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赵志刚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赵欣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
免去温长军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卫东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三)
免去许伟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
免去张林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