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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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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心怀“国之大者”,聚焦民之关切,强化使命担当,忠实履职尽责,紧紧围绕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着力推动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939件。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条例)相关规定,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现就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安排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首善标准,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首都形成更多生动实践,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二、建议交办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535位代表参与提出的939件建议,涉及城乡建设、社会发展、综合经济、法治建设、行政管理、民族宗教党团等6个方面内容,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注重反映首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意愿诉求;三是着眼首都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建言献策;四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

  依据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和承办单位职能,将939件建议于3月底前交各承办系统研究办理。其中,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件、市人民政府856件、市高级人民法院17件、市人民检察院10件、本市其他机关和组织36件,中央垂直管理单位16件。

  根据建议办理条例规定,各承办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依法及时交办,承办单位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并答复代表。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高质量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一)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使命担当。代表建议承载民意、汇聚民智、反映民声,是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和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是各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部署,坚持首善标准,坚持高位推动,把建议办理与推动中心工作、促进难题破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提高建议解决、吸纳、转化率,不断将每件建议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推进办理成果最大化。坚持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以上率下、集体研究、合力办理,积极回应代表和人民关切,接受代表和人民监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创新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承办单位要全面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的法律规定和工作制度,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聚焦工作重点,结合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制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加强与代表的全过程沟通协商,拓宽沟通联系渠道,通过座谈、走访、一同调研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的作用,共同协商推动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和会办单位之间加强协同配合,会办单位应在建议交办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要区分代表建议办理的不同结果分类施策,能够采纳或者尽快解决的,要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如实答复代表;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向代表说明相关的工作计划、规划考虑和解决方案;确实难以短时间解决或者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鼓励支持各承办单位和职能部门走基层进家站听民意、办建议,了解群众诉求,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探索代表建议与民生实事的有机融合,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分析研判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将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民生实事项目的来源之一,发挥代表建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的最大效能。

  (三)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明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协调督促部门。建立健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工作台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认真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增强办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涉及机构调整改革的单位,要加强统筹,做好衔接,有序组织协调建议办理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逐步形成“通报表扬、考核奖励、届末表彰”的建议办理激励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将该办能办的事情办好办实。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加强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结合年度立法、监督和议案办理等重点工作安排,选取涉及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等7个方面62件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办(见附件1)。相关专门委员会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要认真制定督办方案,加强与相关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适时邀请代表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或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对重点督办建议的意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承办单位集中力量研究办理,认真答复代表,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

  (二)加强专门委员会专项督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研究分析,围绕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确定立法和执法检查选题,逐步探索形成开门立法、民主监督和代表建议工作贯通协调机制,发挥代表建议、群众智慧和制度机制的最大效能。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法做好对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双碳目标”、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养老服务等12个方面81件建议进行专项督办(见附件2),建立专项督办工作台账,加强对所联系单位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导,坚持结果导向,强化过程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照答复代表的方案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办理责任。

  (三)加强统筹联合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与主提建议代表、各专门委员会、“一府两院”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掌握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进度,积极搭建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沟通平台。适时会同各专门委员会、“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实施联合走访、检查和督促。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对由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和通州区政府主办的,关于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6件建议进行联合督办。认真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形成建议清单,督促相关承办单位认真与代表沟通协商,适时开展复查补办。

  (四)做好建议公开和办理成效宣传。按照《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公开工作意见》,依法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及答复意见。同时,各承办系统、承办单位要依法推进建议办理情况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成效宣传,通过在人代会上向全体市人大代表书面印发代表建议办理报告,充分展示建议办理工作成效。鼓励和支持各承办单位利用本单位宣传渠道,做好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经验做法和办理成效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报道,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典型引导,坚持正向发力,不断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首都的生动实践。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附件:

  1.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一览表

  2.2024年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专项督办代表建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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