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本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一、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
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绿色成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22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实现新时代十年持续改善,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中最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下降到54、23、3微克/立方米,多年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6天,同比基本持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近八成;重污染日3天,较上年减少5天。各区PM2.5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范围为26-33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37个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断面占75.7%,动态消除劣Ⅴ类断面。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全市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2.8分贝和68.7分贝,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空气、水体、土壤、生物中的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71.1,连续多年持续改善。
二、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以及区域协同减排下,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
(一)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
1.稳妥推进“双碳”战略。逐步完善顶层设计,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健全“1+N”政策体系,印发实施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以及能源保障、民用建筑等领域降碳方案。能源低碳化取得成效,外调绿电大幅提升至24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2%以上。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碳市场累计成交额近34亿元。积极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北京绿色交易所完成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一期建设。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同比下降3%以上,保持全国省级最优水平。
2.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利用。推动出台节水条例,全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26亿立方米以内,再生水利用与配置量超12亿立方米。推动节能技术改造,36个项目获得市级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年节能量1.6万吨标准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分别下降3%左右和1%左右,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印发实施“十四五”低碳试点工作方案,支持首批评选的12个先进低碳技术项目;密云区、通州区成功入选国家气候投融资首批试点。
3.持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印发实施新一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出台实施“十四五”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实施绿色诊断企业170余家。疏解提升一般制造业企业166家,拆违腾退土地3041公顷,留白增绿999.3公顷。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新增造林面积15.3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4.8%。国家植物园正式挂牌。
4.深化区域联建联防联治。成立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协调小组,签订“十四五”合作框架协议,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会同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连续多年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区域携手兑现绿色办奥承诺,“一微克蓝”“冬奥蓝”得到国内外一致好评。签署新一轮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圆满收官。
(二)聚焦重点持续发力,污染防治攻坚更加深入
1.深化“一微克”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持续开展VOCs走航、遥感、高密度监测,建立“监测-通报-溯源-整改-提升”精细治理长效机制。组织69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夏季错峰装卸油和夜间加油优惠措施,夜间加油比例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开展氮氧化物(NOx)减排行动,制定新一轮支持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政策,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1万余台。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规模以上工程视频监管全覆盖,1.8万条城市道路实行清扫保洁分级管理,年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超过50万亩,完成约7600公顷地块揭网见绿。全市降尘量降至3.6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2.2%。
2.加强“三水统筹”,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提升水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水资源保护,持续开展水源地调查评估、联动执法检查,密云水库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典型案例;平原区地下水位连续7年回升,累计回升10.11米。深化水环境治理,全市216个问题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第三个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建设城乡污水收集管线936公里,完成312个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污水处理率达97%。持续开展“清管行动”,累计清掏污染物7.5万余方,有效降低汛期面源污染对河流水质影响。强化水生态保护,出台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的意见,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约55%的河流水生态综合评价达到优良水平。
3.坚持预防与管控并重,打好净土保卫战。印发“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深化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建立7个市级林木绿色生态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76%。强化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实现1000余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安全再利用,28个老旧厂房地块完成用途变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试点。原东方化工厂变身“城市绿肺”、首钢老工业区安全转型奥运场地,成为绿色转型发展典型案例。
(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1.全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深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年度减量约10平方公里。完成本市“三区三线”划定,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细化。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完成200公顷废弃矿山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编制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林长制“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体系指导意见,推进园林绿化管护责任落实。
2.探索“两山”转化路径。落实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首轮生态涵养区支持政策圆满收官,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印发实施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及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平谷区、丰台区分别获得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密云区等5个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出台首部全市统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开展“全区域、全类群、全天候”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三年累计记录物种六千余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编制林草种质资源库建设行动计划,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制定野生动物栖息地规划,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20处、生态保育小区116处。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1.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动任务落地。实施50项年度重点任务,形成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等128项政策成果。印发实施“两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行动方案。完成2020年全市和各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完成2个区和1个市级部门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2.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为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前期研究,为制定相关地方法规奠定基础。落实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等11项地方环保标准。
