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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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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 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19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94万亿元,负债总额5.26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68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6.2%。

  其中,市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09万亿元,负债总额3.99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10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5.5%。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19年末,市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39万亿元,负债总额6.65万亿元,所有者权益0.74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73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9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7万亿元,负债总额0.24万亿元,净资产总额1.03万亿元。其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0.64万亿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673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0.57万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本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涉及土地、矿产、森林、水4类,2019年末,全市土地资源总量164.1万公顷,共发现各类矿产127种,实有森林资源面积79.2万公顷。2019年,全市平均降水量506毫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全年入境水量9.9亿立方米,平原区年末地下水平均埋深22.7米,地下水位比2018年末回升0.32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国资监管效能不断提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出台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强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印发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对一级国有企业的整体监管,完成对一级国有企业的分类工作,从定量和定性2个维度开展分类考核。

  2、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有效提高。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鼓励国有企业与各类资本合作。推进文化国有企业“一企一策”改革和中关村发展集团综合改革,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重组为“六大板块”,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3、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活力持续释放。进一步健全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的国有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对34家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开展分类评价,对22名兼职外部董事进行调整。推动老字号企业市场化改革,实施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试点,激发企业活力。

  4、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布局,科技创新和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集中。建立市管企业高精尖产业项目储备库,搭建高精尖产业项目承载、孵化、培育平台,推进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环球影城主题公园等项目取得积极进展,投资出品《周恩来回延安》《流浪地球》等一批精品力作。

  5、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重大任务得到保障落实。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出台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若干措施,上线运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全程纪实系统。组织国有企业高标准完成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任务,统筹做好“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世园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任务。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持续深化金融改革,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逐步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要求,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框架。有序推进本市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初步形成“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治理结构。实现国有资本与战略投资者、社会公众资本结合,形成长效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增强金融企业活力和抗风险能力。

  2、深入服务实体经济,贯彻重大战略作用日益凸显。将服务实体经济与企业自身战略转型高度融合,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信贷结构。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与管理体系。突出支农特色,优先支持高科技农业项目。深化“京津冀区域金融服务”,加大京津冀地区信贷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打造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等服务品牌。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战略实施。

  3、持续推进风险管理,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成效显著。落实国有金融企业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要求,确保新增业务资产质量优良。坚持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强化科技引领,推动数字化转型战略实施。稳步推动资产结构优化,提升资产质量,整体风险水平控制在监管标准范围内,金融企业风险监管指标处于同业较好水平。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主体职责进一步明晰。在现行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的措施》等制度文件。完善不同行业领域的资产管理政策制度,下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的通知》《北京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促进资产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强化资产全程监管,资产管理效能逐步提高。升级改造覆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监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系统、人大监督系统的衔接,打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系统的数据传输渠道。采取“调、借、拍”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充分挖掘存量资产潜力。强化内部调剂调拨和大型设备共享共用。实现“资产处置唯一出口”管理。

  3、统筹资产使用利用,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统筹事业单位资产的使用利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19年末,教育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08亿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1亿元。文化体育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45亿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58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持续推进新版总体规划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机制逐步健全。修订实施新的城乡规划条例,出台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管理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9+N”3.0版改革政策。落实森林资源调查制度,做好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加快实施森林防火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实现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新水用量降至9立方米,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2、强化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高质量编制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构建大国首都空间秩序。编制老城整体保护规划,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编制完成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专项规划、雁栖湖国际会都控规方案、第四使馆区控规及城市设计。编制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规划、怀柔科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沙河高教园区和良乡大学城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序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持续开展城市体检,15项体检指标提前实现2020年规划目标。

  3、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持续提升。制定战略留白、减量发展等政策措施,全年减量30平方公里。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较上年下降64%。优化造林绿化用地方案,形成135.3万亩造林绿化潜力。首次实施万家寨引黄向永定河生态补水,永定河山峡段40年来首次实现不断流。

  三、下一步工作

  (一)突出党建引领,持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促进各类资源要素高效流动、协同发力。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持续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内部约束监督,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督察执法体制,强化各项政策机制的系统集成和落地实施。

  (二)抓好“六稳”“六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聚焦“六稳”、聚力“六保”,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企业复工达产,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全力保障国有经济平稳增长。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研发投入硬约束,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分层分类推进集团层面和子企业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三)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体制机制,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框架,厘清权责边界、明确出资人权利义务,形成部门履职清单。对标中央相关制度政策,加强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的全流程监管。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挥国有金融企业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新农村建设、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压实国有金融资本股东责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提高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能力

  完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制度,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调整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涉及国有资产审批、评估等政策措施,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强化资产配置标准的刚性约束,推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衔接,提升管理效能。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实施各区政府资产盘活季报制度,进一步挖掘存量资产潜力。

  (五)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挖掘服务支撑首都经济发展潜力

  持续推进城市减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完成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60平方公里左右的目标,平原地区开发强度下降到45%以内。落实国家和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研究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启动部署200万亩耕地保护空间调整优化工作。推进节水优先战略,建立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体系。改进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方法,健全技术指标体系,提升森林资源资产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