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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统筹规划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议案办理暨相关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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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收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统筹规划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议案办理暨相关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京常审字〔2019〕1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了《审议意见》中所提意见,制定了研究处理方案,提出了研究处理计划表。一年来,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持续抓好相关工作推进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引领作用

  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指导村庄建设发展的法定依据。全市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实际推进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村庄建设发展划定蓝图。

  一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审,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印发《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修订版)》,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统筹编规划”的要求,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审批等具体程序要求,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市根据城镇集建型、整体迁建型、特色提升型、整治完善型四类村庄,采取差异化规划策略,推进个性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四类村庄3381个,根据发展定位应编制村庄规划2919个村,截至2020年10月累计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912个,规划编制完成率99.8%,通过区政府审批的2285个,审批完成率78%,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实现应编尽编。

  二是加强工作统筹,规划编制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任务,市级层面研究制定《北京市村庄布局规划》、区级层面《北京市区级乡村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乡镇层面《镇(乡)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村级层面《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体系基本完善。组织开展了美丽乡村空间建设引导、执行效果评估体系课题研究,构建了对村庄规划建设情况、底线管控要求以及减量落实情况等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体系框架。开展“百名规划师,百村示范行”活动,保障示范项目实施落地。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函〔2020〕59号)等文件,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北京地区农村住宅建造及综合改造技术应用指导手册》编制,加强农村住宅建造工作规范指导。

  三是建立“驻村编规划工作台账APP”,加强过程信息化监督管理。为落实“驻村编规划”要求,确保村庄规划“接地气”,建立了规划师驻村台账管理机制,把台账作为村庄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开发“驻村编规划工作台账APP”,建立台账管理信息化平台。同时,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督查督导工作,针对创建村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批情况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各相关区创建村规划编制及审批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区进行及时督促指导,确保村庄规划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快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基础设施建管水平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美丽乡村的基础。全市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分批次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供水保障、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围绕“清脏、治乱、增绿、控污”,深入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环境整治从村内公共区域向五边(村边、路边、房边、田边、水边)延伸,向农户庭院延伸,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0余万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7万余吨、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50余万处、拆除私搭乱建130余万平米,第三批700余个“千村整治”任务村通过市级考核验收,396个城乡结合部村庄按照“一村一策”推进整治工作,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持续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6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8%,纳入整治范围的3254个村庄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推进。以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主线,推动垃圾治理向纵深发展。全市99%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16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治。累计创建验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500个,涌现出了昌平区兴寿镇、门头沟区王平镇、怀柔区桥梓镇、房山区大石窝镇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三是农村厕所革命扎实开展。累计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5万户(2020年改造1.68万户),农村公厕达标改造5596座(2020年改造1.68万户、1046座),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9.1%、三类及以上公厕基本实现全覆盖。强化粪污无害化处理,全市正常运行的19座粪便消纳站,前三季度全市粪便清运量147.97万吨,处理量146.93万吨,处理率99.3%,其中郊区处理率达到96.57%。四是农村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村庄从2017年底的888个,增加到2019年底的1506个,843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在线监测,预计年内新增完成300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村庄将达到1806个,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五是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支持开展了平谷区金海湖镇集中供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全市3269处农村供水工程实现消毒设备配备率和运行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供水保证率达到95%,农村安全饮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六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推进。制定《北京市美丽乡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北京市深化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北京市农村公路新改建专项规划》和《北京市农村地区客运场站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乡村公路提档升级纳入绩效考核,“四好农村路”建设规划体系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乡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3124公里,占全市公路里程的59%;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30亿元,实现乡村公路大修1600公里,全市乡村公路中等路以上比例持续保持在90%以上,按照“村委会距站点小于2公里”的标准全面实现村村通公交,13个涉农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全部达到5A级,在全国名列前茅。六是新型城镇化持续深化。制定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促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持续推进大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在全市实施一批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项目。统筹推动落实生态涵养区实施意见2020年重点任务计划和2020年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重点实事落实,年内累计下达市级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引导资金30亿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7区)164亿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高位推进机制持续巩固。建立了市委主要领导月点评、主管副市长月调度,各区主要领导拉练、调度推进工作的机制。今年以来,卢彦副市长连续10余次调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督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二是政策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涉农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研究制定《美丽乡村绿化美化技术规程》《北京市“四好农村路”规划设计指南》等标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三是资金保障机制得到巩固。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农组办发〔2020〕1号),将新建农村户厕清掏管护纳入管护范围;制定《北京市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区和乡镇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市级每年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约18亿元,3200多个行政村人居环境管护纳入财政保障,落实了保洁队伍和工作经费,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吃下了“定心丸”。四是考核验收督查机制持续落实。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评分标准》,采取第三方全面核查、定期抽查、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检查考核;实施末位约谈,对成绩排名靠后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保持效果较差的镇、村主要领导约谈;各行业部门强化行业监管,首环办开展月检查、专项检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综合性检查抽查8次、拍摄视频片8部,开展约谈3次,检查超过1万村次,结果进行排名通报;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成果进行评估,验收一批美丽乡村。

