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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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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公安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
  针对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大量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非法上路问题,2018年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明确了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淘汰等制度设计,将超标车辆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局交管局及刑侦、治安、人口基层、环食药旅总队等单位,统筹推进配套立法、严格执法、社会普法,强力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具体如下:
  一、集中开展超标车辆临牌发放
  (一)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根据《条例》授权,制定《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细化合规电动车注册登记流程和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管理规定。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梳理33批次1959个产品型号,编制《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明确合规电动车类型。针对路面执法,制定印发执法指引,明确车辆扣留、保管、处置等指导意见。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出台《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细则》《关于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影响正常通行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明确各方责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广泛开展宣传解读。结合《条例》颁布实施,在宣传部门大力支持下,协调新闻媒体,共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集中采访28次,刊发相关新闻稿件423篇;设计印制海报、宣传卡片260万份。组织社区民警、驻区交警和街乡力量,全面摸排辖区超标车辆,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登记、申领临时标识政策,针对性开展宣传提示,最大限度提升社会知晓率。
  (三)方便群众申领临牌。优化合规电动车注册登记服务,减免填表、拍照、录入等手续流程,开发手机应用程序,引导网上先行填报信息,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在此基础上,对超标车辆开发临牌核发平台,在全市设置223处核发站点,采取“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方式,方便群众申领。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累计核发临时标识230万副,为后续超标车辆有序退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力推进超标车辆淘汰清零
  (一)坚持部门联动、及早动手谋划。在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总体组织下,交通、交管、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勤联动,打通合规车辆市场供应、超标车辆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等环节,形成共担共治、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成立交管工作专班,建立专题会商、定期调度、挂账督办、讲评通报机制,每周调度研究,组织动态抽样调查,摸排超标车辆底数,明确了宣传预热、路面提示、执法打击梯次工作重点,提升措施针对性、实效性。
  (二)提前宣传提示、引导淘汰置换。协调新华社等50余家主流媒体,围绕“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结束”“登记使用合规车辆”等主题,发布新闻报道1.2万条;组织“一区一警”反复入户宣传,联合属地街乡政府,先后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企业和街道社区等,开展宣教活动1.5万余场次,张贴宣传海报5万余张,向超标车车主发放、粘贴宣传提示贴200万余份;对230万临牌车辆所有人“点对点”持续发送短信提示,反复告知过渡期后管理政策,打消观望态度,引导尽快淘汰置换车辆。联合商务部门和行业协会,多次约谈14家快递外卖平台企业,督促带头更换合规车辆。
  (三)紧盯重点行业、提升工作质效。会同市商务局和行业协会等部门,多次约谈全市15家外卖即时配送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淘汰置换超标车辆。组织行业部门,研究制定倒排工期置换、分阶段置换补贴、置换车辆内部奖惩、限制向使用超标车辆骑手派单等多种方式,全力推动超标配送车辆置换。组织企业通过即时配送平台,向骑手推送过渡期政策、逾期未置换车辆处罚措施、禁止改装车辆等信息,督导骑手更换合规车辆。过渡期结束前,全市外卖即时配送企业专属骑手超标车置换率达100%,众包活跃骑手置换率超过98%。
  (四)狠抓便民服务、畅通登记渠道。2021年下半年,超标电动自行车置换需求释放集中,全市新车登记量明显上升。为最大限度保障登记需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效率。一是19处非机动车登记站开通所有窗口、延长办公时间,并配发高拍仪,对申请材料影像采集,免填表复印,实现档案电子化。二是实施网上预约登记,有序引导群众按时段办理,避免在现场长时间排队等候。三是将新车上牌前置到销售环节,会同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依托540处具备条件的销售站点,提供购车、上牌一体化服务。四是协调社区开辟超标车回收点,方便群众就近置换。在宣传、服务并举引导下,全市新车登记量在2021年10月达到峰值,单月新增36.2万辆,高峰日登记达1.5万辆,最大限度满足了群众办理需求,有力推动了超标车辆退出。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总量达424.9万辆。
