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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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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葛永江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二)
  任命闫洪升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员。
  免去冯哲、阴虹、唐述梁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张素莲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毕东丽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耀、卫华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王运涛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王靖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郭奕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郭月清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梅宇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袁煜驰的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赵长新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威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任命张连勇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一庭庭长。
  任命袁建华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
  免去卢正新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