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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议案办理暨相关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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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议案办理暨相关专项工作情况。

  在今年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大兴区代表团和163位代表提出12件优化营商环境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将代表所提议案合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作为今年监督工作重点,与议案合并办理。

  议案充分反映了本市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办好议案暨相关专项工作是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市人大领导全程指导和参与,李颖津副主任亲自督办,先后带队赴北京市企业续贷中心和确权中心现场调研企业融资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市人大财经委、各位委员和代表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对做好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王红副市长担任组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等44个相关单位为小组成员。4月9日,市政府召开办理工作动员会,将代表建议分解为52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各单位克服疫情困难,共组织代表调研和座谈24次,电话及线上沟通135次,认真听取意见、查找问题,推动本领域改革。6月24日,市发展改革委向12位市人大代表汇报了办理情况,7月2日向市人大财经委进行了汇报。按照委员和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议案办理暨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增加企业和群众更多获得感为目标,先后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及1.0、2.0、3.0版改革政策,全力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北京相当于位列全球第28位,超过日本东京和法国巴黎,为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大幅提升15位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本市综合排名连续两年保持全国第一,18项指标全部进入标杆行列,12项指标名列榜首,4项指标得到满分,82项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供全国学习借鉴或复制推广。

  今年以来,本市以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为主线,以议案暨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办理为重点,陈吉宁市长召开8次专题调度会,市级专班召开70余次协调会,制定了101个营商环境改革政策文件,推动《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制度创新和3.0版改革任务加快落地,本市营商环境改革取得了一批新进展、新突破。

  (一)支持民营企业举措更加有力

  从制度建设、投资机制、司法保障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平等保护、纠纷调解、资金融通、降低成本等提出了20条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开放、规范发展。二是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2018年、2019年分三批向社会公开推介182个、总投资超3000亿元项目,今年6月又向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公开推介100个、总投资1100亿元的项目,为民营企业顶住疫情冲击、平稳健康发展打开更大空间。今年1-5月,本市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2%、高于全国13.8个百分点,占全市投资比重33.8%、达到近三年来最高水平。三是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司法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防止因违法执行或采取过度执行措施影响企业正常运营;严格规范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的运用,对受当前疫情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采取失信惩戒或者限制消费措施前,原则上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四是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目前本市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评估、政策措施抽查、举报处理回应等机制。同时,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市场环境更加优化

  围绕市场主体在企业设立、融资信贷、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市场退出等全生命周期,创新体制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国际领先的发展条件。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并将改革拓展到变更、注销等环节,不断提升改革的整体性。一是推行“承诺办”,在前两年将企业开办环节由7个精简为1个,办理时间由24天时间压缩至1天的基础上,今年实施企业登记告知承诺制改革,申请人承诺符合设立条件的即时审查通过。截至6月30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登记约18.6万件,最快可在10分钟内完成营业执照申请。二是推行“免费办”,2018年实行免费提供公章,今年3月起推行免费领取税控设备-UKey,截至6月30日,已为全部2.68万家领取税控设备企业实行免费发放。三是推行“简易办”,简化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材料和企业注销程序,市场主体申请变更股东姓名、住所、经营范围,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章程,截至6月30日,已为3.91万家企业办理了简易变更手续;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被吊销营业执照三年以上、其股东书面承诺承担未清偿债务的企业,均可以简易程序办理注销,截至6月30日,已为1.31万家企业办理简易注销,实现及时退出市场。

  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精细的信贷服务。一是建立首贷中心和续贷中心,为企业提供可比可选的融资服务。2019年8月成立全国首个小微企业续贷中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续贷压力大、“倒贷”成本高等难题。2020年4月成立首贷中心,首批进驻22家银行、6家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机构,重点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截至6月30日,首贷中心已完成贷款审批638笔,金额约28.6亿元。二是在全国率先实行动产担保统一登记,2019年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抵押登记职能委托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履行,大幅提高动产担保登记效率。截至6月30日,本市已完成动产抵押登记业务1678笔,达成动产融资1024亿元,比去年底增长1.6倍;其中小微企业融资965亿元,比去年底增长1.8倍,有效盘活企业动产资源。三是开展智能金融服务,2020年3月上线“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通过政府、银行数据共享,实现企业开户、信贷业务资料自动填写、多维度信息验证,减少企业数据填报80%,节约开户时间40%。四是建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官网专线、网上畅融工程、12345热线等多种渠道收集企业融资需求,第一时间收集信息、分发问题、协调解决,推动金融机构向4万家企业融资3300多亿元。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确保企业轻装上阵。2019年顶格减征相关税费,为企业和社会减负约1800亿元。今年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截至6月30日,市区国有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房屋租金39.3亿元,其他各类主体减免房屋租金24亿元;本市向4.2万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6亿元、惠及433.5万人。2月-6月,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和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为企业减负806.5亿元。特别是为落实好租金减免政策,6月1日起,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专门开设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申请窗口,截至6月22日,窗口累计办理完成454件,减免租金3144万元。

