解决问题的能力。三年多来,我们在城市交通治理、市容环境卫生、优化营商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打出立法组合拳,从2-3件法规衔接到公共卫生领域20多件法规集中立改废释,系统性不断增强。实践充分证明,系统衔接配套和坚持问题导向相结合,是立法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好办法。

  三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是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这两年,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得到各方高度认同,在城乡规划、物业管理、文明行为促进、街道办事处工作以及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范围不断拓展,人大发挥主导作用的知晓度、影响力不断提升。下一步,要推动工作机制更加精准高效,谋划要更加自觉、调研要更加深入、立项要更加严谨、介入要更加主动、参与要更加广泛、审议要更加周密。其中,谋划更自觉就是立法规划计划更自觉地贴近中心大局、适应群众需求;调研更深入就是要将群众需求、工作需要、难点问题、举措对策等尽可能在调研阶段摸清楚、弄明白,既有人大政府围绕法规起草联合调研、也有部门机构站在不同工作角度“平行调研”、还有市区两级深入具体实际联动调研;立项更严谨就是通过立项论证确保法规草案概念边界、针对问题、制度设计、法律依据以及总体框架基本成形,法规是具有稳定性的,起草审议过程中不宜“推翻重来”,所以要严谨更严谨、细致更细致;介入更主动就是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办要更早跟进调研论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要更早更主动介入调研起草;参与更广泛就是持续深化民主立法、扩大开门立法,推动市区乡人大联动履职、代表群众建言献策、各方面广泛参与成为常态,区、乡镇人大没有立法权,但有参与立法工作的职责和权利,涉及千家万户的法规都尽可能让千家万户参与、涉及各区的法规由各区直接参与;审议更周密就是审议环节更加注重利益的表达、平衡和调整,防止部门利益、避免受局部利益和个别利益群体影响,敢于在矛盾焦点上“切一刀”,同时要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防止法律关系上出现偏差。立法任务越是繁重,我们越要在重点环节上做深做细,发挥好机制程序应有的作用。

  第二,加强人大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市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突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就重点议题开展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加强跟踪问效。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需要抓好以下3点。

  一是做实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维护法治统一的主要履职方式之一是备案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市区人大常委会都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首善标准推进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化水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的修改,今年起已将市监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一府一委两院”全纳入。常委会法制办要认真做好后续工作。请各区人大常委会加快工作步伐,对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规程尽快修改完成本级工作规程,年内将区监委、区“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年内完成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办要密切配合,按照“两级建设、多级使用”要求,抓紧完成有关平台的部署,市区两级要加强协作,年底前实现各区人大共同使用,积极做好相关培训和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人大常用监督方式中刚性比较强的一种,既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估,也为立法修法提供了可靠依据。这两年,市人大立法监督衔接日益紧密,新立法规及时检查,重点法规持续跟查,同步推动普法宣传,法规当年实施、当年检查已成为常态。市人大常委会去年检查的6件法规中有5件是当年实施当年检查,今年初步安排检查6件全部是新制定或新修改的法规。去年,按照蔡奇书记关于“人大执法检查要跟得上”的要求,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了“两条例”“三边”执法检查,探索形成“检查交办整改督办”压茬推进、闭环运行的监督方式,发动三级人大代表从身边到周边再到路边调研检查并收集反馈信息,有力推动两件“关键小事”抓好抓实。我们也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还存在问题导向不强、发现问题精准度不高等不足。蔡奇书记明确要求市人大执法检查要开列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这是市委对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新要求,既是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也是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我们正在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任务较重,新立法规较多,为保证新立法规落地见效,执法检查项目也集中在新立法规上。各区人大可以在这方面帮助弥补,聚焦一些涉及面广、群众关注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自主确定选题、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本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有关调研可以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市人大代表参加,使新立法规的检查和已有法规的检查结合起来。如果发现典型问题、共性问题,可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列入下一年度执法检查项目。这样既加强了联动,也可以增强市区两级执法检查的针对性。

