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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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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张建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依法促进和保障“两区”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22年3月和2022年5月通过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决定),并将开展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和办理代表相关议案作为2023年的重点工作。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这次执法检查围绕落实总书记要求、推进法规宣贯和配套、推进三大片区功能完善和联动发展、促进要素流动和保障等四方面重点开展检查,先后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11个部门,朝阳、海淀、通州等7个自贸试验区组团,97家内外资企业和单位调研检查;委托组团所在的6个区人大常委会同步检查;与部分人大代表、业内人士、专家学者等进行深入交流;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和《北京人大》公众号开展了2000余份问卷调查,形成调研报告11份、问卷调查报告2份。

  本次执法检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两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在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中先行先试。二是与开展外商投资立法调研紧密结合,把执法检查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的过程,同时作为完善外商投资立法的过程。三是与促进稳外资工作紧密结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政府认真落实相关法规政策,积极释放依法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号,为提振外商投资信心做出积极贡献。

  一、一条例一决定实施进展和成效

  一条例一决定实施一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紧紧围绕推进制度型开放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实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两区”建设重要指示,日益彰显“两区”建设的政治优势。一条例一决定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转化为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使推动实施一条例一决定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有机结合起来,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和市场主体的热烈欢迎,在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发展、京津冀协同开放等方面,顺利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方案,有力推动了新一轮改革和“两区”政策2.0版的升级步伐。

  二是加强一条例一决定宣贯和政策配套,逐步形成“两区”建设的制度优势。一条例一决定出台后,市政府印发法规单行本、组织园区大讲堂、开办干部专题班,多层次多轮次开展宣讲。将各项规定逐条分解到各部门各区,制定配套政策、完善落实措施,向自贸试验区下放权限95项;组建市区联合项目组,加强常态化沟通、高层次调度;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优化总体评估和分片评价;建立全过程风险防范机制,循序渐进扩大重大改革试点,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是推动片区功能完善和错位发展,不断强化“两区”建设的产业优势。按照一条例一决定的规定,各自贸组团瞄准优势领域不断突破创新。科技创新片区加快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生物与健康产业的合理布局,国际商务服务片区加大了国际金融、财富管理、航空服务等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高端产业片区强化了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产业的牵引作用,综合保税区分类提升了平台开放功能,相关产业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片区功能完善和错位发展得到积极落实。

  四是加强要素流动和服务保障,积极夯实“两区”建设的市场优势。在人才跨境流动方面,争取国家移民局出台支持北京创新发展10条政策;在资金保障方面,出台自贸试验区投资自由便利专项提升方案和国际收支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在知识产权保障方面,出台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在提升法治保障方面,争取金融法院落地,成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不断提升要素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二、一条例一决定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的二十大之后,中央和市委反复强调要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进制度型开放需要以深化改革来引领和推动,当前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推进制度型开放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两区”建设各成员单位对于市级改革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参差不齐;一些区和部门还存在偏重抓个别项目、追近期成效、推局部改进、讲点上突破,对于在抓项目的同时,统筹推进制度建设、加强法规政策的普及和普惠等,重视不够、抓得不实;有的市级部门下放权限后,指导和推动工作不够,部分基层部门和单位在遇到问题时,坐等细则出台,缺乏主动沟通和努力;一些依规申报的事项长时间没有办理结果,缺乏反馈和询问渠道。

  二是激发制度创新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的动力在“两区”企业,工作基础在各自贸片区和组团。目前一些市级部门对自贸试验区及各组团的产业政策和资金支持不够聚焦,有的市级部门在下放权限时,没有统筹考虑调动组团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切实完善组团的服务保障功能;一些组团运用市场机制和多元力量拓展运营服务能力还存在制度上的障碍,有的组团管理服务范围与组团区域不完全吻合,等等。

  三是推动改革创新的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一些组团管理机构在区域规划、产业促进、招商服务等方面人才不足,人员力量有限,部分区由挂职、抽调人员承担相关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长期开展工作;一些行业和产业对于特殊紧缺人才的引进周期长、方式单一、程序透明化便利化不够。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条例一决定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应当抓住问题的核心和关键,遵循规律发挥优势,充分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推动一条例一决定贯彻实施。

  (一)抓牢政治引领优势,进一步凝聚制度开放共识

  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两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2020年以来,总书记在历年服贸会上反复强调的“规则协调”“规则对接”和构建“制度体系”等重要指示,充分发挥一条例一决定立法定规的重要作用,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二)发挥体制统筹优势,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市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谋划、统筹调度、定期评估和完善推广;要根据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完善多元立体的政策宣传机制,加强法规政策的宣讲、解读和推介,扩大政策信息的普及普惠。二是各部门各区各组团要充分挖掘和积极利用一条例一决定的法治红利,积极推进本系统本区域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和标准的系统化、规范化,提高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三是市区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招商稳商工作,完善重大项目落地和运行的协同服务制度,完善企业服务包和服务管家制度,完善重要政策出台的绩效评估和安全把关制度。

  (三)强化组团发展优势,进一步推动制度迭代升级

  一是要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做法,强化组团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推进自贸组团市场化开发运营。要鼓励各自贸组团结合优势产业,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促进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特别是外资企业向自贸试验区聚集。二是要围绕天竺综保区、大兴机场综保区、中关村综保区建设,积极探索自贸试验区新业态新规则,优化贸易投资制度安排,完善高水平开放制度体系。三是要根据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强链补链的制度需求,推进制度创新的项目化管理,完善制度创新的推进机制。

  (四)挖掘人才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制度创新活力

  一是要对照与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的差距,争取形成更多反映人才诉求、有助企业创新、支持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成果。二是要借助“两区”政策2.0版方案出台的有利时机,进一步优化各方面人才政策。三是加强干部培训和任用,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