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重大成果,就是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做好新时代首都立法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精髓要义,使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跟改革步伐、符合人民期盼、体现北京特色,更好适应时代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首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要务和终身课题,确保立法理念、立法主张、立法导向始终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二是着力抓好法制委员会分党组建设。法制委员会作为法规草案统一审议机构,在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立法工作中,法制委员会落实分党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审议法规草案时,党员委员带头发言,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保证了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法质量的提高。三是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依法治国,立法先行。进入新时代,特别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日益明显,首都创新发展、超大城市治理、人民群众“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始终秉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扣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开展立法工作,勇于攻坚克难、推进提质增效,在谱写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新篇章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与作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要求。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的价值宗旨。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亮底色。
对立法工作而言,在规范、保障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引导、推动政府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同时,重点是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就是要体现立法的人民性。人大常委会是人民赋权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工作中维护人民利益是首要职责。当政策选择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的时候,应当首先维护人民利益;当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既要保护人民的长远利益,也要最大限度地尊重人民的短期利益;当大多数人的利益与少部分人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既要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也要为利益受损的少部分人提供救济途径,将损失降到最小。我们要以立法的人民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政府部门在立法过程中固化权力和利益,推卸责任、化解压力的想法,要在利益相互冲突又彼此纠缠的多个群体间,找到不同利益主体的“最大公约数”,在这些艰难的博弈和妥协过程中,体现常委会主动、担当的工作理念。回顾近两年的立法工作,常委会始终注重把握和处理好人民至上这个不变的“根本”和群众需求这个日益增长的“变量”之间的关系,把民心所向、民意所求、民生所需作为立法规划、立法项目的重要来源,不断增强工作的及时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物业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广泛调研、凝聚民意,认真研究立法协商意见;在制度设计方面,创设引入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标民法典精神,既通过赋权解决老旧小区物业失管、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率低等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又合理配权,明确委员会的临时性、过渡性定位、职权有限性,条例的实施为强化首都的城市细化管理再添法治抓手,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坚持科学立法,确保立法务实管用质量过硬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十六字方针中都提到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特别地将科学立法摆在了更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就要自觉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立法活动规律,使制定出来的法规能够反映和体现规律要求,符合客观实际。
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在保证立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人民意愿基础上,还要注意法规要具有规范性、合理性、协调性、系统性,要确保立法内容科学合理,遵循立法技术规范。近年来,常委会紧扣北京实际、紧扣务实管用,在推进科学立法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一是在法规选项上,紧紧围绕党中央、市委关于首都治理的重要举措、重要改革目标谋划立法项目,始终着眼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从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统筹安排立法项目。二是在立法机制上,提出“向前一步”的立法工作理念,全面推广“提前介入、专班推进”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全面参与修条例”活动,将激活三级代表联络机制同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既实现了立法公开、征求民意的过程,也达到了宣传法规、凝聚共识的效果。三是在立法形式上,既有城乡规划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这样系统性比较强的法规,又有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等针对某一突出问题的“小快灵”法规。在城市交通治理、市容环境卫生、优化营商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打出立法组合拳,对公共卫生领域20多件法规集中开展立改废释。四是在立法工作规范上,出台包括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调研、立项、起草、审议等立法工作12项制度规范,让立法者能够更好地遵循把握立法活动自身规律,确保所立法规合规范有质量真管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立法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统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加强高质量发展、公共卫生、人居环境、民生改善、安全稳定、人大制度建设等方面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首都“十四五”良好开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