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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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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方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本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201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疏解与提升并重、环境与发展共赢,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实现了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一、 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和8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00%、42%和87%,圆满完成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2017年空气质量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优良天数持续增加。全年共发生空气重污染23天,占总天数的63%,同比减少16天;优良天数为226天,占总天数的621%,同比增加28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显著提升。

  二是PM25依然是最突出的污染物。2017年本市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但国家标准规定的六项污染物中,仍有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25等四项污染物超标,其中PM25超标(35微克/立方米)66%,超标幅度最大,仍是本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

  三是南北区域差距明显减小。本市空气质量空间分布呈现南高北低的特征。2013年以来,各区的PM25浓度均大幅降低,南北浓度差距已由2013年的35微克/立方米降至2017年的14微克/立方米,差距明显减小。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符合国家标准。全市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CODMn)、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为597毫克/升、262毫克/升,同比分别下降了190%和515%,达到自监测以来的历史最低。2017年水环境质量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地表水水质空间差异明显。全市上游水质状况总体好于下游。五大水系中,潮白河系水质最好,永定河系和蓟运河系次之;大清河系和北运河系水质总体较差,但2017年改善明显,劣V类河长比例分别减少了88和107个百分点。

  二是优良水体比例有所增加。主要水库水质普遍处于良好水平,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全市好于Ⅲ类水体断面占比372%,同比增加了27个百分点。

  三是下游水质明显改善。消除了城市建成区所有黑臭水体。全市劣V类水体断面占比由432%下降至362%。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全市设置国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监测结果表明,达标点位占946%,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全市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2分贝和693分贝,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空气、水体、土壤中的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均属正常环境水平;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初步评价结果显示,2017年本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78,属于“良”的等级。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为: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5%、3%和4%。围绕目标,本市大力推进发展转型,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努力拓展绿色空间;全力以赴开展污染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628%、308%、2827%和25%,大幅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2017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7%、587%和45%左右,完成了年度目标和任务。

  (一)坚决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疏解非首都功能,转变发展方式,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人居环境质量。

  强化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发布实施。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切实减重、减负、减量发展。划定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优先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优化城市功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着力攻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已编制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细化102项重点任务,严格落实。

  坚决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入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5985万平方米,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651家。自2014年制定实施严格的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累计不予办理登记业务186万件。修订发布《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重点新增化工、家具、印刷等污染较大、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工业行业和生产工艺。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城市生态功能和维护首都生态安全为主线,本市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29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和重要河湖湿地等四种类型,占市域总面积的261%。本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的审核,国务院批准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年度区域水污染防治方案。携手周边省(区、市),成功保障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共同应对区域空气重污染。完善合作治污机制,累计拨付106亿元治理资金,支持保定、廊坊建设国家“禁煤区”,开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及深度治理。联合津冀共同发布实施《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成为首个区域统一的地方环保标准。协同开展潮白河(通州-廊坊段)、龙河断面污染治理,推进建立密云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机制。在本市上游的张承地区,开展水资源环境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在重点集水区范围内新增生态水源保护林10万亩。完成京津保地区造林绿化合作试点项目4万亩。精心编制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规,强化生态环境建设。

  (二)以超常规力度治理大气污染

  围绕散煤、重型柴油车、散乱污企业等重点领域,以超常规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减排工程提前超额完成。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绿化美化,提升城市品质。

  以清除“散煤”为重点,实施能源清洁化。聚焦农村“散煤”,完成901个村、369万户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燃煤锅炉132万蒸吨,淘汰27万余台小煤炉,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全市燃煤总量压减到600万吨以内,优质清洁能源比例达90%以上。在全国率先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治理23万多蒸吨燃气锅炉,加倍完成了年初任务。

  以治理“高排放车”为重点,实施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执行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拓展新能源车应用范围,全年淘汰老旧机动车496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突破20万辆,机动车排放结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供应京六标准汽、柴油,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实现并轨。制定并发布重型汽车3项新标准,严格排放限值。强化高排放车管控,实施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五环路(不含)工作日限行政策;划定并实施高排放载货汽车低排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政策。