  三是深化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报告,是人大工作监督中常用的监督方式。其中,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上年度决算草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都是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每年都要列入监督议题的项目。新版北京城市总规和副中心控规、核心区控规都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法定蓝图,蔡奇书记明确要求人大要持续监督“一总规两控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3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总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东城、西城、通州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要求,在区委领导下加强对“两控规”贯彻实施的监督,其他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区政府贯彻实施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情况开展监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请各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列入相关议题。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是党中央专门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去年起书面听取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建议有条件的区可以列入议题。预算审查监督是人大监督重头戏,党中央、市委都已印发文件,各区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紧盯支出预算绩效。市人大常委会总结提炼了预算审查监督四问,即“钱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下花”,比较形象地反映出监督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核心要义,有利于代表快速掌握监督重点,各区人大可以借鉴。经过两年多建设,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已初具规模,基础模块功能较为齐备,财经办、预工委要加强同各区人大的沟通协调,在规定权限内最大限度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加强专业培训,帮助区级层面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

  第三,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厚植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群众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方人大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代表法也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负有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积极参加履职活动、加强调研学习、密切联系群众的法定职责。北京作为超大城市,人口密度大、经济社会活动强度高、社会治理难度大,要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是重要基础,15000多名人大代表是拓展夯实这一基础的重要力量。

  这两年,代表参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活动特别是立法工作不断深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涉及千家万户、同市民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都尽可能请代表参与、帮助征求最大范围群众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汇聚民智、反映民意、凝聚共识。特别是去年,在物业、垃圾“两条例”执法检查中,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市、区、乡镇三级代表13000多人参加,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广覆盖,比较详细地掌握了50%居民小区和80%乡村的一手数据信息,为法规宣传贯彻、改进相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支持,鲜明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各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和人大街工委付出了艰苦努力,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条件下,从身边查起、拓展到周边、延伸到路边,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大家对“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加强联动计划性的意见建议。目前,我们正在制定立法监督任务清单,将需要联动的议题和相关安排提前印送各区人大常委会,方便区里统筹工作。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这项工作。

  去年以来,市区人大重点抓了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基层履职平台建设,目前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代表家站不只是一间房子、一块牌子、几张桌子,特别是基层联络站,既是工作制度、又是活动机制,既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流动的,既可以在办公场所、也可以到田间地头或者街坊邻里,关键要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阵地、有持续的活力。我体会,家站机制能否持续,要看有没有活力;家站的持续活力,来自于持续的活动;活动从哪里来,要不断地“交活”给它,交出去的任务要同市区人大工作相结合、同重点立法监督议题相结合,请代表带着法规草案、监督议题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这样既可以避免与12345热线同质化,又能够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和代表作用。

  代表在推动解决问题时,要注意运用法治方式。栗战书委员长前不久专门强调,不要搞成“个人信访站”,对一些带有共性、普遍性的问题,要注意通过法定途径提出议案和建议,推动从法律、政策层面予以解决。去年,我们深入研究了代表议案建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制度机制和程序问题。我也到通州、朝阳、海淀、平谷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常委会对代表法规案高度重视,首次集中听取7件代表法规案审议结果报告,其中涉及的2件法规已审议通过、1件法规 已立项论证、1件法规纳入今年立法计划。

  目前,地方立法迫切需要从群众中汇集建议、拓展来源。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在即,希望各代表团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组织引导,代表议案鼓励向法规案拓展,代表建议要从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着眼,多针对一些普遍性、共性问题提出建议,对各区的典型问题具体问题鼓励以建议方式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大重点建议督办力度,代表联络室要尽快拿出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建议的具体方案。

  今年是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已完成选举法的修改,县乡代表数量有所增加,人事室要加强对各区人大的工作指导,确保选举依法有序开展。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严格执行市委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好机关防疫主体责任,同时要密切联系代表,积极帮助解决问题困难。大会召开期间,各代表团要认真执行大会各项防疫规定,做好服务保障。

  我就讲这些。市人大常委会将同大家一起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学习领会,在工作实践中贯彻好、落实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