  三、加大统筹力度,乡村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

  美丽乡村建设经济是基础。全市加强政策研究,强化资金保障,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建设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一)推动产业发展,夯实乡村发展经济基础

  完善都市型现代农业扶持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拟于近期印发实施;制定《北京市高效设施农业用地试点方案(2020年-2025年)》并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印发《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实施意见》(京政农发〔2020〕53号),推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制定《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平谷区、顺义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全市家庭农场达到3762家,全面启动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

  推动农业生产保障能力提升。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将农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涉农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稳步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种植业生产方面,明确任务指标,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各涉农区粮食和蔬菜生产目标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42号),明确各区蔬菜播种面积、产量等约束性指标,挖掘生产潜能,抓好撂荒耕地和闲置设施复耕复种,前三季度粮食播种面积超过70万亩,产量超过30万吨,完成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蔬菜播种面积36.7万亩、产量81.9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12.7%、9.4%,基本遏制了本市蔬菜生产连续多年下滑的态势;生猪生产方面,抓好《北京市生猪产业优化提升发展和保障猪肉市场稳定供应工作方案》落实,采取专班督导、财政补贴等举措,推动实施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17个(其中新建11个、改扩建6个),努力保障首都“菜篮子”有效供给,确保猪肉供应和市场稳定。

  推动林果蜂业发展。起草了《北京市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北京市新型集体林场发展指导意见》,持续推进林下经济和集体林场试点工作,在房山区大石窝镇发展林下经济试点种养殖1510亩,通州、顺义、大兴、密云4个区新登记注册新型集体林场15个;推进果树产业提质增效,推广应用果园有机肥面积5万亩,施入有机肥10万吨。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北京市月季文化节,近千个特色观光果园开展系列花果品观光采摘活动;促进蜂产业健康发展,在昌平区、密云区新建千群以上规模化蜂场2处,成功举办“5.20世界蜜蜂日”活动和第三届中华蜜蜂割蜜节;修订完成蜂业气象指数保险条款,启动蜂业气象指数保险工作,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78户蜂农、20564群蜂群参保;以“金剪子”和“乡土专家”培养为重点,累计培训果农、花农、蜂农7000余人次,通过网络直播培训覆盖9万人。

  推动现代种业健康发展。启动实施“千村万户”良种更新工程,制定了《2020年北京市冬小麦良种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率先实施冬小麦良种更新工作,确定每亩最高补贴120元的补贴标准,带动小麦播种18万亩,较上年增加近50%;启动实施12个物种种质创制和品种选育联合攻关项目;举办2020年中国北京鲜食玉米大会暨北京鲜食玉米节,召开第二十八届种业大会中国玉米产业链大会,努力搭建种业成果转化交易交流平台;以农业科技项目为依托,示范推广品种、新技术300余项,在房山、顺义、昌平、平谷等9个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5个,积极推进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等展示与应用。

  推动乡村旅游业态发展。制定《北京市乡村旅游评定管理办法》,发布《乡村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DB11/T 1752-2020)》,组织开展京郊旅游评定工作,完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 落实《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制定实施细则,10月15日召开全市乡村民宿发展推进会,推进乡村民宿规范有序发展;持续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广,启动“畅游京郊·北京乡村旅游季”系列推广活动,发布重点乡村游、京郊美食游、红色主题游和精品民宿游四大主题4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满足市民多样化多层次旅游消费需求,释放乡村旅游消费潜力。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开展都市园艺特色品种、北京特色食用菌优选与应用推广、北京黑猪高产优质性状提升及示范推广工作;持续深化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平谷、密云、延庆等7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吸引1416家企业入驻,园区总产值达到81亿;引导“星创天地”开展农业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共聚集创业导师360余名,累计培训创业人才10万余人,孵化企业百余家,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300余个,转化科技成果700余项,带动就业14万余人,以一对多形式对接91个低收入村。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选派93个综合素质好、懂经济、有经验的干部到试点村任第一书记,实现了试点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开展低收入村精准帮扶,组织第一书记、城区、国企、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对接帮扶低收入村,实现234个低收入村结对帮扶全覆盖,累计帮扶金额超过2亿元。

