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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建设规划的调研报告

日期:2021-01-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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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

  为协助做好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针对本市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建设规划开展专题调研。结合本年度《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项论证、《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等立法工作,以及对2019年听取和审议的市政府关于中轴线文物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持续检查和跟踪监督工作,同步推进。通过与市委宣传部多次反复沟通,目前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发展规划仍在抓紧编制中。

  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沟通等方式邀请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文化代表小组代表针对高质量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如下:

  一、在明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中强化全国文化中心职能,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顶层设计研究

  在“十三五”建设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应进一步强化城市新一轮总规与文化规划的衔接,新城新区建设与城市文脉要延续的协调,城市文化内容规划与空间的规划的结合,文化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融合。

  二、建立健全大文化工作协调机制

  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下,形成全市大文化工作“一盘棋”格局,实现保、建、管、运、维、升的工作体系。

  三、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整合区域文化资源优势,凝聚区域文化资本,形成发展合力推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

  1.要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引领带动作用,实现京津冀区域文化协同发展的“集聚—辐射”效应,在发挥首都城市文化建设发展积聚作用的同时,战略性地考虑区域文化发展的辐射作用。

  2.要加强总体战略规划设计,实现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总体—协调”效应,通过文化资源和文化发展的战略性设计和整体性运用,实现区域和城市间文化协同发展效应。

  3.要建立区域文化发展联动合作机制,实现京津冀文化“联动—发展”效应,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形成京津冀区域文化一体化合作发展的重要保障。

  4.转变区域文化发展方式,实现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融合—提升”效应,以文化合作发展推动其他领域融合提升发展,提升协同合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5.整合区域文化资源优势,实现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共享—互赢”效应,加强区域内和区域间文化资源整合的合作与协作,以实现京津冀文化发展的共享共赢。

  6.凝聚各方力量,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力—推动”效应,创造资源整合平台,加大政策集成创新力度,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凝聚各方资源和力量。

  四、不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升文化保护和传承水平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北京城市发展的宝贵遗产,也是城市历史文化内涵的历史承载。在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城市发展中延续城市文脉,按照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城市改造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相协调、现代城市发展与历史文脉延续相统筹的要求,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传承体系,提高文化保护和文化传承水平,真正建设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响辉映、具有高度包容性、多元化的文化名城。

  五、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网络公共文化建设

  不断强化具有首都特色、北京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推动北京公共文化服务品牌的结构化、多元性发展,满足多层次、多结构的文化需求;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转变公共文化的供给方式和服务方式,发展精细化、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充分利用首都网络信息技术优势,构筑形成“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向公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服务。

  六、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创业生态,提升首都文化产业竞争力

  进一步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的创业、创新、创意生态,加强创业服务,发展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促进传统孵化器与新型服务机构的深层融合;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推出文创IP首都发布平台,对接资本市场,实现滚动良性开发;加强会展行业发展,集聚、形成全国文创产品展示交易大市场;推进文化与创意设计、科技、金融、旅游、农业、体育等不同领域的融合发展,实现需求和市场的有效对接,全面提升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从整体上增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国内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七、形成有中国气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作品

  包括人文社科专著、文学作品(中长篇)、戏剧舞台艺术、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品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