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委会公报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20年 第7号

关于对“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议案办理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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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京常审字〔2018〕9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委托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审议意见要求,会同市相关部门扎实做好落实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明确了具体落实措施及各项措施相应的牵头部门。一年来,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认真对照围绕首都城市建设管理和改善人居环境方面亟需解决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完善法规体系加强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党建引领推动社会共治、深化接诉即办主动治理等方面,加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总体上看,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法制保障

  (一)持续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出台《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为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保障规划实施稳步推进,2019年4月28日正式颁布实施《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规划编制、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几个方面对规划公开的参与方式、要求等进行细化,明确在规划的各个阶段都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使规划更好的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心;经批准的规划要通过固定场所或公共媒体公开,切实促进规划公开的落实;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方便公众查阅;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查询,向有关部门举报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二是出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升全市环境治理水平,本市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带头全面实施强制分类,推动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好厨余垃圾,促进源头减量;建好垃圾处理设施,提升末端处理能力;解决混装混运问题,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通过垃圾分类促进生活方式的革新、社会文明的进步,由此标志着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将正式步入法治化、常态化、系统化轨道。

  三是出台《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为全面推进街乡体制改革,打通抓落实 “最后一公里”,本市出台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对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与职权进行了明晰,提出将社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管理网络,实现网格化管理;对街道办事处待遇、经费等事项给予保障;进一步完善服务监督机制。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移、力量下沉,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将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以及接诉即办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是研究制定《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市民诉求集中、基层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提升物业管理质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本市加快研究《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坚持党建引领,把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三者关系,形成治理合力,提高小区业委会组建率、物业管理覆盖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积极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明确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为基础,搭建本市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各区以指挥、执行、监督为侧重点,参照市级联合执法平台设置搭建区级联合执法平台,做好区级联合执法平台与街道(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的衔接。深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公安、治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6+N”打防管控工作机制,2018年联合开展“铁铲行动”,2019年4月中旬联合开展“并肩治乱”专项整治,从群众举报情况看,行动开展以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96310城管热线受理非法运营举报数量环比、同比都明显下降,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有效规范了社会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平台运行的九项机制。召集联合执法平台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先后解决首都机场游商等11个疑难问题。今年以来,组织了涉及大气污染、占道经营等20多个方面的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法行为7.2万余起;成立市级联合督导组督察督办,重点办理了382件督办事项,相关单位均已按照职责落实了管理和执法责任;推进通报反馈,向市属责任部门、向区(地区)政府发送《监管通知单》3035件,解决环境秩序问题1万余个;开展联动惩戒,向地税部门移送征收环境保护税线索24件,向住建部门移送暂停在京招投标案件10件,向通信管理部门移送非法小广告号码6384个,向市场监管部门、经信部门移送公共信用信息4万余条;协调解决争议,指导各区召开协调会商会议1145次,协调解决疑难问题1.9万余个;开展考核评价,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联合执法工作开展考核评价;推进信息共享,共享了公安部门3.6万余路监控视频探头和住建部门1200多个施工工地视频探头,向园林、水务、轨道交通、道路、市政等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施工工地案件176件。

  三是推进开发建设大数据指挥调度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建设大数据指挥调度平台,努力将平台建设成行政执法科学决策的参谋部、市区街三级执法联动的统筹部、重点执法任务和大城市病攻坚的专项指挥部。按照市级统筹、区级指挥、街乡镇落实的建设思路,实现“整合、感知、分析、服务、监管、指挥”六大功能。目前,梳理总结了城市管理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标准及联合执法考核评价工作,形成了《北京市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数据指挥调度平台制度文件汇编》,为联合执法大数据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及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大城市管理的执法力度

  一是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梳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涉及的行政强制权力并编制清单。强化服务指导一线,细化明确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及相关法律依据,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关于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一线就新生违法建设治理进行指导;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意见》《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控制规范》《关于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意见》等文件。开展季度综合考评,将各区局人均处罚量、处罚职权履行率纳入对各区局季度综合考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研究细化《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规范指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本市城管执法音像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加大对城市管理突出违法违规问题的执法力度。制定印发《2019年北京市城管执法工作意见》,落实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部署,以突出问题执法攻坚为切入点、以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为牵引,细化制定专项执法方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违法建设专项执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非法小广告治理,开展违规户外广告、违规牌匾标识整治,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回天行动专项整治,对回天地区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解决方案,持续推进回天地区整治工作任务。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协同机制。认真梳理涉及行刑衔接的行政处罚职权。加强对各区城管执法局开展行刑衔接工作的指导,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协调,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以燃气执法领域为行刑衔接研究的重点领域,以盗窃燃气、破坏燃气管道为执法打击重点。 

