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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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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冀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配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跟踪监督工作方案,9月至10月,市人大财经委牵头开展了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和专题调研,组织委员、代表、财经监督顾问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跟踪监督调研12次,并形成7份跟踪监督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

  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协调联动、创新手段,着力提升审计整改跟踪监督质效。一是与立法工作相衔接,结合《北京市审计条例》修改,将《条例》中党中央、市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新要求、新机制落实在审计整改跟踪监督中,提升人大审计整改监督法制化水平。二是与主题教育“以学促干”紧密结合,对以前年度未完成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跟踪监督,发挥人大监督作用,配合审计整改“起底清零”行动,共同促进问题解决。三是不断提升整改监督合力,坚持与政府同题共答,落实审计整改“双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领导下各专门委员会横向联合、市区人大纵向联动机制优势,充分体现人大监督与政府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四是更加注重整改监督成果运用,将整改跟踪监督与2024年部门预算“初审季”、市级预算审查挂钩,加大对审计整改同类问题的审查力度,提升审计监督成果运用的刚性约束。

  10月26日至27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七次(扩大)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5个重点整改部门的专项整改报告,开展专题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审计法》规定,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高位推进,市政府强化党组会研究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专题部署会。坚持高标准统筹,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在持续向16个区政府印发《关于整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首次向市财政局等5个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关于加强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整改监督管理的函》,明确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要求对应问题限时整改、对账销号,增强整改监督合力。坚持高质量落实,制定出台《北京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截至2023年9月底,各相关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79.66亿元,完善市级制度、政策27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404项,追责问责193人次;400个具体整改事项中,306个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49个分阶段整改事项和45个持续整改事项中,已有36个完成整改,其余未完成整改事项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总体上看,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提升。

  财经委员会指出,通过人大跟踪监督调研发现,审计整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还需完善,审计整改市级统筹仍需强化。一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还局限于政府各部门自身职责范畴内,市级层面对审计整改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推动还不够。二是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仍需完善。对经常发生、反复出现问题的原因研究分析不够,主管部门未能有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问题发现预警机制。三是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财政监督的贯通协同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各类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全链条推进机制,形成全市审计整改“一盘棋”

  一是进一步强化市区政府对审计整改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高位协调调度作用,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涉及体制机制、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得到解决;二是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加强追责问责,上下联动,推动审计整改责任在二级预算单位和下属部门的传导,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提升整改整体效果;三是进一步深化审计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利用。 

  二、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质效

  一是加强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深刻查找表象之后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研究,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二是强化研究型审计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意见建议,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制度完善,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三是加强审计整改“回头看”,强化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督查督办,探索审计整改跨周期管理,将以前年度未完成整改的难点事项试点纳入下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三、深化整改结果应用,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审计监督保障能力。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党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重要决策部署加大审计力度,充分运用审计成果,推动政策落实,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灾后重建等任务落实。二是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树立“零基预算”理念,加大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力度,将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审计整改成果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增强预算约束刚性,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财政政策和资金效能。三是强化审计整改信息化支撑。大力推进《人大财经联网监督建设和使用中期规划建议》落实,加快实现财政、审计等各部门数据联通,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查、督、评全场景统筹,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的深度广度。

  以上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