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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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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
  一、《条例》调整对象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能
  《条例》调整的是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租赁经营、停放及相关管理活动。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根据条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五个方面的职能:
  (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二)要求平台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平台内非法销售非机动车的行为;
  (三)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对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对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未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条例》实施以来履职情况
  (一)严格把关,强化目录管控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公安交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文件,明确目录联合审定相关流程、工作程序。结合2019年4月15日新标准实施,对原《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进行标准符合性核查,删除了不符合新标准要求车型2080款。2019年新标准实施至今,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了《目录》的管控,严格《目录》审核,对于日常监督检查以及与国家数据筛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证书注销车型动态调整删除,并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强化产品源头控制,累计删除车型2178款。目前本市现行《目录》包括232家企业的3074款车型。
  针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尚无国家强制标准情况,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公安交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将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中电池管理系统(BMS)等安全技术要求纳入《目录》采信,目前该制度文件已发布实施。
  (二)规范网络交易,拓展监管成效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商平台行政约谈,要求其对平台内经营者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立即下架,对违法违规的相关商品信息立即进行清理,同时依法核验平台内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经营者的真实资质信息。截至目前,共排查下架电动自行车相关非法商品428件,涉及商户268家,均为外地商户,暂未发现北京地区商户存在售卖相关商品的情况。
  (三)点面结合,加强日常监管
  1.多管齐下,强化宣传引导。制定《北京市规范电动车经营注意事项》宣传海报8000余张,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并公示违法违规举报热线、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等涉及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的关键信息,引导相关经营主体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约谈本市电动自行车认证机构,组织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通过召开电动车规范经营提醒告诫会、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及《条例》宣贯会和“一对一”走访宣贯等方式,累计开展宣贯会10场次,对新国标相关要求和《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
  2.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交管、市消防救援等部门对网络平台、线下销售商开展约谈7次。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火安全、超标电动自行车置换等工作要求,针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次。加强市场主体摸排,目前本市销售企业1834家。通过错峰执法、监督抽查、联合整治、暗访等方式,共计开展相关监督检查活动逾5万家次;抽检线上线下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产品884组,发现不合格产品159组,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3.完善电动自行车标准,强化认证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就电动自行车标准存在不足、蓄电池产品标准缺失、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需要强化、外地市场监管部门源头管控等问题,多次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进行汇报,得到高度关注。目前国家工信部已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进行立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围绕认证制度实施管控,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此外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行业协会、相关技术机构等制定《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三项团体标准,规范行业有序发展。
  (四)有的放矢,提升执法效能
  1.化解民用端非法改装症结,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因商户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是为满足客户的需求,双方存在合作基础,其改装行为隐蔽性强,难以获取直接证据,违法行为难以有效认定。为加强治理本市电动自行车市场上的非法改装行为,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推动下,2021年3月11日,行业协会联合11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代理商,正式建立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举报奖励制度。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协会移送违法线索13条,已立案查处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6起,并由相应品牌的代理商向举报人颁发奖金共5万元整。
  2.强化销售行为监管,严查销售不合格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通过前期大量日常检查和缜密暗访摸排,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的四处库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共计查扣涉嫌违规电动自行车3006辆,货值金额达400余万元。由于涉案货值金额已达到行刑衔接的标准,2021年11月依法将上述四起案件正式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追究上游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相关责任。
  3.加强部门联动,打击违法犯罪。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执法协作工作方案》,结合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手段,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并建立了涉案物品储存协作机制。同时,与市公安局机动侦查总队建立了直接对接的执法联动机制。配合市公安局进行鉴定和调查取证,查处2起重大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案件。截至2022年7月14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拼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75件,查扣违法电动自行车4199辆,罚没款合计655余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此外,在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违规收费方面,目前未收到公众投诉、举报等违法违规线索,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个别消费者,特别是外卖行业等特殊使用群体,对高车速、长续航等需求强烈,诱发经营者发生改装行为、屡禁不绝。同时销售主体数量大、交易频繁、改装隐蔽性强,调查取证困难,在销售端难以全面有效规制。建议进一步强化使用端监管,特别是对外卖等加强行业管理,推进统一车辆运营、统一在线监控,统一换电等模式,共同推进交通安全、非法改装、损害劳动权益的治理。
  (二)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不断发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已逐步采用锂电池作为动力来源。但受限于当前技术水平,锂电池在低温充电、老化等状态下易产生热失控、引发火灾事故。特别是当前国家未制定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锂电池强制性标准,造成行政监管依据不足。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国家工信部沟通协调,及时完善产品强制性标准体系并加强行业管理。
  今后,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贯彻落实《条例》力度,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首都市场秩序。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