  (四)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意识

  一是健全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各区分区规划和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研究构建北京的空间规划传导体系,逐步构建形成了由空间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实施体系、规划运行体系和规划监督体系组成的闭环工作体系,目前朝阳等13个区的分区规划及亦庄新城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按照多规合一、全域覆盖,积极探索从规划到实施的纵向贯通和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积极探索北京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论方法和顶层设计,在实践中逐步优化城市总体规划落地实施的保障体系,形成的成果已经纳入到修订后的《北京城乡规划条例》之中。

  二是制定各级各类规划和街区设计导则等管控标准。本市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分区规划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2018年9月最新修订版)》,为分区规划编制提供技术依据。启动街区控规编制标准的相关工作,加快完成控规编制中街区指引及街区控规编制标准,会同各区压茬启动街区控规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北京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提出分区分类设计管控要求。

  三是分解落实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要求,建立定人定责定标准的规划实施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工作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将责任细化到部门、落实到人。启动2019年度总体规划实施重点工作的党政联合督查,加强对各区、市有关部门的督导。继续将各区、各部门推进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形成督考结合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确保总体规划实施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建立城市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完善规划公开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要求, 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了“一张表、一张图、一个清单、一个满意度调查、一个大数据平台”的“五个一”体检框架,建立了“全面监测+重点问题专项体检”的工作体系。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保障规划实施稳步推进。严格实施《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对规划公开制度提出原则性要求,明确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五)强化公民诚信守法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将“加强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普法宣传工作”列入《2019年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正式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公共交通场所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的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的方案》。推出《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宪法伴我成长》等两部宪法宣传片,并在地铁移动电视、公交移动电视、城市楼宇电视及司法部公众号、北京时间公众号、京司观澜公众号、北京普法公众号全面投放,中国普法网、腾讯视频、爱奇艺视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主流媒体转发,市委宣传部等各部委办局及16区司法局同时在自有媒体全面推送,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对全市社区(村)普法需求进行摸底统计,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宣讲团直接到社区、商务楼宇、重要交通枢纽等场所,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免费咨询、知识竞答等形式,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区域、不同职业的群众,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多对一”的精准普法服务。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市司法局与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北京市青少年法治剧目展演活动,打造情景式、体验式普法活动平台。各区利用“疏解整治”腾退空间新建16个法治宣传教育实体阵地。中国法院博物馆、北京税务博物馆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新媒体普法成效显著,加强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搭建法治宣传新媒体移动工作群,全市16个区全部建立微信普法公众号,在此基础上联合市属97家单位建立了首都普法大联盟,利用新媒体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强化党建引领,着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一)完善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议事机制

  本市印发了《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建立健全联络员工作制度,推行区、街乡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健全完善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互联互通工作机制。以解决辖区治理难题为抓手,通过双向需求征集、双向提供服务、双向沟通反馈、双向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需求、资源、项目”三项清单,促进区域内中央单位资源充分整合、有效利用,共同建设治理体系、共同开展治理活动、共同分享治理成果。总结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好经验好做法,编制《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案例选编》,以此指导全市工作。

  (二)深化党政群共建,最大限度汇聚基层治理合力

  坚持开放融合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党委统筹、组织联建、工作联动、队伍联合、服务联办、保障联享、责任联查的党群“一统六联”工作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社会治理;采取购买岗位、项目委托、项目补贴、公益服务品牌创建等方式,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小巷管家”、小院议事厅、“老街坊”议事会、“老街坊”劝导队,动员老党员、楼门长等社区志愿者队伍挺身而出,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带头参与社区治理。推进党建引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参与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按商品房、保障房、房改房、无物业老旧小区等4种情形,全市共确定100个试点小区,制定“一小区一对策”,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成立物业管理问题专班,起草完成《北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修改稿)》,印发《市民热线群众集中反映物业管理问题办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快推进物业管理立法工作。

  (三)持续深化“吹哨报到”改革,完善党建引领响应群众的服务机制

  一是完善市级工作制度,强化统筹调度。印发《关于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吹哨报到”改革向党建引领深化,向街乡体制改革深化,向社区治理深化,向受理群众诉求、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深化。整合街道工作、“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和12345接诉即办市级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统筹整合工作力量。

