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委会公报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19年 第6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2019年11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京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2018年市级决算的决议》明确提出,在2019年年底前,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此项工作,10月16日,财经办、预算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财经代表小组代表和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调研,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并实地调研政府投资项目。10月31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扩大)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三个重点整改部门的专项整改报告进行专题审议。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首次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统筹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审计查出问题重点整改部门单位清单报告。审计部门依法履职,强化支出预算全口径审计,对“四本”决算审计全覆盖,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指导督促;被审计部门单位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抓紧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19年9月底,311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303个已经得到整改,审计整改率97%。

  财经委员会指出,虽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审计整改中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审计整改成效仍需巩固,部分支出政策还不完善,实施效果尚不明显,纳入审计整改的部门预决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和支出控制不严格,部分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共性问题反复出现;二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分类梳理和产生问题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方面的原因分析仍需加强,在推进问题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上仍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因制度不完善导致的低收入帮扶资金问题、已竣工或投入使用的政府投资项目未完成决算审批手续问题等仍未整改到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仍未完善;四是整改主体责任有待于进一步压实,整改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整改措施的落实应当持续加力。

  为此,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审计整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统筹部署、整体推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预算法制观念和绩效理念,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研究和专项整治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对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的推动力度。强化预算安排与支出政策衔接,加强对拟出台的支出政策及配套措施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客观评价政策执行绩效,及时修订和中止执行缓慢、资金闲置、绩效结果不理想的政策。强化对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要民生等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绩效管理。

  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对支出政策的绩效审计力度,聚焦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等方面审计,增强支出预算的科学性、有效性。抓紧制定审计部门落实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增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合力。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梳理分类和分析研究,提高审计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作用。

  三、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抓好整改措施落实

  强化部门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整改措施,深化内部审计,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审计部门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完善整改措施。对审计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约谈。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落实完成情况应当于2020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成果应用,把审计整改与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建立和完善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以上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