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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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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伯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件,分别为高子程等1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李有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议案、易继明等2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电影产业促进条例》的议案。

  本次人代会后,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代会法规案办理工作的要求,财政经济办公室及时对三项法规案进行了专门研究,与提法规案的相关代表进行了沟通,并专门征求了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和市电影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财政经济办公室对每项法规案分别提出了研究处理意见。4月21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对三项法规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十分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立法工作十分重视,已将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3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法规案所提的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等主要的合理化建议,在条例制定中已经认真研究并采纳。

  二、关于修订《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法规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修订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十分必要,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立法工作十分重视,已将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目前,修订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工作已经完成立项论证。财政经济办公室正在抓紧研究起草修订草案,对法规案提出的加强分类指导、提高金融服务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行业组织的规范引领作用等立法建议,也进行了充分地研究和论证。在财政经济委员会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订草案中,将就法规案提出的重要内容予以充分吸纳。

  三、关于制定《北京市电影产业促进条例》的法规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促进北京电影产业的繁荣与发展,对于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具有重要意义。电影产业促进法施行后,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专门出台了《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优化相关产业布局,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影视之都”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上位法,完善对电影产业治理的法治化,进一步推动北京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北京市电影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是很有必要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应当综合考虑本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实际和立法需求,做好促进电影产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可行性研究和制度设计,同时密切关注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细则的立法进程,适时将促进北京市电影产业发展的立法项目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立法工作计划。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一、关于高子程代表提出的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案

  该法规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巩固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总结本市实践经验,以地方法规形式细化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原则性规定,力争在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在全国立标杆、做示范,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十分重要,并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3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法规案所提的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等主要的合理化建议,在条例制定中已经认真研究并采纳。

  二、关于李有光代表提出的修订《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法规案

  该法规案提出,《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对于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时代进步、市场变化和国家上位法的修订,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也应当及时修订完善,并就改善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加强中小企业分类指导、提高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能力、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规范引领、化解调处矛盾的作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修订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十分必要,并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目前,修订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工作已经完成立项论证。财政经济办公室正在抓紧研究起草修订草案,对法规案提出的加强分类指导、提高金融服务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行业组织的规范引领作用等立法建议,也进行了充分地研究和论证。在财政经济委员会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订草案中,将就法规案提出的重要内容予以充分吸纳。

  三、关于易继明代表提出的制定《北京市电影产业促进条例》的法规案

  该法规案提出,应当在立法层面对北京市电影产业发展予以明确地规范和推进,并就产业规范、创作摄制、发行放映和支持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关立法内容的建议。市电影局对此项法规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反馈意见表示,北京市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对电影产业的发展一向非常重视,正在加快推进“影视之都”建设。2019年,全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影视业繁荣发展。制定《北京市电影产业促进条例》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影行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目前,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涉及电影管理的部分事权关系还在进一步理顺。下一步,将加强立法研究,待国家实施细则出台后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促进北京电影产业的繁荣与发展,对于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具有重要意义。电影产业促进法施行后,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专门出台了《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优化相关产业布局,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影视之都”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上位法,完善对电影产业治理的法治化,进一步推动北京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北京市电影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是很有必要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应当综合考虑本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实际和立法需求,做好促进电影产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可行性研究和制度设计,同时密切关注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细则的立法进程,适时将促进北京市电影产业发展的立法项目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立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