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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北京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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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吴素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

  2020年初,综合考虑2019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市属国企上缴利润政策退坡等减收因素,经市人代会批准,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零增长”安排,预期目标为5817.1亿元。

  年初以来突发的新冠疫情,对全国及各省区市财政收入带来不同程度冲击。5月份,全国“两会”确定,2020年全国财政收入目标为下降5.3%,其中地方级下降3.5%。从本市情况看,受营改增改革持续性减收、新发地聚集性疫情防控时间长等多重因素影响,本市财政收入减收规模更大,自1月份起,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呈负增长,4月份降幅达到最大,为-12.3%。按照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的工作要求,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有序推进,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已由降转增,财源建设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财政收入降幅自5月份起连续6个月进一步收窄,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自8月份起连续3个月实现当月正增长。到10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已收窄至-9.1%,展现了首都经济的较强韧性,全市经济延续回升向好的态势,将推动财政收入降幅进一步收窄。

  综合分析疫情影响及经济恢复等情况,本市财政收入减收规模较大,主要原因是:营改增改革对本市地方级财政收入造成持续性减收影响;新发地聚集性疫情波动,导致本市疫情防控持续时间更长;本市服务业占比全国最高,住宿餐饮等行业受疫情冲击更为明显。初步测算,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约382亿元,将下拉财政收入6.6个百分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疫情期间企业经济活动受限,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商务服务、文化娱乐等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持续负增长,作为计税依据的税基减少,地方级税收减收约275亿元,拉低收入增幅4.7个百分点。

  二是落实国家为应对疫情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减少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52亿元(预计全年为社会减轻地方级税收、社保费等税费负担约1800亿元),拉低收入增幅0.9个百分点。

  三是疫情影响下市属国企运营成本加大,现金流紧张,市属国企上缴利润计划减少55亿元,由年初的115亿元减少为60亿元,拉低收入增幅1个百分点。

  综上分析,与年初制定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时相比,本市内外部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拟适度降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由5817.1亿元减少为5467亿元左右,增幅由年初的“零增长”下降为-6%左右。其中:市本级收入由3236亿元减少为2968亿元,减少268亿元,增幅由年初的-2.8%下降为-10.9%。市本级收入下降更为明显,主要是:实施新的市区收入划分改革(市级向各区让渡收入近百亿元)、减少市属国企上缴利润规模、减免文化事业费等政策措施影响。考虑市本级财政收入减少,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需调减市级财政支出规模。

  二、预算调整原则和调整内容

  根据《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原则,我们提出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原则

  一是对企让利,涵养财源。坚决落实应对疫情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运营负担,为企业实实在在让利。二是多方筹集,统筹平衡。积极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资金,适度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短收,确保实现收支平衡。三是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围绕“六保”“六稳”等重点工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强化绩效成本控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非紧急、非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好基本民生等全市中心工作。

  (二)调整内容

  综合考虑市本级收入减收及中央特殊转移支付等新增收入情况,可用财力减少,市级总收入、总支出均由5139.9亿元减少为4915.8亿元,均减少224.1亿元,市级收支总体保持平衡。

  1、总收入方面

  市级总收入由5139.9亿元减少为4915.8亿元,减少224.1亿元。其中:

  市本级收入预期目标由3236亿元减少为2968亿元,减少268亿元,增幅由-2.8%下降为-10.9%。减少的收入项目主要包括:减少增值税等税收收入及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157亿元;减少文化事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涉企非税收入56亿元;调减市属国有企业利润上缴计划,减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亿元。

  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增加21.2亿元,中央返还及补助相应由771.4亿元增加为792.6亿元。

  地方上年政策性结转使用资金增加22.7亿元。

  2、总支出方面

  市级总支出由5139.9亿元调减为4915.8亿元,减少224.1亿元。其中:

  市本级支出由3100.7亿元调减为2948亿元,减少152.7亿元,增幅由1%下调为-4%。在不影响疫情防控,不影响全市各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实施,不影响教育、养老等基本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压减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市级预算部门一般性支出33亿元。二是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工作任务量减少、延后实施或政策调整,当年资金需求量减少,压减2020年不需再安排的项目支出119.7亿元。

  市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由1459.8亿元调减为1388.4亿元,减少71.4亿元。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年度执行中,我们积极争取了中央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新增可用财力,并全部下达各区使用,确保了市对区转移支付总体规模持续增长。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