  以整治“散乱污”企业为重点,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6194家,累计完成73个镇村产业集聚区整治。启动实施121项环保技改项目并完成超百项。完成163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在汽车制造、医药、农药、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减排挥发性有机物4400吨。

  以控制“施工扬尘”为重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市1713个施工工地、155家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扬尘治理专人督查。关闭了40家不符合要求的搅拌站点。2017年11月15日起,除79项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外,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全市“洗、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覆盖率提高到88%以上。

  以实现“削峰降速”为重点,建立三级应急减排体系。根据从严从高启动预警的原则,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应急的减排力度和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各街乡镇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减排清单,构建“市-区-街乡镇”三级应急减排体系。会同周边省(区、市),按照“早预警、早启动、早减排”的原则,积极应对重污染过程。特别是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有效降低污染排放强度,11月15日至年底的47天中仅发生2天重污染,同比减少12天;重污染预警期间污染增长速度和峰值浓度显著降低。

  以拓展“绿色空间”为重点,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开展规划建绿、多元增绿、精细管绿,大力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全市新增城市绿化面积695公顷,远郊区完成营造林任务1333万亩,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累计建成10个湿地公园和10个湿地保护小区,努力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三)纵深推进水污染防治

  制订实施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

  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印发实施《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建立考核、巡查、督导等7项工作制度。17位市级“河长”带队深入调研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对201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实施相关乡镇环评限批。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编制水体达标方案,继续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并向乡镇延伸,将治污责任压到基层、传到末梢。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密云水库库区退出约10万亩耕地、清理94个库中岛,保护区内清退692家养殖场(户)。科学高效利用南水北调水,密云水库蓄水量突破20亿立方米,达到新世纪以来最高值;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连续两年止跌回升。

  加快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第二个三年治污行动方案,完成8座新建再生水厂和1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新建污水管线697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214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120公里,完成规模以上污水口治理365个,建设13处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实现了二环路内公共排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25个市级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排污在线监控。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循环、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大力治理黑臭水体,完成城市建成区57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开展水生态建设。实施29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3平方公里。编制印发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按期启动12项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官厅水库湿地工程、妫水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冬奥会延庆赛区应急水源保障工程等。利用再生水和官厅水库等水源,向城市河湖补充生态用水9亿多立方米,促进了城市水环境的改善。

  实施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饮用水安全、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为重点,完成140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禁养区管理。实施化肥施用量负增长行动方案,发布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与药械推荐产品名录,大力削减化学农药和化肥使用,预计2017年化学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分别比2014年减少10%和20%。

  (四)实施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

  制订实施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力保障食用农产品生产用地和人居建设用地环境安全。

  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增设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完善监测网络。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国家规定的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将重点工业区、未利用地及背景点纳入详查范围。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制定并公布17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完成5座尾矿库销库工作,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研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方案、分类管理措施。全市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2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800万件、回收旧地膜1151吨。

  严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关停退出企业污染地块,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对筛查出的7个污染地块,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大对焦化厂治理修复工程管理力度,积极开展东方化工厂设备拆除过程的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制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率先在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强制分类,组织以街道和社区为单元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等设施建设,全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4万吨。

  (五)深化环保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化建设。加快建立本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本性制度。制订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将考核情况作为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评价结果,本市绿色发展指标评价位列全国第一。完成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推动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立足市情,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制定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和减量化管理方案,落实建设用地减量、生态用地增量。发布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17项节能标准,力促全市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将节水目标纳入各区政府绩效考核。严格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强化重点用水单位监管,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发展,推广高效节水产品和生活用具,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健全环境管理与治理体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并实施各级政府、部门的环保职责。将环境质量考核延伸至街乡镇,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解到各部门,努力构建“管发展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的工作格局。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模式,建立市级环保督察机制,实现对16个区督察“全覆盖”,下沉督察298个街乡镇,受理举报15万余件,责令整改6140起,约谈1721人,问责169人,有效传导环保压力,层层压实环保责任。发布实施排污许可证方案,对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等行业的51家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完善资源环境市场体系。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水资源税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印发实施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核减环保审批事项、下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审批权限,扩大污水管线特许经营范围。健全经济政策,延长“煤改电”低谷电价时限,增加“煤改气”阶梯气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投入力度,市级财政累计安排“清空计划”项目资金222亿元。