  二是继续以“赋权、下沉、增效”为重点,全面推进街乡体制改革,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在全市所有街道、城六区和通州区的试点乡镇,全面推进街道乡镇内设机构改革,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移、力量下沉,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编制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清单,明确了111项街道职责任务的“底单”,各区结合实际编制本区《街道职责清单》。围绕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应急处置三个重点领域,针对15项32个具体问题,编制专项清单,分别明确了街乡“吹哨”和部门“报到”职责。举办全市推进街道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和深化“吹哨报到”改革专题培训班、全市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通过解读文件政策,讲解重点任务落实的思路举措,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和机构,推动“吹哨”“报到”机制有效衔接。推进全市333支街乡执法队调整为以街道乡镇为主的双重管理,6454名编制划至街乡,16个区全部实现一线执法人员比例不低于90%的目标;按照《北京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制定赋权清单,在13个区的25个乡镇进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着力形成条块协同、整体推进的合力。

  四是推进“吹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对现行的社区职责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起草北京市社区工作准入管理办法。研究深化社区减负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关于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的实施方案》。

  (四)强化接诉即办,主动治理,解决群众身边事

  将“接诉即办”工作作为深化“吹哨报到”改革的重要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是坚持有一办一。印发《关于优化提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接诉即办”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快速响应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市民诉求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每月区委书记工作点评会,推动各区、各市级有关单位和公共服务企业闻风而动,有一件办一件,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强化主动治理。针对市民诉求,市疏整促专项办牵头负责督导,会同市相关部门、公共服务企业、各相关区政府、治理类街乡镇,将5月份区委书记工作点评会以来进入的29个治理类街乡镇纳入督导范围,围绕市民诉求集中的问题,分别制定区级督导方案、各街乡镇整治提升方案、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清单、提升项目清单,逐月进行调度,着眼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市、区、街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强化两级督导,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29个街乡镇均已制定了区级督导方案、街乡镇整治提升方案、问题清单和提升项目清单。在问题清单中,需市级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共201件,区级事项168件,街乡镇级事项227件。结合现行支持政策,以及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9个街乡镇共梳理出3年内计划实施的提升项目共297个,其中,需市级支持的项目53个。市领导高位推动,市主要领导7次作出重要批示,在6次区委书记工作点评会中提出明确要求;市级部门深化督导,累计督导调研120余次,实现了29个街乡镇全覆盖;各区加强区级统筹,各街乡镇主动向前一步,加强协调办理。截至目前,需要市级协调解决的事项,有120件事项已经解决或有解决方案;有127件区级和街乡镇事项已经解决;53个需要市级支持的项目,8个项目已立项或正在实施,27个项目前期手续有明显进展;37个区级和街乡镇项目已经完工。三是强化考核督查。把“接诉即办”工作纳入到全市街道工作和“吹哨报到”改革专班统筹推进,每月对当月排名后十位的街乡镇、排名靠后的市级部门、公共服务企业进行专项调度,帮助分析研判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对多次排名后十位、不担当不作为,存在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的有关单位负责人,视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组织调整,为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汇集多方力量,推动社会共治

  (一)充分激发培育社会要素,积极搭建平台拓宽各方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和途径

  一是健全社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深化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市、区、街乡镇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建设,共建立2个市级中心、17个区级中心和138个街乡基地,推动近140个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以公益汇、慈展会、公益微创投、社区邻里节等多种方式,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的平台。推动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组建本领域“社会志愿服务联盟”,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有近40%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广大社区社会组织共同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市、区、街乡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建设制定了新的规划和要求。建立北京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区、街乡平台的协同联动。打造资源配置平台,为市区街各级社会组织提供实时公益供求信息,加强平台间线上交流、线下会议沟通机制,形成信息联通、资源对接与共享机制。建立“市、区、街乡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联合体”。针对“回天工程”实施支持性平台助力计划。

  三是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研究制定《关于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从总体要求、管理服务体制、培育扶持机制、培育发展的重点和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做出具体的工作安排部署。

  四是加强社工+志工协作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志愿服务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立法修订立项报告、条例草案及草案说明初稿的起草工作。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通过志愿北京网开展志愿服务数据梳理统计和情况监测。开展了2019年“爱满京城”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日暨“迎国庆百万志愿者共建和谐宜居之都”主题活动。设置志愿服务专门站台,宣传志愿服务条例,公布志愿服务主要数据等。