  (二)加强工作统筹,落实美丽乡村政策保障

  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统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一方面强化统筹推进。按照“规划建设压茬推进”“先治环境后搞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工作时序,全市3200多个村庄分三批通过市级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全面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在152个村开展“百村示范”创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带动示范作用的新典型;2018年启动的第一批1075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已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工作,全面启动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另一方面加强资金保障。2018年-2020年,市级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强化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累计安排财政资金147亿元,支持各相关区统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和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计划支持900个左右村庄农村污水收集骨干管网建设,2020年第一批10个区302个村建设项目已批复,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18.62亿元。

  (三)落实主体责任,引导村民参与建设管护

  农村基础设施“三分建、七分管”。市级定目标、下任务,加强考核验收,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环境整治有公共区域向农户庭院延伸,向3200多个村发放《致村党支部书记的一封信》,有针对性地指出各村环境整治中的短板,督促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各区抓组织、抓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普遍纳入村规民约,党员“双报到”、“美丽庭院”评选创建、周末大扫除等活动持续开展,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成为自觉行动,农民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今年以来,全市以新冠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广泛动员农民群众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市3200多个村优先安排本村劳动力4万余人参与农村基础设施运维管护、村庄保洁等长效管护工作,预计带动农民增收9亿元,3.8万余人次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成为行动自觉。

  四、坚持协同共治,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推进乡村移风易俗,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

  (一)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依托春雨计划指导乡村学校发展,疫情防控期间组织100所城乡“手拉手”结对学校开展线上交流互访700余次,干部教师参与线上交流活动300余人次,优质学校线上送教到校80余次;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健康发展,开展“在部分乡镇寄宿制学校设立社工试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研究与服务工作,探索利用社工等社会专业力量加强留守儿童指导和帮扶;开展2020至2021学年度留守儿童筛查;鼓励和支持小规模普惠园性幼儿园发展, 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对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市级财政通过提供1000元/生/月生均定额补助、10000元/生一次性扩学位补助、5元/天/平米租金补助、3000元/生“转普”一次性奖励的方式,支持乡村地区普惠性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

  积极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开展农村地区巡诊工作,全市共出动退休医学专家112人,面向低收入村所在20余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巡诊、医学带教、健康讲座、问诊咨询等服务,共有10000 余名低收入群众受益。持续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全市运营养老机构 544家,实现医疗覆盖率100%。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分类推进设施改造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基层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提升200多家街乡镇敬老院专业照护能力;持续推进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建成乡镇养老照料中心98个、农村幸福晚年驿站378个。启动“百岁老人健康服务”项目,为北京户籍满 100 周岁的老人提供价值 3000 元的健康服务42项。

  (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

  规范“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运行。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运行的通知》要求,对13个涉农区“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工作方案》,分类确定5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组织开展“百村示范”村书记培训班,152个村党支部书记和所在区镇主管领导200余人参加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培训班,培训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1561名;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培养,依托北京市农职院招录583名2020级农村经营管理(村务管理方向)专业学生,累计招录1432名,着力破解农村基层后继乏人问题;加强农村工匠培训,培训工匠500名。

  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基本实现行政村村规民约全覆盖,指导乡村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建设调研。形成《北京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实践、问题与展望》报告,完成了58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社会评价,为更好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三)推进乡村移风易俗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入开展“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了第七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 向中央文明办报送了30个全国文明村镇、92个全国文明单位、14户全国文明家庭、11所全国文明校园推荐名单,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引导妇女群众养成健康良好生活习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20〕69号),召开美丽庭院创建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以现场学习观摩和会议经验交流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5〕28号)要求,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市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共6830个,其中乡镇综合文化中心181个、建有率100%,行政村综合文化室3452个、建有率96%,基本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依托“歌唱北京”“舞动北京”“戏聚北京”“艺韵北京”“影像北京”和“阅读北京”六大板块,围绕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端午、七夕、中秋国庆、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要假日组织开展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形成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联动机制,截止9月底累计完成1.7万场;加快北京市街道(乡镇)图书馆一卡通专项工作落实,全市一卡通成员馆达到404家,覆盖333个街道(乡镇),实现了乡镇“一卡通”图书馆全覆盖。

  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有序推进第30届北京农民艺术节4大系列11项全市性活动开展;启动第31届北京农民艺术节,适应疫情防控形势策划开展“农民‘小康美景手机拍’摄影作品征集”“新时代乡村阅读季”“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充实“北京乡村大舞台”网络版,构建“走云端、不打烊”的乡村文化展示交流平台;推荐通州区于家务乡仇庄村入选首批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优秀典型案例。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积极承办系列丰收节庆祝活动,展示建设成果,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