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人大资料 > 人大常委会公报 >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24年 第4号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2024年7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实施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议案督办、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持续跟踪监督,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程指导;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作出批示、专题研究,有关部门和各区协同配合,首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非遗项目的生存状态普遍得到改善,群众对非遗的认同度显著提升,非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彰显。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统筹规划、精准施策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加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构建非遗保护传承‘北京样本’”写入《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印发了《北京市非遗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5)》,制定了《北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市政府批复实施《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北京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北京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北京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等专项措施,在全国各省率先出台《急需保护的非遗项目认定和保护办法》等,《条例》明确要求的8项配套政策措施均已完成。

  2.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19个政府部门组建了市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财政、经信、商务、教育等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非遗保护工作,在审核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协调处理非遗保护工作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区也逐步调整充实区级联席会议机制。市文化和旅游局设立了非遗处和北京非遗保护中心,部分区文化和旅游局设立了非遗科。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条例》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参与机制和专家库。鼓励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广泛参与非遗保护的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完善。

  3.分级负责、注重绩效的经费保障有力

  “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非遗保护经费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近三年,市财政共拨付非遗工作资金5600多万元,同时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共利用国家级非遗保护资金近5000万元,有力保障全市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基本传习活动和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开展展示传播、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东城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建立了区级非遗保护资金。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与保存情况

  1.无形非遗资源得以有形、数字化保存记录

  为推动濒危非遗恢复传承实践、留存珍贵文化资源、延续城市记忆,累计已开展8批共76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形成视频成果1000余小时;已开展45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记录,整理口述文字稿400余万字;已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实物征集321件套。

  2.非遗调查、记录成果有序开放、共享

  市文化和旅游局出版了目前介绍北京非遗代表性项目最为系统、完整的《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体量最大的中轴线非遗主题文旅丛书《北京中轴线文化游典》。京津冀三地高校100余位研究学者组成联合考察团队调研形成《京津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集成》。促进非遗数字资源的研究、利用,在首都图书馆网站开通“北京记忆-非遗传承”板块,在北京城市图书馆建立全国图书馆行业首个非遗主题文献馆,已于近日向公众开放。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与传承人管理情况

  1.非遗保护三级名录体系不断完善

  全市现已建立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按属地原则统计,北京地区共有13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居全国前列;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4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03个,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48个。在《条例》指引下,北京市规范、科学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2021年北京市18个非遗项目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量居全国前列和直辖市第一。创新开展首都非遗保护央地共建新模式,在我市积极推动下,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中医科学院等9家中央单位20个非遗项目首次参与北京市级非遗项目申报并被列入市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非遗传承保护队伍持续壮大

  全市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88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227位,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645位。制定了《北京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传承人的权利义务,每年向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发放2万元传习补助,对国家级传承人开展评估、对市级传承人进行核查,明确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退出机制。实施非遗名家传艺工程,先后为花丝镶嵌传承人白静宜等10多位代表性传承人招收徒弟50余名,北京评书成功培养传承人20余名。发挥首都高校学术资源优势,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委托清华大学、中央美院、中国戏曲学院等9所院校累计培训京津冀及对口支援地区各民族传承人1400余人次。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利用促进消费情况

  1.非遗消费成非遗传承发展重要路径

  大力推动“非遗+互联网”,先后联合京东、抖音、快手、美团等电商平台开设非遗专区、老字号专区,连续举办三届北京非遗购物和2024北京非遗焕新购等促消费活动;各区开展“悦动海淀”“潮朝阳·新消费”“前门国潮”等非遗美食、非遗购物活动。《2023抖音电商助力非遗发展数据报告》显示,北京成为非遗产品消费重点城市,抖音电商北京地区非遗消费居全国第一;2023年淘宝天猫平台非遗销售总额中,北京市居全国第五、各直辖市榜首。出台《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举办大运河文化创新创意设计大赛、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大赛,鼓励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设计推出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已有全聚德等24家非遗单位108个系列商品被认证为“北京礼物”。

