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张军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方洁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郗琳、岳冰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
任命叶文胜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
免去张军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
免去赵辉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五)
任命宋红伟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