  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激发本市企业创新动能。一是积极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孵化器总量达到500余家,其中国家级55家、市级孵化器51家,民营孵化器占66%,在孵企业5万余家,带动就业达32.5万人。二是持续推进应用场景建设。2019年6月启动本市首批10项应用场景建设,截至目前,“智能化市域动车”等5项场景完成招标采购,本市11家企业、17项技术成功入围,合同总金额18.1亿元。2019年10月发布首批20项央企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促进央地需求精准对接,百度、千方科技等63家本市企业与央企达成合作,合同总金额67.3亿元。

  完善人才引进服务机制,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一是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新增“绿色通道”“以才荐才”等多种引才方式,2018年引进2300名、2019年引进3589名,2020年计划引进紧缺急需人才5000名,平均每年引进人才增长近50%。二是实行积分落户政策,2018、2019年共有12046名申请人取得积分落户资格,截至6月30日,已为其中11357人办理落户手续,随迁子女8730人,共有20087人成为“新北京人”。三是下放工作居住证办理权限,2019年办理工作居住证4万余人,同比提高80%。目前已对海淀、朝阳等13个区完成权限下放,计划今年内实现全部下放。

  (三)政务服务更加高效

  坚持服务为民、服务便民宗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大力做好“六减”。一是减事项,将行政审批事项由2018年的2298项压减至目前的1121项,精简比例达到51%。二是减证明,在全国率先开展减证便民改革,分6批取消各类证明292项,目前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设定的证明已全部取消。三是减中介,将358项中介服务事项分4批清理压减至97项,精简比例达到73%。四是减材料,市、区两级精简办事申请材料21886份,精简比例达到60%。五是减时限,通过并联审批、新技术运用等措施,将按照法定时限办理一件政务服务事项的平均时间由原来的23个工作日压减至9个工作日,压减比例达到60%。六是减跑动,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网办深度,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从1.5次压减至0.3次以下,965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极大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

  大力推进审批制度创新,探索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审批模式,降低企业办事制度性成本。一是试点推行无风险事项“非禁免批”,免除在禁止区域外的电力、燃气和供排水接入“三零服务”项目所有行政审批,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接入服务效率,小微企业低压接电时间由2019年的15天进一步压缩至10天。二是实行低风险事项“简化审批”,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监管、验收、登记全封闭式管理,办理环节由23个精简为4个,办理时间由208天压缩至14天,适用范围由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扩大至1万平方米。三是实行一般风险事项“告知承诺”,出台《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首批推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72项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办理,逐项编制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监管规则,明确线下即办,线上办理时限不超过0.5个工作日。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构建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智慧政务服务。一是本市64个市级部门全部入驻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2019年的90%提高到97%,掌上办事项数量由2019年的600个增加到目前的700个以上。二是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7类电子证照线上直接调用,市、区400余个政务服务事项无需携带证照原件或复印件即可办理,全年可为企业群众精简办事材料10余万份。三是在全国率先建立基于区块链的不动产登记系统,税务、不动产登记等13家单位数据共享,取消企业间不动产交易登记现场核验环节,实现全程网办、10分钟办结。

  积极推进“一窗通办”。一是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市、区政务服务事项综合窗口可办率由2019年的70%提高到80%。二是整合优化内部审批流程,今年推动审批单位对综合窗口人员受理授权,试点实行“最多签两次”办结,在政务大厅为企业群众提供受理、审批、办结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三是推出延时服务。2020年2月起,在市、区、街镇3级政务服务大厅推行早晚弹性办、午间不休息、周末不间断延时服务。四是开展政务服务公众评价。2019年12月,推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相关责任部门在7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差评投诉人进行反馈,促进各区、各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截至6月30日,共收到评价115.6万条,其中有效差评仅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反馈。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热线+网络”沟通体系,持续加大企业诉求解决力度。一是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增设企业服务功能,一般诉求类和投诉举报类事项实行7天内办结答复。企业服务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到来电3.5万件,其中咨询类2.2万件、诉求类1.3万件,已全部解决。二是优化政府网站互动服务,2019年开通全市政府网站统一互动交流平台,今年以来共收到网民留言3.6万条,按时办理率达到100%。今年4月进一步开通在线导办服务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帮办等即时互动服务,截至6月30日,共在线接待群众咨询4326人次,有效改善了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四)监管执法更加精准

