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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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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京朴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配合本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21年市级决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6月23日召开了第四十一次(扩大)会议,依法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并结合市审计局《关于北京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北京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及财政部门反馈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已印发市人大代表。7月7日至8日召开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十二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对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现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级决算情况总体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狠抓财源建设,全力保障“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持续改善民生,发挥了财政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级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要求,着力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资金和支出政策落实落地的审计力度,首次报告四类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类和原因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为做好市级决算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有: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持续增大,财源建设工作仍需加强,财政统筹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部门预算调剂较多,个别项目预决算差异较大,预算管理刚性约束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单位落实过“紧日子”的措施还不到位,支出政策动态评估、调整、退出机制尚需健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深化;财政运行风险需要关注,一些区偿债及“三保”压力较大,国有资产监管和基层财务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等。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依法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
  深化“零基预算”管理,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成本控制意识和规范管理水平。强化预算项目库建设和滚动管理机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部门单位预算收入管理,依法强化对财政专户设立和使用的监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统筹协调国库库款管理、政府债券发行与国库现金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规范预算调剂,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加快建立分行业、分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成本控制。加强决算报告与预算的有机联系,加快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衔接,进一步提升预决算编报质量和依法接受监督整体水平。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完善“四本预算”间、跨年度间、市区间资金统筹机制,加强对预算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债券等多渠道资金的统筹,强化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的统筹协调,增强预算对落实首都重大战略任务的保障能力。持续加强高质量财源建设,强化组收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发挥再分配调节作用,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全面梳理分析评估现行支出政策,健全统筹决策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强支出政策的合理性、精准性和透明度。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完善体现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进一步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推进预算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有效衔接,提高资源资产配置效率。
  三、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落实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清晰界定事权与支出责任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研究我市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的绩效管理,积极探索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价。将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向市级各部门和区街乡镇基层纵深拓展,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等的挂钩机制,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四、持续强化政府债务监督,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项目管理,履行好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法定职责,压实市区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尽快形成有效实物工作量。建立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规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依法依规、按时保质完成隐债清零任务。加强政府中长期收支研判,研究推进财政可承受能力测算评估,确保财力兜得住、可持续。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定位,防范化解国有企业投资、金融和债务风险。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运行监测,提高社保基金预算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区级和基层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五、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加快我市地方性法规修订,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中的有效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完善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监督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支出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绩效审计力度,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审计发现的整改难度大、屡查屡犯问题原因的综合分析研究,注重推进制度和体制机制完善。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好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关工作,完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制定政策、优化配置的挂钩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十二次(扩大)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有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实现同口径正增长,财政支出更加聚焦保障疫情防控、助企纾困和民生等重要领域,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同时也应当清醒看到,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对我市财政收入增长造成冲击,财政支出刚性需求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紧平衡”矛盾更加凸显。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租金减免、政府性融资担保、首贷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加大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提高对企精细精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源转化成效。落实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要求,加大支出进度和强度,加快推进债券资金使用落地见效,尽快下达有关转移支付,加紧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升财税政策效能。强化政策资金协调联动,依法做好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新情况的应对准备,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努力完成人代会批准的预算。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