  (二)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一是加强社区民主协商。按照《北京市社区议事厅协商指导规则》要求,以社区议事厅为协商平台,开展“参与型”社区协商的要求,对社区协商主体参与、内容选择、程序过程、成果运用、效果评价等五个重点协商环节的落实进行汇总分析,总结提炼出东城区“五民协商”、西城区“分层协商”、朝阳区“党政群共商共治”“社区金点子”、石景山“老街坊议事厅”、昌平区“五方共治”等可复制的经验。启动社区月协商计划,结合社区微协商路径,引导社区开展菜单式协商,实施“月月有协商,人人会协商”活动,各区已初步完成了月协商计划。继续推进协商联动机制建设,在总结原有街道与社区协商两级联动机制试点经验的同时启动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试验点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正面主题宣传报道。组织中央、市属媒体开展“街乡吹哨、部门报到”集体采访,在中央、市属各媒体重要版面、时段持续介绍北京经验,为宣传本市典型经验、推进具体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报道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全市街道工作会议精神,大抓基层,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有关内容,协调北京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系列评论文章,阐释城市治理内涵。开展“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诉即办、社区治理、街区更新等开展主题宣传和集中采访,积极拓展新媒体领域报道内容,守正创新,持续巩固壮大主流舆论,积极营造正面舆论氛围。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监督性报道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将媒体监督性报道纳入市委办公厅督办事项,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推动曝光问题整改,使得老百姓家门口的事不仅有人报,而且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办,协调媒体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再次回访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政府与百姓架起了沟通桥梁,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是市属媒体精心策划,聚焦城市管理问题开展监督性报道,开设了一些特色栏目。包括北京日报《政府与市民》、北京电台《新闻热线》和《交通新闻热线》、北京电视台在《北京您早》《特别关注》以及《都市晚高峰》栏目中开设“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专题、北京晚报《我们日夜在聆听》专栏。此外,千龙网、北京时间等单位,也都分别结合自身网络优势,扎实开展舆论监督。

  五是挖掘报道“接诉即办”先进经验。完善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市民热线反映问题办理情况,挖掘先进类、进步类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策划开展典型宣传报道工作。今年以来,北京日报开设“有一办一举一反三”专栏,宣传基层发挥党建引领,开展“吹哨报道”,解群众所急,高效解决问题的典型做法。运用新媒体增加报道的互动性,在专题内设置“点这里吐槽小区物业烦心事,我们帮您发声”,发挥媒体联系百姓和属地的纽带作用,并持续跟踪及时反馈、及时办理的好做法。北京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均在《北京新闻》栏目开设“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专栏。

  六是充分用好《向前一步》节目平台。北京电视台北京卫视《向前一步》作为全国首档市民与政府沟通对话、解决基层治理难题、响应群众诉求的节目,一年来,已播出42期。节目围绕首都百姓的难事急事和全市中心工作,策划选题,精心制播,赢得良好口碑,成为媒体助力城市公共治理的新样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示范效应,助推了一些城市治理方面的难题的解决。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精治水平

  (一)加快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

  一是编制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加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坚持规划引领,问需于民,指导各区合理规划布局生活性服务业设施,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的工作方案》,各区政府在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基础上,认真编制本区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2019年全市计划建设提升1000个基本便民商业网点,目前,共建设提升蔬菜零售、便利店、早餐、美容美发等7类基本便民商业网点1132个 ,其中新建994个,规范提升138个,完成全年计划的113.2%。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建设,完善配套资金支持政策,引导品牌连锁企业入驻,对于验收合格的示范街区,对其项目实施主体在为街区提供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目前,按照项目主体申报、区级初审、市级评审的程序,全市共征集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13条,其中,顺义区中粮祥云小镇、丰台区镇国寺北街等2条街区完成创建通过验收并挂牌。 

  二是研究制定促进便民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区对照《实施北京市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指标的指导意见》,结合落实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分年度、分社区、分业态抓紧推进便民网点精准补建工作,重点织补早餐店、菜场、便利店等便民设施,优先补建便民商业设施基础弱、缺口大和市民诉求强烈的区域,并将便民网点精准补建工作纳入各区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民早餐网点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明确了配置标准、准入方式、资金引导等内容,以促进早餐网点建设,着力解决早餐网点不足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便民店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三是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体系建设。在2010年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10大类60项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社区需求,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重新梳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完成了4大类16项的梳理工作。确定年度新增“一刻钟社区服务圈”117个,将点位明确到相应社区;“社区之家”225个,明确辐射范围、服务内容。7月份已经完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40个,社区之家80个。