  2.“一类一策”推动非遗项目生存状态改善

  根据非遗项目类别和存续状况,一是实施北京市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北京市认定的景泰蓝等37个传统工艺优势项目予以支持,为工美集团等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市民宗委为北京珐琅厂等传统工艺企业申报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二是实施戏曲振兴工程、曲艺传承发展计划,通过搭建运营服务平台、加大场租补贴等方式,加大对优秀曲本创作、曲艺演出实践的扶持力度,各区举办相声大会、曲艺邀请赛等活动,提高曲艺展演频次和水平,繁荣曲艺市场。三是促进老字号非遗传承创新,市商务局引导老字号打造品牌展示空间,支持红星源升号博物馆、景泰蓝博物馆等博物馆项目,在服贸会等设置老字号创新发展体验区。同仁堂“非遗传统大蜜丸工艺技艺与智能化关联技术研究”获评2020年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及优秀项目,也是全国唯一入选的传统医药项目。2024年北京工美、龙顺成、一得阁、红星四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3.非遗与旅游融合助推传承发展

  发挥非遗作为提升旅游体验的重要吸引物优势,探索在博物馆、景区、美术馆、艺术中心、音乐厅、戏楼、文化产业园区等开辟非遗展示体验空间,已评选公布百余家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持续丰富非遗旅游产品供给。抓住入境游恢复的机遇,举办“你好,北京”非遗与入境游融合发展对接会,为全市16区非遗传承人和文旅局、入境旅游企业对接资源,拓展非遗在入境游中的新场景应用。鼓励发展“民宿+非遗”业态,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北京市促进“乡村民宿+”产业提升的若干措施》和《乡村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地方标准,非遗宴、非遗坊进入门头沟、房山、延庆、怀柔景区,带动民宿集群区域转型升级。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情况

  1.非遗主题展示宣传活动广泛开展

  全市每年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累计展示项目已超过1000余项。在传统节日期间,市体育局举办龙舟大赛和国际风筝节,市文化和旅游局今年春节举办庙会、游园会舞龙表演、街镇广场花会踩街等传统文化活动409场,端午节推出端午特色文旅活动2100场。2023年10月,北京市首个非遗大型国际活动、首届“北京国际非遗周”成功举办,3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开幕式有14个国家的大使、参赞出席,约180位中外嘉宾参加非遗对话,主会场和各区分会场活动覆盖50余万人次,有力推动了全国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的首个市级公益性非遗体验中心开始运行,已接待了大中学校、社区居民、文旅企业和传承人、新闻媒体及网络主播、专家学者等观众群体,成为非遗保护传承交流的重要平台。

  2.在“大国外交最前线”讲好非遗故事

  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在APEC会议、中非合作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中举办北京非遗展示体验活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北京非遗展示体验活动受到各国政要欢迎,国家会议中心记者在体验了木版水印技艺后自发用毛笔写下了“Thank you,China”的留言,展示了非遗以文化人的独特作用。支持北京工美集团做好重要外交活动中“国礼”设计和制作任务,让北京非遗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特殊载体。

  3.“非遗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

  市教委和各区鼓励结合区域资源开设琉璃烧制技艺、榫卯、剪纸等中小学非遗特色校本课程;组织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大中小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将非遗资源单位纳入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名单,组织学生走进非遗资源单位开展主题活动。东城区9成以上中小学引入非遗相关教育;西城区为中小学生群体制作提供了《西城非遗云课堂系列课程》课件包;海淀区人大附中、北医附小等100所中小学成为“海淀区非遗传承项目基地”。全市建立了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等35个市级非遗培训基地。

  4.发挥媒体优势增强非遗传播势能

  市广电局引导电视和互联网视频平台推出非遗相关文化纪实节目及动漫、少儿节目和公益广告,出台《关于支持北京纪录片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动非遗相关主题的纪录片发展。北京卫视非遗节目《传承者》《非凡匠心》《传承进行时》,西城区城市人文纪录片《遗脉相承》受到观众欢迎。市委网信办推出“京彩非遗”直播周,打造“非遗守护人云游市集”闯关H5及十款北京非遗数字藏品,曝光量1.1亿次。延庆区制作非遗民间文学题材动漫,网络平台点击量突破100万。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稻香村元宵等非遗传承人参加中央电视台元宵晚会,节目新媒体平台相关话题全网阅读量达22.9亿人次,创下非遗活动媒体宣传量最高纪录。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文化生存环境受到严峻挑战