  (六)依法依规推进环境监管执法

  完善地方环保法规标准。根据国家上位法制修订情况,启动本市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工作。起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发布实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10项地方环保标准,进一步加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控制要求。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高密度、多要素环境监测,划定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实施精准执法。组织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战、春季大气污染强化执法行动、百日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打散治污”专项执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执法检查。全年固定污染源共立案处罚5238起,处罚金额1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8%和32%。

  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公安、环保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会商督办、案件线索通报等工作机制,公安、水务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环保部门、检察机关联合推进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办和公益诉讼。2017年,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0余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0余起;公安、水务部门联合办理涉嫌污染河湖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起。

  加强环境安全监管。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编制新一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基本建成琉璃河水泥厂垃圾焚烧飞灰处理(二期)工程。完善预防式辐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高风险放射源的监管,加强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监督检查和监测。严格落实应急备勤制度,加强辐射反恐应急培训和演练。

  (七)建设生态文化首善之区

  丰富生态文明宣传形式。顺应时代发展,创新宣传形式,成立“环保北京微联盟”,统筹政府、媒体、网络大V、环保组织等力量,形成环保新媒体传播矩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聘请公众人物参与宣传,发挥示范效应。打造“清洁空气·为美丽北京加油”、“六五”环境日、北京环境文化周、节能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品牌。围绕市民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开展系列宣传、主题宣传和重要政策解读。

  生态文明纳入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小学教育、干部教育体系,以及旅游管理过程,建成并开放38个环境教育基地,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激发首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生态文明理念有效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努力建设生态文化首善之区。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舆情互通、协作应对机制,汇聚环保“正能量”。拓展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畅通以12369环保热线、96310城管热线、12315质量监督热线为主的举报渠道,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市民监督。

  三、2016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2017年5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本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全年工作中贯彻落实。就有关情况重点报告如下:

  (一)关于构建有效的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2017年,本市在提高环境保护治理能力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一是政府部门层层压实环保责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成立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增设市级环保督察机构,开展日常监察、集中督察和专项督察,有效传导了环境保护压力。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各区环境执法机构全部转为行政执法机构,市区两级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增强了环境保护执法力量。

  二是排污单位进一步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对重点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开启依法依证排污的环境管理新模式。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全面公开环境信息,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全社会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积极为本市环境保护建言献策,热情参与环境保护专题活动,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积极举报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二)关于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是聚焦重型柴油车污染问题。针对重型柴油车污染严重的问题,制定补贴政策,促进老旧车辆更新淘汰;相继划定低排区,限制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实施“公安处罚、环保配合检测”的执法新模式。深入开展进京路口和重点路段执法检查,在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开展入户检查,严格处罚外埠和本市排放超标车辆。全年共检查重型柴油车124万辆,对58万辆排放超标车辆进行了处罚。

  二是全力攻坚黑臭水体治理。锁定建成区消灭黑臭水体目标,排查水体沿岸排污口,杜绝污水直排;实施河道清淤、生态修复工程,实现良性水系循环。通过努力,在完成57条段黑臭水体治理的同时,凉水河、萧太后河、玉带河、四家庄河等一批原黑臭水体实现水清岸绿,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印发了《北京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细则(试行)》,倾听公众意见,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公众满意度均超过90%,达到“初见成效”标准。

  三是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2013年以来,本市已建成投运槐房、定福庄等一批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与地表水Ⅳ类标准有效衔接,基本实现污水资源化。再生水管线达到1718公里,实现了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范围已从工业系统扩大到多行业、多领域。2017年,全市再生水利用量105亿立方米,成为稳定可靠的第二水源,对缓解水资源压力、补充生态用水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强化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制定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和工作方案。启动19个街道、527个社区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建立了首批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市级公共机构名单,明确了完成时限。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加大对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倒卖进口废料行为的监管,坚决杜绝“洋垃圾”进入本市。

