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伯旭
大会主席团: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北京市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本次大会审议的相关意见,审查了北京市2020年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及《关于北京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17.1亿元,增长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中央返还及补助等收入2075.5亿元,收入合计7892.6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0.7亿元,下降1.0%,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区上解、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691.5亿元,收入合计5022.2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31.0亿元,增长0.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等支出861.6亿元,支出合计7892.6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0.5亿元,下降3.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951.7亿元,支出合计5022.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3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6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8%。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复杂环境变化影响,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突出财政统筹、有保有压,依法编制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及减少总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为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顺利完成各项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高质量财源建设工作仍需加强;过“紧日子”的意识和约束机制需进一步增强,支出结构固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资金支出进度慢、绩效不高;市对区转移支付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市区财政体制支持各区落实好区域功能定位作用有待提升;政府债务“借、用、管、还”机制还需完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需要加强。对此,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财政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817.1亿元,收入规模与上年持平;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可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其他预算资金等收入1533.7亿元,收入合计7350.8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236.0亿元,下降2.8%;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区上解、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497.8亿元,收入合计4733.8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31.0亿元,支出规模与上年持平;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319.8亿元,支出合计7350.8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9.0亿元,下降1.4%;加上解中央支出、市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1704.8亿元,支出合计4733.8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43.9亿元,下降29.5%;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2.5亿元,下降3.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4.4亿元,增长11.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9亿元,增长12.5%。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958.8亿元,同口径增长6.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91.1亿元,同口径增长13.6%。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收入安排综合考虑了全市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因素,财政支出优先保障了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市重点工作和民生等重点领域。按照《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在大会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2020年预算草案和报告。总的来看,市级预算的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是稳妥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北京市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及《关于北京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相关意见和建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财政预算工作要做好支撑和保障,充分发挥统筹与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保民生、促发展。为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落实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要求,加强财源建设
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优化纳税营商环境,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辅导力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和政策跟踪分析,稳定存量、壮大增量,关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运行情况,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职能作用,促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积极推动重大科技攻关、高精尖产业等成果和项目在京转化落地,培育涵养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落实好市与区收入划分改革,支持各区发挥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税源的主体作用。
(二)加强支出政策指导作用,强化资金统筹
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中长期财政规划的研究,科学合理制定财政支出政策,建立支出政策库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树立零基预算理念,切实打破支出结构固化格局,集中财力保障全市重大改革、重点领域、重要民生等支出。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和追加事项,依法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资产,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强化政府投资的预算属性,全面落实全周期成本管控制度。落实部门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分类管理和前期论证,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深入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聚焦支持各区落实好区域功能定位,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差异化政策制度,增强区级财力的可持续性。加强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重大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事前评估和跟踪问效,强化结果应用和整改问责。做好2020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积极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做好资源税法等相关法律授权事项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
(四)改进预算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
落实好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和重要支出政策向人大沟通报送机制,定期向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参与事前评估机制。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及时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和信息。加强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收支总量、结构及重点支出政策的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整改结果应用,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