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委会公报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20年 第4号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2020年7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转化法》)和《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实施以来,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加快推动法律法规落实,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一)坚持知识价值导向,落实成果权益规定,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一是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中关村管委会制定《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工作方案》,推动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细化完善成果转化奖酬分配制度。据不完全统计,90.9%的高校院所制修订内部规定,市属单位奖酬比例均不少于70%。三是允许科技成果完成人自主实施成果转化。65.2%的高校院所出台内部规定。如,首都医科大学在科技成果申请专利时,赋予成果完成人一定比例的产权及一定范围内自主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四是完善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依法获奖酬的规定。69.6%的高校院所出台内部规定,允许校级正职干部和担任所属单位法人的正职干部,按照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五是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出台《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近期已启动第一批技术经纪职称评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已启动知识产权职称专业评审标准调研工作。

  (二)完善配套制度,消除后顾之忧,增强实施主体转化动力。《条例》需出台配套政策措施18项,目前已完成10项。一是引导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细化勤勉尽责等配套制度。95.4%的高校院所制修订了勤勉尽责、无形资产管理、转化激励、考核评价、兼职离岗等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考核。市卫生健康委出台政策,将“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成果转化金额”指标纳入对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启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启动制定《加强北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下放科技成果转化审批权限,细化仪器设备出租、出借或者作价投资取得的收益留用规定。四是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市属国企考核范围。市国资委修订《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将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情况纳入全部38户市管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五是督导高校院所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完善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市教委支持建设19家“高精尖创新中心”,推进技术转移学院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培育33家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将科技人员按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科技管理服务三类分类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临床科研型医务人员高级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公共服务,补齐市场短板,优化实施转化的生态环境。一是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建立健全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机制工作方案》,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联席会。二是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支持。2020年,市财政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相关工作经费约5.12亿元。三是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市科委制定《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推动科技报告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启动建设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四是鼓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促进963个实验室、工程中心的3.19万台套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2019年促成352家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使用创新券约4408.3万元。五是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参与成果转化。全市为高校院所提供早期孵化、技术转化、创投基金、园区落地等服务的创业孵化机构达25家,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积极提供信息发布、招标、拍卖、对接、推介等服务。六是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建设。2020年上半年,全市认定登记技术合同26840项,成交额2517.2亿元,同比增长11.3%。七是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体系。印发《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鼓励本市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融资,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服务科技企业融资,建立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机制,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本市54家企业提交了科创板上市材料,正式挂牌上市20家。八是加快应用场景建设。市委市政府发布实施《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构建“1+5+N”政策体系,把新场景列为重要任务推进实施。发布两批30项应用场景,合同总金额85.4亿元。启动新一批应用场景征集。九是加强转移转化人才引进培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市人才工作局出台“人才行动五年计划”,计划每年培养100名技术转移人才。市人才工作局、市教委推动建设北京技术转移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启动实施北京高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

  《转化法》和《条例》的实施极大激发了在京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了各方面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显著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体效率。2019年,全市认定技术合同83171项,成交额5695.3亿元,同比增长14.9%,占全国总量的25.4%,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3209.7亿元,对首都GDP贡献率为9.07%。科技部今年5月出版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9(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2018年,在京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位居全国首位,达49.7亿元,同比增长48.8%,占全国的28.0%。其中,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合同金额19.2亿元,居全国高校院所首位。本市高价值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位居全国前列,单项转化合同金额超1亿元的有8项,占比26.7%,合同总金额28.0亿元,占比35.4%。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总金额45.9亿元,奖励金额22.2亿元,奖励人次12947人次,均为全国最高。产学研合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项数3.7万项,同比增长21.7%,总金额160.3亿元,同比增长23.1%。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加强部署,统筹推进法律法规落实。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资委、工信部、国家卫健委、中科院近期将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在京中央单位适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通知》。隋振江同志主持召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联席会第一次会议,部署推进《条例》落实。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将《条例》落实列入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020年223项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并纳入2020年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考核。市科委会同各部门各区细化形成《条例》落实的2020年六个方面53项重点任务清单。

  (二)清障松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科创30条”政策,允许高等院校、科技机构、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转化活动,对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报酬。市科委印发《支持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在简政放权、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等方面实现制度突破。市卫生健康委等发布《关于加强研究型病房建设的意见》,探索医、研、企之间的成果分享和转化的新机制。市国资委制定《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的若干措施》,允许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转让。

  (三)多方联动,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合力。搭建科技成果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抓两头、打通道、汇聚四方力量”。2019年,市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12家高校院所在京落地成果2587项,合同金额11.72亿元,预计总产值43.70亿元,较2017年分别增长34.3%、19.5%、80.2%。高校院所在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成果筛选与专利布局、成果中试熟化和购买专业化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顺义区、大兴区、通州区、延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与北大、清华、北理工、中科院空天院等14家高校院所签署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搭建科技成果库、需求库、服务库,促进资源对接。

  (四)强化动员,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开展法律法规宣贯。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截至目前,《条例》获新闻媒体报道749篇(条),点击量超500万人次。成立以各相关部门、“三城一区”管理机构等为成员的宣讲团,深入科研人员开展培训活动37场,面向海外归国人员举办线上培训4场。借助《知识分子》等专业媒体和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向科研人员定向推送。举办研讨对接活动。组织“科转智库”、“金桥大咖谈”等沙龙研讨活动7场。组织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系列项目路演15场,举办火花活动24场,推介包括抗疫科技成果在内的项目160余项,吸引企业、投资机构等各类代表1000余人次参加。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转化法》和《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丰富的科技资源相比,本市科技成果转化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大,部分高校院所对法律法规的精准认知有待提高,部分中央在京单位对适用《条例》存有顾虑;二是细化落实有待深化,个别高校院所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配套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加快出台;三是政策衔接有待加强,现行的部分政策文件与《转化法》和《条例》还存在不配套、不一致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规章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关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市人大常委会《转化法》和《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以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为抓手,聚焦重点环节,补足关键短板,全力推进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为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法制意识,指导各类创新主体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内涵,用好用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开展《条例》落实工作。面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加强普法宣传,抓好首例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强化统筹推进。更好发挥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联络,推动在京中央单位适用《条例》。充分发挥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联席会作用,推动转化工作由多头分散向统筹协调转变,构建全市“大转化”工作格局。广泛吸纳在京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投资机构、创新型企业、服务机构等参与法律法规落实,协同推进成果转化。

  (三)推动落地落细。落实成果权益规定,激发科研人员转化活力,做好科技成果权利、收益分配、科研人员自主实施转化、领导职务科研人员依法取酬、职称评审体系建设等工作。细化勤勉尽责制度,强化转化考核权重,制定仪器设备使用收益规定,督导高校院所完善人才分类评审、岗位设置、考核评价等制度。进一步推进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各区做好科技成果落地承接。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