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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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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孟繁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件,为沈洁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加强‘社会化科普’措施的议案”。

  本次人代会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代会议案办理工作要求,对该议案进行了专门研究,与提出议案的相关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组织赴南宫世界地热博览园和中国园林博物馆等开展实地调研,召开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科普基地负责人、一线科普工作者和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专门征求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以及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研究处理意见。5月5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认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加快国家科普能力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到新时代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科普工作有力“筑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也需要科普工作积极“赋能”。《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自1999年1月实施以来已经24年,对推动本市科普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很多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科普职责定位、科普场所资源供给和服务能力、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社会科普投入、创新科普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需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根据中央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和北京实际情况加快修订完善。

  目前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稿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为了适应新时代首都科普事业的发展,提升本市科普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培育高素质的创新大军,为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有必要根据当前迫切需要加快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因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建议,将修订本市科普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密切关注国家科普法修改进展情况,尽快启动《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在以往科普工作调研基础上,与今年修订科普条例的立法调研课题结合,聚焦新时代我市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体制机制障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研究论证,为条例正式修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