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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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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本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一、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大幅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新低,“蓝天”含金量不断提高。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8微克/立方米,首次进入“30+”,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继续保持最优,较2015年下降超50%;七个生态涵养区及顺义区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占市域总面积近80%。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连续四年保持在个位数,较2015年下降70.4%,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浓度在2019年首次达标后继续下降,年均浓度分别为56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7.6%、21.6%,较2015年分别下降44.8%、4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6天,占比75.4%;“好天”同比增加36天,较2015年增加90天。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5个国家考核断面中,好于Ⅲ类断面比例68%,较2015年增加44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较2015年减少52个百分点。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CODMn)、氨氮(NH3-N)年均浓度分别为4.08毫克/升、0.34毫克/升,较2015年分别下降47.1%和94%。五大水系中,蓟运河水系和北运河水系改善幅度显著。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有效管控,超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以上的目标。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市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6分贝和69.0分贝,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空气、水体、土壤、生物中的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70.2,保持在“良”的等级,较2015年提高9.3%。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和门头沟区四个“两山”基地生态环境状况达到“优”的等级。

  二、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分别下降17%和20.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左右,尽最大努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年来,在各区、各部门及区域共同努力下,全市PM2.5年均浓度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同比分别下降9.5%和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分别下降24%左右和23%以上,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过去的一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决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1.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推动建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高质量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城市绿心森林公园正式开园运营。

  2.坚定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推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退出一般制造业113家,动态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71家,疏解提升市场和物流中心66家,拆违腾退土地约4340公顷。印发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完成1536条背街小巷整治。坚决落实减量发展要求,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减量目标。

  3.扎实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同步出台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建立超标车辆数据共享、新车抽检抽查协同等机制。连续四年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协同应对空气重污染。印发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继续实施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补偿,入境总氮浓度持续下降。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潮白河污染共治,建立白洋淀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移动源管控更加精确。优化车型结构,出台新一轮老旧车淘汰更新补贴、新能源货车运营激励等政策,淘汰国三标准汽油车6.5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40万辆。严格车油标准,在全国率先实施第六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全面执行新车国六(b)标准。科技赋能助力监管,建成国内领先的重型柴油车排放在线监管平台,8万辆重型柴油车实时监控;6万余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编码登记。

  2.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更加精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53家重点企业完成深度治理,组织35家涉VOCs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对1.7万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实现固定源“全覆盖”。

  3.扬尘管控更加精细。对施工工地,试点“天幕”全密闭土方施工,搭建视频监管平台,实施在线巡查监管。对平原地区1800余条道路及施工工地出口两侧,开展道路尘负荷车载移动监测。对裸地扬尘,开展卫星遥感“每月一拍”并动态治理。全市降尘量5.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2.1%。

  (三)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

  1.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实现密云水库环库视频监控“全覆盖”。完成年度“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与水质信息公开,并逐步深化到区、乡镇一级。平原区地下水埋深连续5年回升,比2019年回升0.68米。

  2.水环境治理效果明显。实施第三个三年治污行动,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新建污水收集管线80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60公里,完成300个村庄污水治理任务,整治小微水体283条,142条段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持续开展“清管行动”,累计清掏污染物4万余立方米,汛期入河污染物大幅减少。

  3.水生态建设优化提升。以生态涵养区为重点,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60条。推进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完成永定河外围绿化建设等12项工程建设。永定河以水开路、用水引路生态治水模式成功实施,累计引黄1.6亿立方米,北京段25年来首次全线通水。

  (四)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

  1.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动态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6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8%。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88%。16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成整治验收。

  2.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受污染耕地全部采取安全利用措施,食用农产品“产出一季、检测一季”。出台《北京市园林绿化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果园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3.严格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加强部门衔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7000余家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12个污染地块达到再开发利用要求,保障重大工程建设。

  (五)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不断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21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4.4%。持续推动“留白增绿”,完成绿化1164公顷,建成口袋公园50处、城市森林13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黑鹳、野猪等物种数量增加、分布范围扩大。

  2.坚守首都生态绿色屏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制定“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建立准入清单体系。门头沟区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密云区、怀柔区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3.推进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加强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持续加大对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力度。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完成149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9.4%,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

  4.加强资源节约清洁利用。完成110个村、2.5万户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煤炭消费总量降至150万吨以内。落实能耗“双控”机制,支持完成节能技改项目63个,实现节能量5万吨标准煤。发布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约290万平方米。印发实施节水行动方案,再生水年利用量提高至12亿立方米。

  5.逐步提高低碳发展水平。发布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工作计划。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843家重点单位全部完成碳排放履约和温室气体减排任务。制定实施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落实方案,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6.深入落实“绿色办奥”理念。严格实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低碳管理方案,建立碳补偿工作机制,在低碳技术等方面实现多项创新。场馆设计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所有场馆全部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冰上场馆采用二氧化碳制冷剂。延庆赛区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六)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链条协同应急防控体系,润泰医疗废物处置二期项目提前投运,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和垃圾全部及时无害化处置。开展水质监测和执法检查,坚决防止发生环境次生灾害。对复工复产企业,主动靠前指导,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2.切实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快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建设,发布实施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危险废物处置生态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形成“谁转移谁付费”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启动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七)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1.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年度55项重点任务,形成政策成果116项。印发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编制完成全市及16个区2018年负债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扩大豁免范围,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同比再压减51%和24%。

  2.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稳步推进。印发《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及责任追究问题移交移送办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接收信访件2226件,立行立改,办理情况及时公开。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对督察提出的问题积极推动整改。

  3.法规标准政策不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先后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移动源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移动源条例和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力促进相关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各部门积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发布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等18项节能环保标准。市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征收环保税9.44亿元。

  三、2019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2020年3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本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书面审议意见。有关处理情况重点报告如下:

  一是践行资源节约环保理念,绿色生活方式融入日常。深入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源头减量取得重要成效,规范化体系初步建立。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等创建工作。借力“云端”,开展“一微克”行动系列宣传活动。举办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第七届北京生态环境文化周等活动,公众生态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二是落实市人大执法检查意见,依法治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贯彻实施移动源条例,按照完善配套制度、加强部门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深化区域协同等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不断加大依法管控力度,确保法律落地实施。 

  四、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但本市和区域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仍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全市将深入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突出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明确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实施二氧化碳控制专项行动,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减污降碳。支持绿色金融创新,推动绿色技术升级,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二是统筹推进疏解提升与协同发展。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质量建设城市副中心,积极支持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建设,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微克”行动,实施VOCs专项治理,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持续开展“清管行动”,推进农村污染防治,提升水生态环境。聚焦预防保护和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四是有效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拓展城市绿色空间,继续开展造林绿化。研究制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系列调查标准,持续推进调查和评估。

  五是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措施清单,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调度,严格督促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六是健全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法规体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宣传引导,努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上年度审议意见处理情况。2021年,全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绿色低碳为引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以首善标准不断开创首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新局面。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