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高建中、贾晓文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免去李敏、赵一璠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二)
免去姜雨奇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三)
任命刘祯元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