  (五)强化路面执法、严打超标车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细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执法指引,对过渡期后首次上路的超标车给予警告教育并记录在案,对再次上路的采取“零容忍”严管态度,一律依法处罚、扣留车辆,全面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快递外卖车辆同步转递平台企业、停止派单;对社区、单位内部停放的“弃置”“僵尸”超标车,积极协调予以清理。针对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拼改装等9项涉超标车类重点违法,以及逆行、闯灯、超速等5项涉交通秩序类重点违法,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持续高压严管执法态势下,超标车重点违法大幅下降,全市230万辆超标车辆基本“清零”。
  三、持续做好非机动车常态管理
  (一)着力改善慢行环境,促进群众绿色出行。深刻践行首都“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条例》“优化交通出行方式,倡导市民绿色出行”规定,抓实抓细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慢行系统改造。对两广路等道路进行自行车道改造,完成回龙观地区至中关村软件园一线自行车专用路西延工程;依托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创建行动,“一口一策”精准完善全市118处示范路口非机动车信号配时、专用道设置、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以西二环路北段为试点,通过采用自行车左转信号优先、压缩机动车道宽度、增设优先标识等综合措施,实现非机动车道宽度平均加宽0.6米,非机动车通行效率同步提高38%,非机动车左转通过路口缩短35秒,为慢行交通提供更舒适、安全、便捷体验。
  (二)多方宣教严格执法,提升文明守法意识。以冬奥遗产“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创建行动”为有力抓手,聚焦常态执法管理中的非机动车逆行、闯灯、不礼让斑马线等重点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新媒体、海报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宣传媒介,组织文明引导员、志愿者等在路口积极引导,依托“七进”宣传大力开展各类交通文明活动,深化社会宣传,全面提升公众守法意识。结合警情接报、12345等社情、舆情反映,建立健全执法数据周通报、月考核机制,依托常态管控岗位、首都铁骑、执法小分队等力量常态化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持续规范通行秩序。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监管。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建立企业信息大数据管理平台,及时推送交通违法、事故信息;配合市交通委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结合疏解整治和智慧停车建设,督促落实企业管理和主体责任。建立车辆违法信息转递机制,将违法信息转递行业监管部门及企业。通过联合走访检查隐患突出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安提示函》及隐患警示牌等措施,推动加强内部安全监管。
  (四)深化部门协同共治,强化全链条执法管控。坚持“安全第一、合理使用、适度发展”原则,紧密结合群众登记需求,由过渡期内重点保障登记服务,逐步转向安全管理。通过严格监管便民服务网点,及时撤销业务办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售卖超标车辆、配件、调节限速装置等网点,不断规范登记管理。在登记系统新增“北京市实际居住地址”“电池型号”“电动机编码”等采集项,为加强拆改整治、打击盗抢犯罪提供信息支撑。在市局总体牵动下,启动“断源头、控流通、查违章、净路面”专项行动,组织治安、刑侦、网安、交管等警种,会同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深挖非法销售、拼改装、盗抢等信息线索,严查严打非机动车相关违法犯罪。针对各类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疏解重点区域、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聚集大院等开展常态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大力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制止违规充电现象。
  (五)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条例》立法修订。《条例》实施以来,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全市非机动车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时代发展,也出现了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2022年4月1日,陈吉宁市长主持召开市交通综合治理小组第13次会议,明确要求我局交管局会同市有关单位,推动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佩戴头盔,尽快通过立法予以强制。为加快推动立法工作,前期我局交管局已重点就“强制佩戴头盔、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停放管理、分心驾驶、电池拼改装销售监管、快递外卖企业主体责任”等专题,多次向市人大、市司法局相关领导进行汇报。下一步,将加强基础调研,从依法治理、立法修法角度研究意见建议,及时报请市人大推动解决。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