  着力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水平。

  坚持“履职不随意”,实行执法检查计划公示和行政检查单制度。2020年3月底前,各区、各部门在首都之窗公开了本区、本部门今年执法检查计划。6月底前,46个市级执法部门全面完成检查单规范工作,逐项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标准,7月1日起全部启用规范后的行政检查单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检查内容,不得擅自改变检查方式。

  坚持“监管不扰民”,推行联合监管和综合执法。一是2019年12月上线全市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均可在平台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二是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综合执法局,整合城管、安监、环保、住建等32个领域执法职能,实现统一举报受理、统一执法检查、统一案件查处。

  坚持“裁量不失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一是在市场监管领域试点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采取批评教育、指导改正等方式,督促企业查找弥补经营中的疏忽和错漏,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二是编制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对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分别设定处罚信息公示期限。

  (五)法治保障更加公正

  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

  全面推动《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细落实。一是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措施。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落实好《条例》提出的改革要求,本市同步梳理出《条例》需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82项,包括固化现有经验或已出台政策措施24项,需新出台配套政策措施58项,截至目前已完成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政务服务标准化等37项。二是清理不符合本市《条例》的现行规定。组织各区、各部门对涉及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14153件,其中涉及营商环境2019件,废止38件。三是全面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在全国两会期间组织8家中央和市属媒体对《条例》及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集中宣传,扩大企业对本市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知晓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改革的浓厚氛围。

  提高司法审判效率。一是推行网上立案,2019年实现买卖合同等5类商事案件网上立案,今年3月进一步将网上立案范围拓展到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执行实施案件。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30日,本市一审商事案件网上立案达到7.2万件。二是压缩法律文书送达时间,2018年实行法律文书电子送达,今年进一步推行送达地址承诺制,提高送达准确率和成功率。三是提高司法鉴定效率,2018年将鉴定全流程时间控制在42个工作日,今年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对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由法官、律师等对评估机构进行考核评价,提高鉴定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将商事案件平均鉴定周期压缩至27个工作日以内。

  完善办理破产机制。一是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2019年市高级人民法院与12个政府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共同解决管理人履职、企业注销、信用修复等问题。二是实行限时审结,制定“破产案件审理周期表”,明确破产程序20个环节的办理时限,简单破产案件实际平均审限压缩至99天,最短用时65天。三是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13个部门出台16项制度、25项措施,为管理人办理调查、处置财产等事项提供便利化服务。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立企业破产强制清算信息查询窗口,可一次性查询破产企业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7类信息,平均每个案件查询时间节省近2个月。四是推行破产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30日,组织线上审查、线上债权人会议514次,实现100%在线审查破产申请、100%在线召开债权人会议。开展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淘宝网破产平台成交率达到100%,最高溢价3倍以上,实现拍卖0成本,有效提升了破产企业资产回收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本市营商环境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企业和群众期待、全球最佳水平仍有差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此次议案和专项工作报告办理过程中,通过企业调研和代表座谈,我们发现本市营商环境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市场环境方面,一是市场准入仍存在隐形门槛,部分审批标准不一致、不清晰,办理环节不透明、不规范,使改革政策“看得见”却“摸不着”,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要素获取、权益保护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公平待遇。二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从贷款办理流程看,政银企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获取民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渠道不畅,制约审贷放贷效率。同时,中小企业缺乏抵(质)押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在质押评估难、质押处置难、办理费用较高等问题,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面临较大制约,总体业务规模偏小,需要担保机构进一步提供风险分担支持。

  政务服务方面,一是简政放权力度还需持续加大,一些领域仍然存在政府管得过多,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部门协同不足等问题。二是信息共享需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不高、更新不及时,历史数据电子化程度低,数据应用受到限制;各部门系统繁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不足,仍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现象。三是政策落地仍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配套细则出台不同步,公开渠道不统一,企业查询难;宣传解读不充分,缺少精准主动推送,企业不了解、看不懂;工作人员培训不足,政策执行不到位。四是服务企业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能力水平不足,影响企业和群众的感受。

