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本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安排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含政府债务外贷)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目前已下达本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8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00476亿元)、专项债务840亿元。2021年安排9979524亿元用于发行新增政府债券,00476亿元用于政府债务外贷项目,拟纳入此次预算调整安排(新增债务限额情况见表一)。
表一: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单位:亿元)债务类型已下达
限额规模拟纳入本次
预算调整安排备注合计998.00998.00一般债务158.00158.00本次预算调整安排158亿元中,含政府债务外贷0.0476亿元专项债务840.00840.00
(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含政府债务外贷)安排方案
1.新增债券安排方案。按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要求,在新增债券安排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因素:一是稳经济、促投资,拟安排54583亿元用于市级固定资产投资、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二是保在建、防风险,积极向财政部争取专项债政策支持,拟安排32420亿元用于缓解在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困难,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三是助生态、惠民生,拟安排6807亿元用于支持生态环保、医疗健康、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领域项目建设,保障市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四是保重点、促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拟安排5990亿元用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和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2.政府债务外贷安排方案。2020年,为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市成功申报亚投行对华首笔人民币主权贷款,贷款额度14亿元人民币。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财政部已下达139524亿元,此次下达本市新增政府债务外贷额度00476亿元,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管理,全部用于与抗击疫情相关的应急物资、设备购置,以及提升市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应对疫情防控的能力建设。
3.新增债券发行安排方案。本年度新增债券发行全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行期限为3至30年,债券利息、发行成本进一步降低。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们计划从今年起探索建立新增政府债券分批分期发行机制,将债券发行时间、发行规模精准匹配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减少债券资金闲置浪费。同时,比照以往年度本市债券资金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安排渠道,市级债券项目的发行费和还本付息资金纳入当年市级预算统筹安排,区级债券项目的发行费和还本付息资金由各区负担。
二、本市2021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限额及安排方案
根据本市到期债券再融资需求和财政部批准的发行规模上限,按照“适度举借、严控风险”的原则,2021年拟新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37445亿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缓解当期偿债压力,不增加政府债务总规模。其中,一般债券19336亿元,专项债券18109亿元;市级9210亿元,区级28235亿元,拟纳入此次预算调整安排。
三、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经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021年本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9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8亿元、专项债务840亿元),新发行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3744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9336亿元、专项债券18109亿元),本次预算调整137245亿元。其中: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35136亿元,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10210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为47379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8亿元(含亚投行贷款00476亿元)、增加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336亿元,调整后收入合计为508930亿元;经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473794亿元,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1055亿元、增加再融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0126亿元以及增加再融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210亿元后,调整后支出合计为508930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增减情况见表二)。
表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增加情况
(单位:亿元)总收入增加总支出增加项目金额项目金额合计351.36合计351.36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新增)157.9524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52.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亚投行贷款)0.0476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新增)110.55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再融资)193.36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再融资)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再融资)92.10101.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138603亿元,增加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840亿元、增加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18109亿元后,调整后收入合计为240712亿元;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138603亿元,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370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54630亿元、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8109亿元后,调整后支出合计为24071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增减情况见表三)。
表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增加情况
(单位:亿元)总收入增加总支出增加项目金额项目金额合计1021.09合计1021.091.专项债务收入(新增)840.00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新增)293.70546.302.专项债务收入(再融资)181.09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再融资)181.09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将督促各区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重点任务,完善项目前期论证、储备、申报、遴选标准和流程,强化成本收益审核,源头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商业银行、投融资机构的沟通,丰富项目筛选方式,做好债券项目储备,着重加大“两新一重”项目储备力度;从严把控审核标准,促进储备项目“质”和“量”的同步提升。
二是强化债券动态监管,每月向各区通报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压实市区政府、项目主管以及项目单位的管理职责,动态监控项目进展,减少债券资金闲置;同时,结合债券管理特点,研究探索政府债券分批分期发行和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债券发行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同效应,促进形成市场化、法制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加大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府债务数据共享,适时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
四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评估市区两级债务风险状况,研判债务风险,定期通报市区债务风险情况,对执行中收益不能平衡成本的项目做好风险处置方案;结合经济形势和财政状况,开展债务规划研究,制定和落实偿债计划,增强债务安排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