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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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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成燕红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议案》,按照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要求,10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六次(扩大)会议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市人民政府对《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一是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做好衔接。将纲要中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下降到2800平方公里以内”指标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下降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将纲要中原“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指标调整为“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将纲要中原“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指标调整为“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5%”。

  二是与国家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做好衔接。将纲要中原“服务贸易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左右”指标调整为“服务贸易年均增速达到5%左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符合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的实际和要求,增强了规划纲要执行的科学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同时,重点就“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服务贸易增长”两项指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决落实减量发展,推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

  要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构建土地资源保障首都科学发展的新机制,通过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合理配置城乡资源要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先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供应,拓展生态空间,按照不同区域确定相应开发强度。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统筹疏解腾退空间利用,更好地服务于中央政务功能、首都功能性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及文保腾退等。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北京作为全国服务贸易最为集中的区域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发展条件,服务贸易的发展对推动首都“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构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不仅要密切关注贸易总额的增长,更要注重发展质量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北京资源优势,夯实服务贸易产业基础,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高服务贸易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对外投资联动协调发展。要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努力探索适应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对标国际标准,培养全球服务贸易领域的领军企业,打造“北京服务”世界品牌,带动京津冀服务贸易协同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