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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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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郝志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21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以来,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连续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将128人次代表提出的7件关于垃圾分类方面的议案,合并成“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议案。

  为做好议案督办工作,常委会领导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以及议案领衔代表组成调研组,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前端环节,深入了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实施强制分类、开展居民动员和垃圾分类收运等情况。常委会办公厅结合议案督办开展了第三方民意调查,收集了有效问卷3071份,形成了民意调查报告,为议案督办提供了有力支撑。

  5月10日,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第六次(扩大)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城建环保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市级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加强“一长四员”队伍建设、完善分类收运体系、规范餐厨垃圾管理、强化末端处理能力保障,特别是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考核评比中获得了全国第一的成绩。

  从本市实际情况看,促进源头减量和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动和生活习惯。民意调查显示,居民对垃圾“四分类”知晓率达到了80%,但是居民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对厨余垃圾的准确投放率仅有2成。居民垃圾分类还处于“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的阶段。

  二是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还处于制度覆盖推广上,与实际覆盖差距较大。我们从市城管委提供的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小区名单中随机抽查了7个区的12个居民小区,有的小区“干湿分开”设施还不到位,只设置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没有设置“厨余垃圾”桶;而厨余垃圾分出率较好的5个小区,基本靠的是“绿袖标”的现场督导和二次分拣,人力成本较高。垃圾分类如果没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参与,就会出现“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现象。

  三是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和混装混运现象并存。一方面,混装混运现象影响了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居民垃圾分类不到位,也影响了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的效果,造成了垃圾投放主体和收运主体之间互不信任、互相推责的恶性循环。

  四是关于快递包装回收和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源头减量措施统筹不够,没有得到落地推广。现有的源头减量政策制度,由于缺乏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和实施的具体措施,难以贯穿落实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中去。

  针对上述问题,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尽快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垃圾分类开展近二十年来效果不佳,说明单纯的倡导鼓励是不够的,必须依法推行强制分类。要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要设定相应罚则,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建立对混装混运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杜绝混装混运现象,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通过双向监督打通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环节,变“恶性循环”为“良性互动”。要把垃圾分类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及居民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情形归集到信用体系平台,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细化推进源头减量措施落地实施,对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作出禁限“硬约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快递行业源头减量、环保包装和包装回收的具体措施。

  二、加快推进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的目标。要抓紧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从制度覆盖转化为实际覆盖。新入住小区要严格实施垃圾分类,杜绝垃圾投放不分类和混装混运现象。要普遍推广干湿分开的两分法,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社区实际再叠加其他更加细化的分类,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切实走出“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怪圈。要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打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链条,确保分类前端和处理末端的一致性;同时积极搭建平台,吸引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运营的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机构、物业企业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完善源头登记和按量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推动垃圾产生主体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

  三、强化垃圾基层治理和社会动员

  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基层治理体系,明确区、街(乡)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将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作为对区主责部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绩效考核内容。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大街道乡镇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以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为抓手,开展在职党员带头分类;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落实强制分类为契机,要求所在单位人员带头分类;以绿色环保为主题,持续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学堂,“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垃圾分类;立足首都特色,开展好机关大院、部队大院的垃圾分类活动,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共建共治局面。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

  进一步普及简单易操作的垃圾分类常识,让居民切实掌握“干湿分开”的分类方法,从正确投放厨余垃圾开始,逐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要激发首都市民的荣誉感,将垃圾分类作为社会文明的试金石,运用新媒体、自媒体等多种平台,扩大垃圾分类宣传的流量效应、话题效应,形成年轻人认可参与的流行时尚。要让更多人意识到每一次厨余垃圾的单独投放、每一次废旧物品的回收交易都是在实施垃圾分类,只需要再向前一步,多一分耐心和行动,垃圾分类就会成为首都文明的新名片、新标志。

  各位委员,垃圾分类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更需要全民总动员、人人齐上阵。在此,倡议我们每一名委员代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开展垃圾分类,为北京率先实现垃圾分类而努力,为推动城市文明、建设美丽首都汇聚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