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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日期:2020-1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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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相关部署,履行法定职责,回应民生需求,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按照常委会工作要求,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委员代表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中的妇女儿童专项规划编制,从反家暴法实施、家庭教育立法、未成年人保护三个方面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总结“十三五”以来本市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十三五”以来本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在政府各部门、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等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较好地提升了本市妇女儿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反家暴方面,2016年3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典型家暴刑事公诉案件共54件73人,从案件分布情况看,北京地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基本平均分布于对新生儿的身体暴力、对其他未成年人的身体暴力、对未成年人的性暴力三个方面。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北京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30份,其中2017年签发183份,2018年签发175份,2019年签发172份。

  家庭教育立法方面,北京市关于家庭教育立法自2013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形成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分析报告》《家庭教育专门立法研究》等调研报告。2019年,委托首师大立法专家劳凯声教授组成的专家团队,围绕家庭立法的基本法理、国内外家庭教育立法经验、北京市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工作状况、北京市家庭教育立法的内容体系等开展研究。目前已完成了家庭教育立法相关资料汇编,计划于10月份完成。

  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一是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儿童生活保障切实加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儿童收养和孤儿成年安置工作日益规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进一步加强。二是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初步建立。建立了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试点和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儿童福利制度和救助保护等政策有效衔接。三是儿童福利和保护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加快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服务设施建设开始起步。四是儿童福利和保护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基础保障进一步加强,工作体制逐步完善,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家暴犯案数较大,被害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家暴案件和固定证据难。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申请主体的把握不完备、审理程序的操作方式不明、举证标准不明确、取证途径不健全。

  二是家长、社会与学校在育人目标上认识还不够一致,目标还不够统一,没有真正形成“育人为本”的理念。社会监管不能完全适应自媒体迅速发展的趋势,学生健康成长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对于各部门、社会以及家庭应当承担的育人职责缺乏统一考核标准和监管体制。

  三是未成年自我防范意识不强,预防教育创新性、针对性不强。教育课程和法律宣传方式呈碎片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儿童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大,执行力度不够。儿童利益未真正最大化,法律政策缺乏儿童视角,缺乏国家层面的儿童保护机构和综合反应平台。

  三、委员、代表的意见建议

  围绕“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委员、代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集市妇儿工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教委、市妇联等各方面意见,经讨论研究,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鼓励教育被害人积极维权,切实推动以法治方式解决家暴的难题。统筹全市大中小学校、社会组织及专业机构的资源力量,在线上线下深入开展“家长课堂”“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梳理好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避免由于职责交叉造成的权责不清现象,统筹协调促进各成员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打通线上线下,形成联动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树立正确育人理念,完善合作机制,真正形成育人合力。加强对各类宣传媒介的监管,净化网络空间,强化正面宣传和引导,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科学儿童观,完善未成年人立法的顶层设计,借鉴我国法律位阶上的“根本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模式,按照“1+5+X”的模式丰富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完善未成年人立法的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机构,依托由中央至地方的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建立相应层级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反应平台,建议试点少年家事法院。

  四、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一是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将落实好立法修法责任,认真梳理委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在下一步立法修法工作中予以充分吸纳。

  二是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解决方案,为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参考,更好保障全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是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各项监督工作,围绕相关工作继续开展检查工作,推进地方人大依法监督工作与时俱进,为“十四五”规划编制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