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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日期:2019-08-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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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大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全面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方式。40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如何发挥好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专项重大事项功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城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红墙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立足首都核心区工作实际,围绕更好地发挥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专项重大事项功能,积极探索实践,尝试将区域改革发展、城市治理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专项重大事项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推动新时代西城区人大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正确行权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多年来,区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改善领导方式,更加注重通过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去履行好执政使命,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近年来,结合新时代西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委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要求,希望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首都核心区科学治理、品质提升为切入点,进一步发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功能,更好地凝聚全区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核心区全面贯彻落实,共同推动区域科学发展、转型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注重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持重大问题先行研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区委要求,坚持以区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为主要形式,围绕决议议题的确定、民意征集、审议决定、监督落实等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就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专项重大事项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区委出题、人大讨论决定并监督、政协参与论证、政府主抓落实的工作模式。

  二、聚焦区域重大事项,科学确定行权议题

  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西城区,是典型的建成区、老城区,老旧小区多、历史遗存多,城市精细化治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任务重。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和传承好历史文脉,是区委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区域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我们在认真思考、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先后确定了环境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街区整理等三项专项议题,作为贯彻落实首都核心区功能定位的重要内容,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审议。

  (一)着眼城市治理,关注环境建设。城市环境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就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出新要求,并提出了把北京建设成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北京市委也对西城区的环境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另外,每年有关环境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所占比重持续较高。环境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周期长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寻求全区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需要凝聚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基于此,在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环境建设议题提请代表大会讨论。2015年1月,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环境建设共建和谐宜居西城的决议。决议明确了加强环境建设共建和谐宜居西城必须坚持的原则,要求区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号召社会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和参与环境治理,明确了市民在环境建设和治理中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决议落实开展相关监督工作,要求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推动环境建设。

  (二)着眼文脉传承,关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第二次视察北京,对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提出了明确要求。西城区是北京营城建都的肇始之地,历史传统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保护和传承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功能核心区的重要历史使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历史遗留问题多、难度大,需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达成高度共识,需要广泛动员全区人民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名城保护和利用的新格局。根据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决议起草工作进行研究。2017年4月,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的决议。决议明确了区政府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重要职责、工作方向和主要目标,明确了文物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社会机构、社区等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动员等方面应尽的社会责任,明确了广大市民、专家学者、青年工作者以及中小学生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还对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监督工作、人大代表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等提出了要求。

  (三)着眼北京城市新总规落实,关注街区整理。2017年,在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落地方面,西城区探索出以街区整理为抓手,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建设的新路径。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需要在更广范围、更深层面形成共识,需要营造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氛围,最大限度获取民意支持。区委提出建议后,区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研究,多次调研,形成街区整理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大会讨论,作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决议的延续、拓展和升华,作为举全区之力推动区域科学治理的重要举措。2017年11月,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扎实推进街区整理不断提升核心区品质的决议。决议明确了落实新总规要求、开展街区整理、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措施、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精心编织近期和中长期全区街区整理工作规划,统筹编制好各街区设计方案的有关要求;明确要求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街区整理工作;明确了发扬协商民主,动员驻区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街区整理的相关工作要求;还对区人大常委会在街区整理工作中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作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这三项决议都涉及到区域发展的长远性、根本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也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由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这些重大事项,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直接且生动的体现。

  三、广泛汇聚民声民意,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做好人大工作,就必须始终牢记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让更多群众的意愿依法有序进入国家机关的决策过程。特别是区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具有与选民直接联系的优势,能够更广泛更充分更直接更深入地听取民意,能够及时将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上来,让决策更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能否切实凝聚合力,取得实效,很重要的环节就是在决议出台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征集民意,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上述各项决议草案起草前的民意收集工作。一是走访区人大代表,组织开展视察调研。起草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决议的过程中,在前期走访具有专业特长和专业知识的相关代表的基础上,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了什刹海阜景街、大栅栏、琉璃厂、天桥等街区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收集整理名城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起草推进街区整理决议的过程中,组织代表视察了广阳谷城市森林、达智桥街区的重点项目,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二是专题研究决议初稿,多方征求修改意见。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修改的基础上,分别召开座谈会,向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街道征集意见建议,还通过区政协征求部分政协委员的意见并进行充分论证,最后形成了决议草案。三是组织好会前代表联组活动,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决议草案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后,交各代表联组进行了充分深入讨论,并作进一步完善修改后,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充分的前期准备,最广泛地实现了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府部门、政协委员的有序参与,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科学保障。

  四、持续完善工作环节,不断提升实践效果

  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机制完善等方面作出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完善工作环节,实现了从单一决议(草案)形式到“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及说明”形式的转变,保障了代表审议和大会决策过程更充分更深入,使作出的决议更加有用有效。

  加强环境建设决议出台时,采取的是在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中增加决议说明部分、同时提交决议(草案)由大会讨论的方式。实践中,我们发现这种方式,虽然能提高大会审议效率,但是代表对决议所涉及的工作了解不够全面深入。为了让代表更充分地了解决议相关工作,我们进一步探索,形成了区政府在代表大会上就专项工作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对决议作专门说明、大会审议作出决议的工作模式,方便代表更充分地审议报告,也使决议更有针对性。在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配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决议的审议,区政府就我区多年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作了详细的专项报告。在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配合街区整理决议的审议,区政府作了《全面贯彻落实新精神和新要求积极推进街区整理进一步提升核心区品质》专项工作报告。今后,我们还将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代表大会决议的提请形式和提请机制。

  五、多措并举持续监督,确保决议有效落实

  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法定效力,反映着人民意愿,代表人民的共同意志,对驻区单位、有关国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具有普遍约束力,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应当贯彻执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动决议落地是关键。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将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有效推动决议落实。

  一是加强对决议内容的宣传。通过印发海报、区人大常委会刊物、中央和市属媒体报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决议内容。同时,区人大代表深入选区、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主动宣传决议相关内容,提高了驻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对决议的知晓度,进一步激发社会责任和公共意识,凝聚了全区人民的共识。

  二是打好“组合拳”开展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议案办理等形式,监督推动决议的落实。加强环境建设决议作出后,区人大常委会将推动决议落实与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相结合,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执法检查,还针对缓解“停车难”、垃圾处理、绿道建设、物业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跟踪视察活动,推动了决议的有效落实。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决议涉及的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精细化治理等相关工作,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我区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城市精细化管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决议作出以来,沈家本故居等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建筑腾退亮相,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明显改观,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围绕推动街区整理决议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将督办加强街区整理打造精品街区提升城市品质议案、监督专项工作与推动决议落实相结合,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决议落实情况和办理议案的报告、园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还对地下空间清理整治管理情况、城管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决议作出以来,全区完成了街区划分,形成了街道城市设计导则、重点地区深化设计方案,阜内大街等街区初步亮相,核心区品质进一步提升。

  三是持续用力确保决议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将在本届任期内,每年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街区整理等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加强监督。在2019年1月召开的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区政府向大会书面报告了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决议和街区整理决议的工作报告。本届任期的最后一年,区政府还要将落实决议的整体情况向代表大会进行报告,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今后,我们将紧跟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把行使决定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探索创新,持续完善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为共同推进首都核心区科学治理、品质提升提供更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