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穆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工作情况。
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议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协调小组,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发展改革委等16家单位会办,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议案办理报告。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事关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高效能治理、农民高品质生活,意义重大而深远。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次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全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有效提升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19年,国务院安排对包括北京在内的14个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予以高度肯定。2020年,中央继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检查,北京市免予检查。2019、2020、2021年,北京市连续三年因为工作成效突出,获得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激励县名额,门头沟、密云、平谷3个区先后获此殊荣。2018-2023年,延庆区等12个区(镇)先后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2023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打造首都乡村振兴样板的实施方案》,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作为高质量实施新一轮“百千工程”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质升级。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委书记点评会重要内容。分管领导开展季调度,抓政策、抓落实、抓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各区同步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完成1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上一轮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制定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政策,着力解决乡村地区规划审批依据、各类项目实施路径及规划实施政策保障等问题,助力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真金白银投入”。2018年以来,市财政累计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200多亿元,支持农村街坊路、公厕、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市发展改革委分批次支持全市877个村庄污水收集骨干网建设,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抓好五个结合,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是拆违先行与环境整治相结合,持续推进农村地区违法建设治理,把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私搭乱建作为第一场硬仗,按月向各区下发巡查卫片图斑,按季度向各区政府通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改进展情况,清出了村庄肌理,为美丽乡村建设扫清了障碍。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与长效管护相结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责任边界、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人居环境“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三是改善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增加农民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鼓励村集体组织村民直接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带动约6万农民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获得稳定收入。四是问题导向与考核评比相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检查考核机制,分阶段优化调整考核标准和方式,通过“三查一改两减少”(市农业农村局抽查、各区交叉互查、第三方检查、问题整改、减少接诉即办诉求、减少媒体曝光及相关文件通报)的方式,综合对各区整治效果进行评价,实现以考核促落实、促整改、促提升。《北京市建立奖惩通报等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长篇信息,作为典型经验,在农业农村部主办的《农村人居环境简报》上发表,印发全国各省市区,同时入选了《2021年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优秀案例》。五是强化党建引领与坚持农民主体相结合,强化工作动员,每年发放《给村支部书记一封信》,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社会各方力量开展村庄清洁日、周末大扫除等活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普遍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聚焦短板任务,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以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市围绕“清脏、治乱、增绿、控污”要求,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时序安排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累计验收通过2812个村,剩余184个村计划今年完成扫尾。一是农村厕所方面,聚焦整改完善、提质增效,落实“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查漏补缺”。全市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9%以上,农村公厕基本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做到“建管并重”。如大兴区李家场村,采用真空排导技术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农民改厕用上了高科技。朝阳区东窑村,改造提升了22处公厕,新的公厕干净整洁、设施齐全,专业的保洁及时管护,农民群众十分满意。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方面,采取“单村、联村、城带村”等方式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进污水治理,累计解决2598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同时,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等专项行动,实施农村小微水体网格化管理,保障农村小微水体整治成效,农村水生态进一步改善。在大兴、通州、昌平等区,试点推进小型一体化粪污处理设施1万户,以生态的方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如丰台区庄户村,实施污水治理工程,昔日污水横流的“百家毯”变成了宽敞、整洁的街道。三是农村垃圾方面,把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主线,推动农村垃圾治理精细化发展,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运行体系,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9%以上。如昌平区辛庄村,实施“两桶两箱”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堆肥利用,垃圾减量5000余吨,减量率达到60%。同时,市级推进厨余垃圾和农林废弃物协同利用,有力推动了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四是村容村貌方面,制定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导则》《微改造·巧更新·精提升导则》,指导各区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累计完成抗震节能农宅建设75万余户,新建修缮农村街坊路6700余万平方米,创建美丽乡村示范路1066公里,创建首都森林村庄100个,建成村头片林587处,村庄照明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村村通公交全面实现。如房山区王家磨村,美丽乡村建设让昔日的垃圾河滩变成了鲜花岛,完善的休闲设施、整洁的村容环境,吸引了大量游客,民俗旅游红红火火地开展了起来。怀柔区口头村,实施了“三精一美”(精品村、精品路、精品街道、美丽庭院)工程,美丽乡村更添文化底蕴,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典型。五是灾后重建方面,组织编制房山、门头沟灾后重建规划,完成村庄异地选址安置工作。先后出台优化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房建类和市政交通类项目审批程序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今年汛前(5月31日前)如期完成了农村街坊路、路灯、公厕恢复重建任务,其中农村街坊路重建155万平方米,路灯修复和重建1.79万盏,公厕修复和重建761座。如门头沟区水峪嘴村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目前正在以灾后恢复重建和“百千工程”示范村创建为契机,打造“诗画乡村”。六是农村清洁用能和农业面源污染方面,全市93%的行政村、96%的农村居民实现清洁取暖,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到93%、8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如通州区陈桁村每家每户都安装上了空气源热泵,全村过上了“零煤”生活,环境更干净,生活更方便。顺义区高丽营一村,建立秸秆、尾菜和果树枝条等农业废弃物协同处理机制,实现村域4600吨农业废弃物全量化利用。