  当前根植于农耕文明的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正经历着剧烈变化,如东城区的杠箱、昌平区的高跷秧歌等许多非遗项目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土壤和实践场景,相关的传统民俗和节庆活动随之淡化;同时,农村年轻人大量进城就业,非遗的传统受众和传承群体也在缩小。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构成了严峻挑战,需要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部门协同开展系统性保护。

  (二)从业人员生活负担重降低传承吸引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多依赖于口传心授和师徒制,存在学习难度大、周期长等问题,加之非遗项目从业者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在城区交通便利的地点租赁非遗展示传习场所费用居高不下,青年人难以长期安心从事非遗传承,外地户籍学徒在传习过程中,因北京生活成本负担较重、子女教育等问题而流失。全市仅有海淀区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每人每年4000元传习补助,多数区的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没有补助,随着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老龄化,传承断档风险加剧。

  (三)非遗融入当代生活不够深入

  当前在非遗的研究阐释、传播和认知上还有较为薄弱的地方,直接影响了企业和公众对非遗价值的理解,制约了企业、传承人等对非遗资源的合作开发利用,非遗与旅游、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创意设计等方面融合发展不够深入,获得赋能不足。

  (四)基层非遗保护工作力量仍显薄弱

  当前,基层非遗保护工作力量与非遗的发展形势相比普遍不足,缺乏专门的非遗保护机构和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资金投入有限,与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需要尚不匹配。全市仅东城、西城两个区的文化和旅游局设立了非遗科,东城、石景山、丰台区设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大部分区非遗保护工作由文化馆、博物馆等机构兼管,缺乏对非遗行政管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这也导致各区本级财政投入用于非遗保护传承的本级资金较少,有的区财政投入不足20万元。

  三、相关建议

  (一)在北京的城乡建设中,充分考虑传统文脉延续、古都风貌保护,将非遗保护融入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在中轴线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中,为区域内如北京杠箱、京胡制作技艺、花市元宵灯会等国家级和市级非遗项目保留展示传承空间,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满足群众和游客对传统文化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二)农业农村部门和各区政府在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加强对村落中传统舞蹈、戏曲、技艺和民俗活动的保护,保护好非遗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在乡情村史陈列馆中介绍区域非遗,为诸如昌平漆园龙鼓、密云蝴蝶会等民俗活动提供展示传习空间,鼓励村民参加非遗民俗活动、非遗技艺培训,开发火绘葫芦、沙燕吉祥鸟等旅游商品增收致富。

  (三)教育部门和各区政府进一步开展非遗进校园工作,服务学生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素养的需求,鼓励中小学立足学校特色教学资源、结合区域非遗特色开发校本课程,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展示、授课,支持高校发挥首都学术资源优势开展非遗研究工作。

  (四)各区建立完善区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使用资源,有条件的区在区文旅部门设立非遗科室,使非遗保护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并对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扶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工作体系,夯实保护基础

  扎实做好非遗保护基础性工作,加强对非遗项目的系统性记录和建档工作,优化调查记录和信息管理,推动建立规范化的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加强对传承人的扶持与管理,完善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推动完善非遗代际传承发展机制,认定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遗传承体验设施。

  (二)进一步促进非遗活化利用,提升民生福祉

  积极拓展非遗与现代生活连接途径,加强对非遗资源的整合共享、社会利用,创新利用市场化机制完善保护体系,强化生产性保护;推动适宜普及推广的项目进社区、进景区、进学校,促进非遗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强项目梳理、突出门类特点、融入旅游空间,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推出一批非遗特色主题旅游线路,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发非遗相关产品和服务,打造“非遗+旅游”知名品牌。

  (三)进一步强化多维保障,凝聚非遗保护合力

  提升对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好党委、政府职责,积极发挥市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基层非遗保护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非遗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市级非遗保护资金保障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健全多元参与工作机制,推动非遗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非遗研究机构、志愿服务者等社会力量队伍建设,形成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生动局面。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