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委会公报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18年 第1号

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的说明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2018年1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长牛有成

各位主席团成员:

  为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工作,根据《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大会秘书处起草了《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以下简称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宣誓人员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需进行宪法宣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宣誓仪式,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组织。

  二、关于组织形式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领导人员的宪法宣誓,在1月30日上午召开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分四批进行。其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集体宣誓,由主任领誓;市长、副市长集体宣誓,由市长领誓;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分别单独宣誓。

  会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在主席台前方西侧摆放宣誓台,宣誓台上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

  国歌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答复意见,如果宪法宣誓仪式和大会闭幕式在同一个半天举行,两次奏唱国歌影响国歌奏唱的庄重感和严肃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只安排在宣布大会闭幕前奏唱国歌。据此,在第六次全体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前不再奏唱国歌,只安排在宣布大会闭幕前奏唱国歌。

  具体程序是:

  1.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

  2.当选人分别与全体代表见面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宪法宣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见面后回座位就座。

  3.集体宣誓时,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文本,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领誓人后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宣誓人依次报出自己姓名。单独宣誓时,宣誓人站在宣誓台后方,左手抚按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诵读誓词;诵读誓词后,报出自己姓名。

  4.宣誓仪式结束。

  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其他人员的宪法宣誓,考虑到人数较多,场地有限,将于闭幕式后,在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第十九会议室进行。

  会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面向国徽摆放宣誓台,宣誓台上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侧前方摆放监誓台。

  具体程序是: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并监誓。

  2.奏唱国歌。

  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站在宣誓台后方,左手抚按宪法文本,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领誓人后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宣誓人集体报出自己姓名。

  4.宣誓仪式结束。

  三、关于责任分工

  宣誓仪式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大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我就作以上说明。宪法宣誓组织方案草案和以上说明已经印发主席团,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