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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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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伯旭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配合本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8年市级决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于6月19日至20日召开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二次(扩大)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关于北京市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及财政部门反馈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已经印发市人大代表。7月4日至5日召开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三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对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现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中: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9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4.1亿元,增长7.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9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5.5亿元,增长4.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34.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734.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9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0.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0.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2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1%,加上年结余5327.1亿元,2018年收入总计9457.0亿元;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6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年末滚存结余6495.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级决算情况总体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预算的决议,财政资金有力保障了重点领域支出,有效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北京市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2018年市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财政改革对培育增收动力、优化支出结构、实施预算绩效的促进作用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预算编制不规范,与支出政策、目标和方向不匹配;支出结构固化,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约束不强,部分财政资金沉淀闲置、绩效不高;一些部门单位财务监管薄弱,政府债务等风险防控仍需加强。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审计部门在对“四本”决算审计全覆盖基础上,对168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揭示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市属国有企业等多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审计分析力度,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为做好市级决算的审查和批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在年底前,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财政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的研判,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紧密结合国家及北京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加强对落实首都功能定位的财政体制、支持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源培育、打破支出结构固化和优化资源配置等问题的研究,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走向和潜在风险的研判,更好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科学分析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及实施效果,增强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运用好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财政贴息担保、财政补贴等政策工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系统研究,切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慢、服务业品牌少、高端项目落地难等问题,激发市场活力。

  二、梳理财政支出政策,全面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精神,强化支出政策与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央和市委的重大部署任务的衔接,加快建立与中长期规划、三年行动方案、年度预算相统一的支出政策库。分类梳理现行支出政策,客观评价政策执行绩效情况,调整和中止政策到期、执行缓慢、资金闲置、绩效结果不理想的支出政策,整合“小、碎、散”的预算项目。健全对拟出台的支出政策及配套措施的评估机制,对政策依据不充分、绩效评价值不高的预算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资金。建立重点支出和重大政府投资政策管理机制,明确相关政策名称、保障范围、支出标准、实施主体、年度预算等内容,强化支出政策对“两重”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三、加强资金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年度预算之间、三本预算之间、预算资金和固定资产之间的统筹,规范预算调整和财政资金拨付程序,降低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盘活存量资源、资金。加强政府投资计划与年度预算的统筹,提高基本建设预算年初到位率和执行率,强化政府投资的预算属性。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流程,严控政府投资成本,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科学制定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在内的年度预算绩效评估计划,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改进管理和调整预算的重要依据。健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定额标准体系,积极有序开展政府投资、政府债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管理监督

  在预算“紧平衡”特征明显的状况下,所有花钱部门和单位都要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切实增强风险隐患意识。做好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要民生等项目经费保障,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规范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各环节管理,强化市级部门和各区政府债务风险指标的监控,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强化基层单位预算、财务管理,提高财会人员队伍素质,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发挥内控作用,从源头防范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行为。

  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监督审查工作,依托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定期提供与人大监督审查相关的财政报表,实时提供财政法规、制度、政策文件,按时提供完整、可用的数据和信息;不断丰富预算、决算审议材料的内容,增强可读性、可审性。审计部门要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关注收支总量、结构及重点支出政策,从机制、体制、政策的视角开展审计监督,反映和揭示问题;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大对违反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落实和问责情况。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三次(扩大)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0.9亿元,同比下降2.5%,完成年度预算的52.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3.7亿元,同比增长7.0%,完成年度预算的54.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6.7亿元,同比增长17.1%,完成年度预算的56.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34.2亿元,同比增长59.7%,完成年度预算的77.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1亿元,同比增长29.8%,完成年度预算的99.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8亿元,同比增长8.8%,完成年度预算的54.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70.9亿元,同比增长17.0%,完成年度预算的49.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49.0亿元,同比增长13.3%,完成年度预算的39.1%。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有效推动首都经济稳定增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财政收入持续低位运行,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预算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收入增长点。强化财政支出成本控制,实施有保有压,盘活闲置资金和国有资产,切实提高使用绩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评估预警,制定和落实好债务偿还计划,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