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张伟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钟达先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
任命戚进松、张文秀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三)
免去郝润栋、韩冰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四)
免去侯亚辉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申云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