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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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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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