  四是研究完善停车管理的相关规划和政策。编制完成各区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停车场备案及设施登记制度,制定停车设施错时共享指导意见,研究停车设施建设奖励政策。研究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本市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办法(试行)》。研究静态交通财政支持政策,包含对停车设施的奖励政策。

  五是扎实推进留白增绿,拓展绿色空间。今年全市“留白增绿”完成1627.84公顷。朝阳区平房公园、小武基郊野公园、西城区西单文化广场一期工程示范型绿地、通州区西集镇牛牧屯公园等一批公园建成亮相;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周边实施大尺度绿化约800公顷,在高速两侧各形成200米宽的景观林带,打造“穿过森林去机场”的国门景观。同时,继续加大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建设力度,进一步拓宽城市绿色空间。

  (二)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一是继续做好大数据建设应用。推动政务数据汇聚。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等13个主题应用需求,组织开展两批政务数据汇聚工作,目前已完成42个市级部门、5862个数据项、22.8亿条数据在市级大数据平台汇聚,支撑了领导驾驶舱、一网通办、社会信用等重点应用。探索社会数据采购与对接。与三大运营商、互联网公司、国有企业及银行、中小企业代表等19家社会机构签署社会数据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社会数据“统采共用”模式。同时,以电信运营商的信令数据入手,率先探索社会数据采购与接入工作,目前已完成三大运营商的485个数据项、51.8亿条数据接入市级大数据平台。

  二是开展大数据试点应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全市“一张网”,加快推进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结合城市副中心搬迁、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工作,重点在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创新,选择在区级层面开展教育大数据应用试点,促进教育资源共享,着力解决教育均衡等问题;以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核心,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大力推动健康医疗信息互联融合、开放共享,探索智能医疗服务新模式;围绕交通出行、城市管理、楼宇监测等重点应用需求,推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

  三是推进大数据培训及培训体系建设。依托专家咨询组、信息化专家委、大数据培训基地等力量,组建大数据行动计划培训课程编委会和评审委员会,集中开展核心课程内容编制及评审,完成10多门培训课程大纲设计和第二批4本大数据相关书籍遴选采购;基本完成大数据培训基地征集遴选工作,探索大数据培训基地共建共享的培训模式。

  四是持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创新信息化项目数据管理机制。出台《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在信息化项目评审、验收、评估等环节对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要求,通过数据确权、系统入云、目录上“链”等举措,确保数据底层打通、中层统管、上层统用、全局有序。

  (三)构建精简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一是合理配置街道乡镇职能和人员编制。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统筹能力,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扩大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理顺区职能部门与街道乡镇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调起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并公布街道办事处职责等清单。统筹编制资源,优化编制结构,鼓励各区进一步精简区级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编制下沉至街道乡镇,力争在2020年的年底前实现街道乡镇行政编制在本区行政编制总量中的占比不低于40%,街道乡镇城管执法编制在本区城管执法编制总量中的占比不低于80%,其中,中心城区达到85%。根据基层事务特点,区级机构编制部门为街道乡镇核定的行政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只核定总量,不再核定到具体的内设机构,各街道乡镇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内设机构之间进行调整,做到编随事走、人随事走。

  二是构建精简高效的组织架构。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街乡镇党政机构,对应基本职能,在限额内进行综合设置,编制规模较小的街道乡镇可直接设置综合性岗位。突出基层政权机构设置面向人民群众的特点,从市民办事的视角出发,按服务功能将街道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为“活动类”“平台类”“窗口类”事业单位,强化街道乡镇基层党建、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是推进派驻机构属地化管理。推动派驻机构重心下移。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调整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管理为主,区级司法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双重管理体制。整合市场监管领域设在街道乡镇的站所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以区市场监管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区和街乡两级的职责分工。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领域在区级和街道乡镇派驻机构之间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健全街道乡镇和派驻机构间协调配合机制。对于暂不具备分级管理条件、实际工作又与街道乡镇联系紧密的派驻机构,强化街道乡镇的综合协调以及对派驻机构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的职权,年度考核、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有条件的部门要选派骨干力量,常驻街道乡镇,参与日常执法工作;非常驻地人员也要确保一线执法力量充足,听从街道乡镇的指挥调度,保证随时到位。

  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继续下大力气推进城市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而努力奋斗。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