  监管执法方面,一是监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改革事项如何“放得实、接得住、管的好”,对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检查部门、检查次数仍然较多,执法检查标准不统一,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三是信用监管机制不健全。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制度,涉及部门多、标准复杂,仍需进一步探索。四是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传统监管方式不适应新发展需要,需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包容审慎监管。

  法治保障方面,一是司法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案件企业经营状况及财产调查难,尤其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仅是挂名或非实际控制人,企业实际财产状况难以查清,导致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破产重整比例较低,破产成本仍然较高,如日本破产企业资产回收率可以达到92%,本市2019年仅为36.9%,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影响、抗击疫情冲击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抓手。今年5月,本市启动研究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意见,我们将代表提出的扶持民营企业、精简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等需要持续推进的改革建议纳入新一轮改革方案,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提升新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中明确了相关改革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条例》和《行动方案》各项改革任务推进,继续将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好,为企业在京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一)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真心实意敞开市场大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创新创业机会。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要求,对不合理准入限制开展整改。建立行政审批实施情况定期评估机制,对行政审批相关的评估、核查、登记等环节的隐性壁垒进行清理。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革,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附加条件。加强政府履约守信,建立解决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三是优化企业融资服务。建立政银企数据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使用不动产登记、税务、市场监管、民政等数据提供便利。健全对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资金的补贴机制,加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市确权中心机制,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力争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超过300亿元。四是加强创新要素集聚。发挥“三城一区”科技创新主平台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新高地作用,分区域、分步骤推进审批权限赋权和下放,分阶段推出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制度创新清单,提升要素供给效率;支持设立科技类国际组织和研发中心,吸引国际知名孵化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地,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完善城市服务和配套功能,强化落户、社保、教育、住房等人才服务保障。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做好政府权力减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扩大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减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二是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制定本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及市级许可事项清单,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更新。三是试点推行市场主体标准自行判别、权利自主享受、资料自行留存的“备查制”改革,实现“零材料、零跑动、零接触”。四是持续扩大品牌连锁生活性服务业“一市一照”“一区一照”试点企业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区试点推行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拓展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广度、深度,加强部门协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一是提升线上服务水平,增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能力,加快推动企业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二是强化政府告知义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清单制度,推行主动告知办事企业审批标准、申报材料、关联事项、负责部门、办理时限、办理进度、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执法检查标准、违法后果等。三是围绕“办好一件事”,对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政府内部联合审批、数据共享、统收统分等业务协同机制,推出200件“办好一件事”套餐。

  (四)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一是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制定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出台信用信息评价实施细则。完善全市统一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明确失信行为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认定范围、标准和程序,细化信用惩戒措施;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二是大力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目录库并动态调整,探索适用于新业态新模式的“沙箱监管”措施,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三是健全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执法规则和标准。

  (五)完善营商环境法治建设

  持续提高商事案件司法效率。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效率,对延期开庭严格审批、严格管理,通过审判信息系统限制延期开庭次数。二是完善办理破产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探索组建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综合协调机构,构建法院、政府和破产管理人三元格局的破产管理体系。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财产处置、人员安置、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开展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及时推动企业破产重组。

  (六)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持续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深化“贴心服务”,把增强企业和群众感受作为最重要的工作,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引导,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的理念,主动关心、倾情倾力帮助企业,坚持市区两级领导走访服务企业制度,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推动形成“重商”“亲商”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市场主体意见征集机制,完善政企沟通网上平台,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作用,及时听取市场主体诉求,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解决方案。三是优化企业服务热线,充分发挥12345服务热线作用,针对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与政务服务、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有关诉求和问题,提供政策咨询、诉求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回访、评价全链条服务。

  (七)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强化政策兑现,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改革成果。一是细化政策执行标准,政策出台时同步配套公开执行标准、流程、措施,同步做好政策执行人员培训,确保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和一致性。二是多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升政策到达率,出台政策解读细则,规范解读内容、形式、渠道,做到有政策必解读、有疑问必解惑。三是推行政策兑现“一次办”,聚焦复工复产政策,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兑现”。四是加强监督落实,推行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和政务服务“体检员”机制,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持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锐意进取、务求实效,实现更大突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真诚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代表继续对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更多指导、支持和帮助。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