(四)坚持协同发展,实现环境与产业双提升。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是促进产业发展的催化剂,优美的村容村貌有助于吸引外部投资、游客以及人才流入。全市各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不断拓展“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推动实现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平谷区峪口镇、大华山镇、怀柔区渤海镇、密云区太师屯镇、房山区窦店镇、长阳镇、大兴区庞各庄镇等7个镇建设农业产业强镇;顺义区北郎中村等91个村,推进村域主导产业培育示范,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妙峰山玫瑰等14个农林产品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大兴西瓜等21个产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注册)。2023年,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营业收入36.2亿元,同比增长12.7%;接待人次2210万,同比增长2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58元,同比增长7.5%,快于城镇居民2个百分点。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相比,与浙江等先进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突出短板;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规划引领支撑作用的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乡村规划实施统筹力度不够,村庄内闲置空间资源盘活利用水平不高、动力不足,“村地区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落实。一些乡村规划对农村风貌管控性、约束性不强,农村住房“土不土、洋不洋”、道路铺设过度硬化等问题比较普遍,村容村貌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更新机制还需要完善。一些村庄污水供水、道路、户厕等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较早、使用年限较长、抗灾设防等级普遍较低,难以适应农村现代化生产生活需要,亟需加快更新改造。一些村庄受地下、地上工程时序统筹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相对缓慢。
三是首都优势资源、支持政策等需要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乡村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各管一段的问题,首都市场、资本、人才、科技等优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需要进一步加强上下协同、部门配合,强化政策集成、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头绪多、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从“三年行动”到“五年行动”,从“整治”到“整治提升”,从“摆脱脏乱差”到“追求乡村美”,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一手抓示范创建、一手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思路,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我市新一轮“百千工程”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分类施策,推进首都乡村不断迭代升级。进一步发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在乡村建设中的统领作用,结合全市3000余个行政村发展现状,分批次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到2027年建成100个左右示范村、1000个左右提升村,引领其余2000个左右现状村庄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示范村主要按照“生态共建、产业共链、设施共享、品牌共创”的思路,统筹资金、项目、政策,把地域相邻、村情相似、资源相连的村庄联合起来,集中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梯次带动全市乡村实现全面振兴。提升村重点推进村居提质、产业提档、治理提效,逐步实现与示范村功能互补、互为支撑。巩固村重点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
二是坚持提质增效,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结合“百千工程”和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对农村污水、供水、厕所、道路等老旧基础设施进行有机更新。2024年,完成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50万平方米街坊路建设,将51个村纳入城乡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实施完成20处农村供水站标准化改造。以村庄清洁行动、周末大扫除等为载体,全面深化农村人居环境“五边”整治,集中开展“百日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从干净整洁有序向美丽宜居升级。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月检查”,强化监督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精细化治理水平。继续巩固农村小微水体整治成效,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强化规划管控,立足“微改造、巧更新、精提升”,宜农则农、宜花则花、宜树则树,解决房前屋后缺绿少绿、村庄过度硬化问题,引导农民群众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庭院创建,不断推动整治范围向院内延伸,实现“内”“外”兼修。加强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坚持长治久净,努力将“绿色颜值”转化为“金色价值”。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政策集成,继续用好农村基础设施运维管护资金,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面貌长久保持。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农民的期盼中找准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自下而上、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让农民群众成为决策主体、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带动村民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要我美丽”向“我要美丽”转变。继续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加快农业农村领域重要改革和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加快农业农村领域重要改革和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以产业集群、产业园、产业强镇等为载体,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广邀新智力、引入新主体、吸引新农人,通过合作经营、土地流转、资产盘活、品牌打造等,不断促进农民增收,努力走上产业持续发展、环境持续改善的绿色发展之路。同时,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对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和代表们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的简要报告,请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市人大代表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建言献策、指导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切实做好议案办理后续工作,不断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全国走前列、当标杆、作示范,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