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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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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伯旭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配合本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7年市级决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于6月20日召开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关于北京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关于北京市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及财政部门反馈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已经印发市人大代表。7月5日至6日召开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对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现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中: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1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8.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1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16.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7.7%;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016.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4.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4.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8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5%,上年结余4331.8亿元,收入总计7821.2亿元;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0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年末滚存结余5319.6亿元,支出总计7821.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编制符合《预算法》和《预算监督条例》的要求,决算反映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预算的决议,发挥财政资金统筹引领作用,有力保障了重点领域支出,有效推动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北京市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2017年市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严谨,与政策衔接不够紧密,财政支出统筹力度仍需加大;一些部门预算执行配套制度跟进不及时,部分资金拨付管理不严格,预算约束力仍需加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脱离实际,组织推进不利,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定不够清晰,转移支付制度仍需完善;财政资金的监督、问责力度仍需加强。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审计部门对“四本”决算草案进行了全口径审计监督,实现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重点行业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加大了审计查出问题的分析力度,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在年底前,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改进完善预决算编报工作,强化财政支出政策指导和约束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改进完善预决算报告内容,重点反映支出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和实施效果情况。继续完善预决算报表的编报和相关说明,更加清晰、准确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工作,按时提供完整、可用的数据和信息,为人大审查预决算提供支撑。做好支出政策出台前论证工作,完善支出政策科学论证制度,避免预算资金安排与支出政策不匹配、不衔接。严格执行财政支出政策,确保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完善资金统筹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事项调剂,促进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继续加强财政支出政策效果评价,清理、整合、动态调整、完善现有支出政策,进一步促进支出政策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加强项目库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入方式,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划和制度办法,注重财政支出的成本和效益。充分运用好评价结果,预算安排要与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效果挂钩。

  三、进一步深化我市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和保障作用,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各区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逐步明晰市与区财政事权,合理确定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增强区级可统筹财力,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处置,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落实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预算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机衔接,做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准备工作。

  四、强化对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指导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归类分析和深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要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落实部门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大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并公开曝光。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53.3亿元,同比增长7.2%,完成年度预算的56.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7.8亿元,同比增长10.0%,完成年度预算的54.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3.6亿元,同比增长9.3%,完成年度预算的52.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5.6亿元,同比增长46.1%,完成年度预算的41.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4亿元,同比增长286.2%,完成年度预算的81.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7亿元,同比增长36.7%,完成年度预算的50.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45.5亿元,同比增长12.8%,完成年度预算的51.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80.9亿元,同比增长8.9%,完成年度预算的43.3%。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统筹财政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有效推动首都经济可持续稳定增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应清醒地看到,下半年的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还存在着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财政运行和改革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加快财政收入增长的动能转换,积极培育财源,坚持依法治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分析,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力以赴完成人代会批准的预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