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薛春江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张朝霞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