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第6号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现将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1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作相应修正,重新予以公布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