3.强化帮扶指导,严格执法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施低风险项目免审即办、环评审批全程网办等措施;发布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定19类轻微免罚和15类首违不罚情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执法,打击黑加油站点、重点湖库流域等违法行为,固定源共立案查处3883起。紧盯进京口和重点道路,查处排放超标重型柴油车5.91万辆次。公安机关办理环境领域案件286起,拘留554人。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强化督察考核,狠抓工作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项年度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分两批次对海淀区、大兴区、朝阳区、丰台区进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街乡镇“最后一公里”责任进一步压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在国家考核中连续三年优秀。
5.加强科技支撑,助力减污降碳。组织开展“双碳”绿色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发布84项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清单。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创新,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VOCs减排和臭氧形成关键因子及削峰控制等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开展水生态“智慧化监测”方法和装备研发试点,推动低成本高强度生物降解垃圾袋产品开发与示范应用。
过去的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一是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面临更高要求,能源消费总量以化石能源为主,且刚性增长。二是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水资源紧缺仍是市情水情。三是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要求,区域生态环境协同需深化创新。四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需提升,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
三、2021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2022年3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本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书面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调研永定河综合治理情况,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等专委会持续监督,人大代表围绕绿色低碳、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开展审议、调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有关处理情况重点报告如下: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结构,加快重点领域低碳转型。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60.4万千瓦左右、增长7.5%。政府投资支持地热及热泵供热新开工面积达到353万平方米;核心区72座燃油锅炉实现“清零”,完成约2.1万户散煤清洁能源替代,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制定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年度具体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出台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等政策,加快推动本市存量车“油换电”、促进汽车消费,累计推广新能源车约61万辆,机动车结构持续优化。
二是加强固废管理,强化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提升固体废物治理水平,加快推进燕山石化蓝翠鸟资源综合利用、安定循环经济园区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等设施建设;试点单位共规范收集废铅蓄电池5万余吨。印发实施《涉疫情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指引》,强化分类、分级处置管理,为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环境安全提供保障。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1965个,回收利用率达到38%,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中名列前茅。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回应群众关切,完善噪声治理措施。强化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深化“三级管家”制度,推动解决环境问题。以接诉即办“每月一题”噪声扰民问题治理为抓手,推进商业固定设备噪声和夜间施工噪声治理,全年检查两类噪声近10万家、处罚近1500起,两类噪声投诉量实现明显下降。印发年度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缓解计划、装修噪声污染问题治理实施方案、夜施扰民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等,全力做好噪声问题治理。
四是深化宣传交流,践行绿色生活,讲好绿色北京故事。开展达标之路、双奥之城、五年成就巡礼等系列宣传,总结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宣传污染防治成效与经验,“北京奇迹”获国内外广泛赞誉。创新建设绿色出行碳普惠项目,北京MaaS碳普惠实名注册用户近260万,累计减排量超29万吨;积极引导绿色生活,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减塑和反食品浪费主题宣传,构筑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格局。举办国际清洁空气与气候行动论坛,“供暖系统无煤化”项目获得城市气候领导联盟彭博慈善奖,北京是此次获奖的唯一中国城市。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都。
一是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本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机制,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产业、建筑、供热、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全面推进低碳试点示范。深化绿色金融创新实践。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持之以恒、攻坚克难,深化“一微克”行动,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聚焦共同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推进深度治理减排。加强“三水统筹”,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巩固消除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的工作成效,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强化地表、地下协同保护,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和系统保护,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三是不断提升首都生态品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开展GEP核算,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生态廊道、自然岸线等恢复建设,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保护重要生物遗传资源。深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应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50处,新增城市绿地200公顷。积极践行“两山理论”,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四是健全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制定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等。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噪声污染防治立法调研。深化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突出精准执法和监督帮扶,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研究细化噪声监管部门分工。深化京津冀联建联防联治,围绕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环境联保联治、联动执法等领域,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2021年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2023年,全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首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