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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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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陶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2件,即尹飞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积极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议案》,魏建明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议案》。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一是加强与领衔代表的沟通联系,以座谈交流、互通信息等方式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就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立法修法的必要性、可行性。5月11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对法规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制定《北京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积极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议案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对进一步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提升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服务水平,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发文,提出在北京等五地试点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明确将北京打造成“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为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于4月中旬完成了立项论证工作,拟于11月提请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法规案提出的明确领导体制及职责分工、加强仲裁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仲裁机制创新、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完善监督与管理等建议,对制定该法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下一步,我们将以建设“便利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为目标,坚持“引领性、综合性、探索性”的立法定位,在地方立法权限内研究仲裁制度与国际通行制度的衔接,对优化仲裁发展制度环境、打造国际争端解决和法律服务新高地等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并积极听取尹飞等提案代表及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共同做好法规起草工作。

  二、关于尽快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议案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非机动车出行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对维护城市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18年11月实施以来,对规范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和停放,保障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非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非机动车管理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修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推动解决。法规案中提出的佩戴安全头盔、加强快递外卖等营运类电动自行车管理、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等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项论证工作,对法规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并从强化非机动车销售和登记管理、严格非机动车通行和停放充电管理、加强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用车以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调整与管理实际不符的相关规定等方面提出了修法的思路。12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修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立项论证报告。目前,该项目已列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进程,适时启动《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改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附件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2件,即尹飞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积极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议案》,魏建明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议案》。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如下:

  一、关于制定《北京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积极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议案

  尹飞等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对制定《北京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围绕明确领导体制及职责分工、加强仲裁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仲裁机制创新、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完善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立法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提供了立法解决思路。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对进一步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提升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服务水平,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出台《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方案》提出,努力将我国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仲裁新目的地,支持面向世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和海南省试点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明确将北京打造成“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为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于4月22日完成了立项论证工作,拟于11月提请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尹飞等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立足本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工作实际,针对立法思路、立法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法规起草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制约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地方立法积极推进“便利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起草过程中注重坚持“引领性、综合性、探索性”的立法定位,在地方立法权限内研究仲裁制度与国际通行制度的衔接,对优化仲裁发展制度环境、打造国际争端解决和法律服务新高地等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并积极听取尹飞等提案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共同做好法规起草工作。

  二、关于尽快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议案

  魏建明等代表提出的修改法规的议案,对目前本市非机动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建议对佩戴安全头盔、加强快递外卖等营运类电动自行车管理、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进行修改,把本市在非机动车管理中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吸纳进法规,并对绿色出行特别是自行车出行的需求予以考虑。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非机动车出行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对维护城市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18年11月实施以来,对规范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和停放,保障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非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非机动车管理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情况突出,违反交通法规行驶情况普遍,电动自行车伤亡交通事故比重居高不下;外卖行业大量使用电动自行车,但平台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非机动车停车、充电设施建设滞后于发展,供需矛盾突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多起火灾伤亡事故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修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推动解决。魏建明等代表在修法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加强本市非机车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项论证工作,对修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围绕强化非机动车销售和登记管理、严格非机动车通行和停放充电管理、加强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用车以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调整与管理实际不符的相关规定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思路。12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修改法规的立项论证报告。目前,修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已列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因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届立法规划一类项目,本市将根据该上位法修改进程,适时启动《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改工作。届时,我们将邀请魏建明等提案代表参加相关调研论证,共同做好法规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