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廖春迎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杜岩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免去崔杨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洪范、李丹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免去程昊、程磊、高亚莉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袁煜驰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
免去李经纬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