  五是密切关注沙尘污染。市政府相关部门会同国家林业局荒漠化监测中心,构建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建立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监测网络体系,形成市区两级应急协调机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减少和抑制本市范围内的扬沙起尘。

  六是努力缓解噪声污染。推进《居民楼配套设备噪声振动控制规范》等有关标准制修订,使噪声污染防治有据可依。基本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深入研究北京新机场飞机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努力减少噪声污染问题。多部门联合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固定源、经营活动、交通运输噪声的监管,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群众生活的噪声污染问题。

  (三)关于深入研究污染成因

  一是深入开展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北京地区PM25精细化来源研究》《北京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及防治策略研究》等科研项目,深入研究本市主要污染物的来源和污染防控对策、空气重污染成因与控制措施。坚持开展PM25成份监测与源解析,关注空气重污染时段PM25来源变化;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溯源,及时研判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借鉴国际国内治污经验。与联合国环境署、世界银行及发达国家相关部门合作,引进先进经验和技术,宣传本市污染治理成效。举办“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行动论坛”,分享国际大都市治污历程,研讨新时期空气污染治理措施。召开“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成因及治理方向闭门会议”,邀请国内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共商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大计,分析区域污染时空分布和特征,探讨有效解决区域污染问题的对策和中长期措施。

  三是密切关注臭氧污染治理。积极研究臭氧污染成因、控制对策和管理措施,锁定石化、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建筑涂料使用、机动车和加油站排放等重点领域,构建挥发性有机物防控体系,努力削减臭氧污染“前体物”。在夏季臭氧污染突出的阶段,大力开展臭氧科普专题宣传,图文并茂普及臭氧的成因、来源和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认知程度和防护意识。

  (四)关于提前研究环境保护税法执行问题

  为保证《环境保护税法》在本市顺利执行,市政府相关部门起草《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草案)》,经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统一按法定幅度上限执行。

  四、2018年工作安排

  通过不懈努力,2017年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本市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超大城市污染排放总量大、排放区域集中,加之整体区域环境容量有限,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短板之一。随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和治理的不断深入,大气污染源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污染主体已由大中型污染源向移动源、生活源转变,点多、量大、面广,治理难度加大。同时,水资源紧缺、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下游水体水质普遍较差。加之京津冀区域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运输为主的交通结构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本市的环境治理依然任重道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承上启下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全市将凝聚智慧和力量,以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着眼2020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56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重点工作有:

  (一)坚定不移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划定了首都城市发展的法定蓝图。全市将围绕“四个中心”建设,不折不扣落实规划任务。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实现生态用地动态增长。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压缩生产空间规模,提高用地效率。持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修订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500家。深入推进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全市拆违腾退土地“留白增绿”,启动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新增森林、绿地、湿地23万亩,努力扩大城市绿色生态空间。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努力建设水城共融、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

  (二)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巩固治理成果,制定并实施新一轮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为目标,以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为重点,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把高排放重型柴油车管控作为重中之重,将低排区扩展到全市域,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规定。更加突出精细化管理,有效管控裸地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环保技改工程。继续压减燃煤,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推进首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聚焦攻坚水污染治理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本市工作方案。深入实施“河长制”,实施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增加全市再生水利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管理。建设2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持续实施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3%。完成非建成区84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四)稳步推进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本市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年度措施。基本建成覆盖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规范划定农用地土壤类别,制定管控措施。划定污染地块管控区域,动态调整污染地块名录,强化部门联动监管,积极推进污染地块风险防控与治理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实行差别化垃圾收费和补偿政策,力争垃圾分类示范区覆盖率达到30%。

  (五)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

  制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论证,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前期研究。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压实各级部门环保责任。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提高治污的针对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排污许可证依证监管,进一步强化排污者责任。制定实施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提高环境监测支撑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上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2018年,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凝聚共识,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治理空气污染等“大城市病”,扎实推进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